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行的作家”:市长李劼人角色认同的困窘(1950—1962)(4)
这当然是说他并非不想办事,只是说话不管用而已,言下之意仍是不满。中共四川省 委统战部的一些材料也证实了这一情况。1953年4月四川省委统战部的评语中说: [李]就任之后的一个短时期内,由于我们和他协商不够而表示不满,认为本身无实权 ,发挥不了他的才干。经我们注意改正后,态度逐渐有了转变。总的来说,两年中间同 我们合作得还好,没有发生过大的问题。1951年人代会被选为副市长后,工作日渐热情 ,特别是在国家大规模经济建设开始后,对市政建设情绪更高。(注:《中共四川省委 统战部鉴定》,1953年4月20日,中共四川省委统战部档案室,李劼人档案。) 稍后中共川西区委统战部的“组织评价”也说,“李在一年多的任职中,一般表现热 情积极,有一个时期由于我们事前和他协商不够,曾表示不满”。这份材料又说,李劼人向上级委婉表示“自己有职无权,实际他是要职要权,但又不愿负责;如在工作中往往遇到困难问题就避而不理,或推诸别人”。中共组织“注意到这点”后,“我们每逢召集会议事前都要和他商量,取得他的同意”。同时,“李有一个观念,认为会议上决定问题还不算民主,只有通过他履行才是有职有权”,后来“所有市长名义发布的公文也都经他履行”,使李不仅“意见可能会少些”,也“表现很积极”。(注:《中共川西统战部组织评价》,1953年10月23日,中共四川省委统战部档案室,李劼人档案。) 显然,作为“统战”工作的一部分,“民主人士”的工作积极性受到了保护。有意思 的是,有时中共方面出于善意的统战政策却使统战对象感到不快。在1957年5月16日帮 助共产党整风的会议上,李劼人说:“我的工作有很多错误,但同事中无人向我说,统战部也不说,我作错事反而要老米替我挨骂。这不是客气,而是把我当成花瓶,当成 ‘不可教诲’。我因而产生自卑情绪,不是我不负责,而是不知道怎样负责任。”(注 :《成都市人民委员会副局长级以上民主人士、参事座谈会记录整理》(第3号简报),1 957年5月16日,《市府关于召开副局长级以上民主人士、参事座谈会记录、工作简报》 (1957年),成都市档案馆藏,81-1-356卷。)文中的“老米”指的是中共党员、另一 位副市长米建书。 第二天,在四川省委统战部召开的座谈会上,李劼人说,“既然安置我吃一份国家钱 粮,又无事可做,心里确实不大舒服”。而且,这样也“拖累”了党员同志:“我不管 事了,米建书却累死,太忙乱,加上他记忆力不大好,天然就成了官僚主义。有人向我 说,有个时期米建书动辄得咎,也变得束手束脚起来。党员同志确实太苦太忙,也不能 光责备党员同志,我们想帮忙又帮不上。”“帮忙”的说法隐约暗示了“局外人”的心 态,这当然与中共未曾将其视为“自己人”有关。他又一次提到承担责任的问题: 在成都市,党与非党人士,最初相处很好,没有界限,党员对党外人士的照顾也很周 到。当时只有我和米建书两个副市长,米对财经管得多一些,我对政法、文教卫生、城 市建设管得多一些,每天大家一起讨论工作。后来逐渐感到吃力,尤其在城市建设上有 些事情要我决定,但因政策不熟,有几件事是我做错了的……结果风闻把米建书弄去作 检讨,责任落到了党员的头上,而不责备我。从好的说,可能是为了“敷面子”,怕我 经不起批评;从坏的说,不责备我,就是不要我负责。(注:《在我部整风座谈会上的 发言》,1957年5月18日,中共四川省委统战部档案室,李劼人档案。) 显然,李劼人之意并不在于这几件事情的对错,而是对自己没有受到“责备”感到不 满。“不责备”表面上是对“党外人士的照顾”和“客气”,但李劼人感到的是“见 外”。换句话说,中共组织上并未将李视为“自己人”,而积极追赶时代步伐的李劼人是希望成为“自己人”的。“局外人”的感觉使他在政治上产生“自卑”感,实际反映出中共与“追求进步”的知识分子在观念上的错位。 总体而言,新中国建立初期,中共高层领导对统战工作是重视的。在1950年代初,李劼人与中共的合作基本上如四川省委统战部所说,“没有发生过大的问题”。但是,正如毛泽东1950年4月指出的:“对民主党派及非党人物不重视,是一种社会舆论。不仅党内有,党外也有。”(注:《毛泽东文集》第6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57页。)据一些老人回忆,中共党内不少人从“朴素的阶级感情”出发,对统战工作存在一些模糊乃至消极的思想,如在人事安排工作中,喜欢清一色,不愿安排党外人士,即使安排了,也不让其行使应有的职权等。(注:但汉然、代淑筠:《无私无畏的共产党人--深切怀念李宗林同志》,中共成都市委党史研究室主编:《成都党史》(内部刊物)1989年第1期,第6页。) 这说明,政策的制定是一回事,政策的执行又是一回事。在执行政策的过程中,往往 会因执行人员自身认识的不同,使同一政策产生不同的效果。尤其在基层的“非官方” 场合,由于当事人的“政策水平”不高,或者“顾忌”不多,有时会有一些逾越政策的 言行,虽然从官方的角度看,这无疑是“错误的”,却常在无意中透露出官方场合中难 以发现又具有重要启示性的信息。 1957年5月16日,在帮助共产党整风期间,省委统战部部长兼成都市市长李宗林约集市 政府非党负责干部座谈,讨论机关内部党与非党人士合作共事问题。李劼人表示,他要谈几个“很可笑”的“小问题”:一是1950年8月,李劼人在东胜街住家期间,“几个公安战士不向我说就在寝室里搜查非法武器,我心中无病就坦然置之。后来街道上组织委员会我没去,户籍警就点我李劼人的名,带话给我。我向李市长请假到沙河堡去,户籍警也对我责难,还说我仗的啥子势?我感到作个副市长连行动自由都没有”。“还有,我坐私包车(即人力车--引者)进出市人民委员会办公,遇到岗警阻拦,可是坐汽车则冲进冲出,后来提意见才撤了岗”。再次,“有些工作交给办公厅作,没有下文,如有些人民来信交办公厅处理,处理后也不向我报告”。(注:《机关内部党和非党人士合作共事关系如何》,《成都日报》1957年5月17日,第1版。) 1956年12月15日,《成都晚报》一份采访李劼人的报道说,从李居住的庭院望出去, “正是一片川西坝子上的初冬小景,到处是生气盎然”。但是,他屋后的成都电信机务学校的喇叭声却从每天早上6点开始“大声吼叫”,“经常打断作家的文思”。而“在收拾得干净亮眼的庭院里,躺着一条臭水沟。这也是放大喇叭的那个学校干的事。学校居高临下,厨房内污水乱倾,流经李劼人先生住宅时,积淤阻塞,虽在严冬,也已发出臭气,很难想象盛暑将如何敢当?李劼人先生曾向学校提过数次意见,都遭到了拒绝,甚至横蛮地回答说:你写封‘公文’找我们校长好了”。(注:《深居“菱窠”重写“大波”》,《成都日报》1956年12月15日,第3版。)作为一个副市长,李劼人为保护自己的居家条件,不得不诉诸舆论,可见其无可奈何的处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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