《竹书纪年》(又称《竹书》、《纪年》、《今本》等)是春秋战国晋、魏史官所记之史书,是我国古代唯一留存的一部编年通史。此书第1卷开篇追记黄帝、颛顼、帝喾三帝之史事,但无确切的纪年;第2卷记帝尧、帝舜二帝之史事,自帝尧元年丙子即前2145 年开始了干支纪年的信史年代;第3、4卷记夏代即前1989-1559年凡431年之史事;第5、6卷记商代即前1558-1051年凡508年之史事;第7、8、9卷记西周即前1050-771年凡280年之史事;第10、11、12卷记晋国、魏国即前770-299年凡472年之时事,终于今王即魏襄王二十年。 上下有1847年的历史。 此书随葬于魏襄王墓中,于西晋太康二年即281年出土传世。 但因书中某些史事与儒家传统说法相悖而受到贬斥,继而受到冷落。传到梁朝,史家认为由沈约作了注释。从注释中可推知,传世的《竹书》可能有三种手抄本,内容略有差异。由于《今本》(现存《竹书纪年》,王国维始称《今本》与朱右曾辑录古籍中所引《竹书》本(称《古文》)的某些条文相异或益缺,从而受到清代钱大昕、纪昀、洪颐煊、郝懿行等学者的怀疑,而朱右曾在其《汲冢纪年存真》的序言里罗列12条诬证,以证明《今本》为伪书。自此开始,梁启超、王国维、范祥雍、方诗铭、王修龄等皆随声附合,继续加以否定。范文澜、郭沫若、翦伯赞等在编写史学论著时,只参考《古文》,对《今本》弃而不用,造成不少常识性的错误。 下面对朱氏的“12条”诬证进行辨析,望有兴趣的读者查证、核实,作出是或非的结论。 一,朱说:《晋书·束皙传》言“《纪年》十三篇”,《隋书·经籍志》云“《纪年》十二卷”,新、旧《唐书·艺文志》并云“《纪年》14卷”。《今本》只4卷,篇目可疑,一也。 (引自范祥雍的《古本竹书纪年辑校订补》) 查徐文靖的《竹书纪年统笺》(《二十二子》, 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是12卷,另有目录1篇; 王国维的《今本竹书纪年疏证》(《王静安遗书》,上海古籍书店1983年影印版)分上下卷,是为2卷。 卷数虽异,内容实同。朱氏之“4卷”本,当亦如是, 这有其《古文》本的注释可证。既然内容相同,而以卷数相异为据,否定《竹书》,应为诬证。 二,朱说:《束皙传》言:“《纪年》纪夏以来至周幽王为犬戎所灭,以晋事接之,三家分,乃述魏事”。杜预亦云,“特记晋国,起自殇叔,以至曲沃庄伯。庄伯之十一年十一月,鲁隐公之元年正月也。”《今本》自黄帝元年至隐王十六年,大半依据《史记·年表》。体例可疑,二也。 查《竹书》内容,与《束皙传》、杜预所述基本相同。周平王条下有大字注云:“自东迁以后始纪晋事,王即位皆不书”。以此证明,周王更替仅作为年代符号,而记录晋国、魏国时事却是其史官之职责。 《束皙传》的作者说“纪夏以来”,并非束皙本人的观点,也不是“起自夏”。与束皙一同整理《竹书》的和峤却说“起自黄帝”,与《今本》一致。 如果说古本《竹书》“起自夏”以否定《今本》“起自黄帝”,那末朱、王、范本的《古文》不是也“起自黄帝”吗?查朱氏的《古文》在夏以前收录了黄帝、颛顼、帝尧、帝舜史事17条,其中“黄帝至禹,为世三十”的总括条文为《今本》所无。据此,朱氏不仅否定了《今本》,也否定了“和(峤)本”,同时也否定了他辑录的“朱本”。 至于说《今本》“大半依据《史记·年表》”,更属无稽。晋魏史官根本看不到后人司马迁的《史记》,却纠正了《史记》上百处的错误。如《史记》把魏惠成王三十六年改元称一年误为魏襄王元年;把魏襄王元年杜撰为魏哀王元年;把商王亥误为振;把商王文丁误为太丁。显然,说《竹书》抄自《史记》应是诬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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