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诘朝入城,访郭任生,以《史学史》稿交之, 托其携往香港。”(均见《静晤室日记》第六册,卷九六--卷一○一)。 以上所节录的这些文字,可看作是这部《中国史学史》的撰述史。它生动地反映出来这部《中国史学史》的撰写过程,反映出来作者在撰写过程中的心境和思想的轨迹,反映出来作者在撰述上曾经碰到的问题,而有些问题对今天的中国史学史研究仍有学术上的启发。我以为,这些文字的可贵性,是作者的其他一般性阐述所无法替代的。 《中国史学史》的撰写,大致经历了两个阶段。1938年2月至9月,为撰述阶段;1938年12月至1939年9月,为修改订补阶段,首尾约一年半时间。 这里,有一个问题是作者没有说明的,即在撰写过程中,作者有时称本书为《史学史》,有时又称本书为《史学考》,且频频出现这两种名称。这当然不是作者的笔误,把“史”写成了“考”,而是作者可能确有这样的想法,即本书最终也可能会取名《中国史学考》。这当然只是推测,但这推测一是以《日记》为依据,二是考虑到作者推重清人考据学成就的缘故。在没有发现作者本人的其他说明之前,姑妄言之,存以备考。 4 金毓黻的《中国史学史》一书,在整体内容的安排上受梁启超的启发,在撰述方法上受考据之学的影响。 金毓黻撰写《中国史学史》时,可资参考者甚少。其1938年2月23日日记说是“无可依傍,以意为之”的话,确乎事实。同日日记提到“卫聚贤所撰”外,此时还有一些学人如曹聚仁、卢绍稷、何炳松、罗元鲲、周容、陆懋德、李则刚等,也撰写了与中国史学史有关的论著(注:朱仲玉:《中国史学史书录》,载《史学史研究》1981年第2期。),虽都不是有系统的中国史学史著作,但金毓黻也未曾见到。当时,他所能见到的,主要是梁启超的《中国历史研究法补编》(《日记》作“续编”)中关于中国史学史做法的论述。梁启超在《中国历史研究法补编》分论三的第三章讲到“文化专史及其做法”时,专有一节阐述“史学史的做法”。梁启超认为:“中国史书既然这么多,几千年的成绩,应该有专史去叙述。它可是到现在还没有,也没有人打算做,真是很奇怪的一种现象。”他还提出自己的设想:“中国史学史,最少应对于下列各部分特别注意:一史官;二、史家;三、史学的成立及发展;四、最近史学的趋势。”本世纪20年代,梁启超率先提出“史学史”作为一种文化专史必须进行研究以及如何研究的问题,是一个很重要的创见。这是近代意义上中国史家对史学之史的新认识,对史学史学科的创建、发展有重要意义。金毓黻撰写《中国史学史》,主要是受到了梁启超上述认识的启发。他在1944年版的《导言》中说:“本编内容略如梁氏所示四目”。他在1957年的修订版《导言》中也说:这书“谨遵刘、章之义例,纬以梁氏之条目粗加诠次,以为诵说之资”。诚如白寿彝先生所指出的那样:“金毓黻的书,是在梁启超设计的蓝图上写出来的。这书在分期问题上,也大致是按着梁启超所说的办法。梁启超对于分期说得不清楚,金的书在分期的概念上也不显明。梁启超主张史学史要写史官、史家、史学,金的书也就按照这三个部分去写。梁启超推重司马迁和班固,金氏书把司马迁和班固列为专章。梁启超在说史学发展的时候,举出刘知几、郑樵、章学诚,金的书没有把郑樵看得那么重,但还是把刘知几和章学诚列为专章。从全书的结构上看,金毓黻就是在梁启超的蓝图上填写了史书的目录,有时对这些书做了简单介绍和评论。这部书带有浓厚的史部目录学的气味。我说这话并无意贬低金毓黻所做的工作,他所选的书目和解说,是经过认真考虑的。他把书目写得那么详细,解说得那么有根据,体现了他治学的功力。我们如果对于他的书能够善于利用,对于研究史学史还是有些帮助的。”(注:白寿彝:《中国史学史》第一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 年版,第166页。)作为中国史学史这一专史的创始之作,必有一个由晦而显、由略而详、由简而繁、由浅而深的发展过程,这是不难理解的。 此书在撰述方法上受考据之学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排比材料为主。关于这一点,金毓黻在1957年为《中国史学史》所写的“重版说明”作了这样的阐述:“本书创稿于1938年,系大学授课讲义,1944年始在重庆出版。当时著者并未建立辩证唯物主义之历史观点,因而缺点甚多。而尤要者,则在只就过去三千年间之若干史家、史籍加以编排叙述,殊不足以说明祖国史学产生发展演变之主流所在。兹以编著新型的中国史学史尚需时日,而本书徵引资料较富,可供教学研究参考之用,爰由作者略事修订、删削,权作参考资料而重版,当为读者所谅许。”作者在撰写此书后的二十年,其间经历了新中国的成立和马克思主义史学的传播,回过头来审视自己的著作,其所感受,自是出于真诚。此书对于史学之时代特征、发展阶段、思想成就等均着墨甚少。然而,自此书修订版面世至今(1957年商务印书馆出版修订本,1962年中华书局重印),我们今天来看待金著《中国史学史》,还是应当肯定它在40-60年代产生的学术影响,肯定它在推动学科创建中的积极作用。 首先,此书在结构上,吸收古今史家论述的成果,力图把史学的源流、义例、发展及趋势撰为一书,虽未尽如人意(尤其是对义例的分析和发展的脉络着笔甚少),但草创之功,殊为不易。如果说作者在初版的《导言》中对“编纂要义”还阐说得不很明确的话,那么在修订版的《导言》中作者则进一步明确地阐述了此书的“编纂义旨”:一是讲史官、史家、史籍的产生及官史、私史之区别;二是讲史学之重点在撰史、论史两个方面;三是讲撰史途径中的两个转折,即“于魏晋南北朝启其机缄,于唐宋以后拓其境界”;四是讲史料在史学发展中的重要。今天来看,这几点“义旨”的逻辑联系也还是不很明确,但作者显然已经触及史学的成立、史学的主要内容、史学发展中的变化、史学发展与历史文献之关系等问题。 其次,此书在初版时,作者在中国史学史的分期认识上并不明确,而在修订版的《导言》中,作者就当时的认识作了说明:“全书结构,括以九章,并为便于叙述,略分古代、汉魏南北朝及唐初及唐宋迄清为三期,权作商榷之资,藉为就正之地 ”。这是修订版《导言》中增加的几句很重要的话。结合此书各章内容来看,第一、第二章,分别讲古代史官、史家与史籍,是第一个时期第三章至第五章讲马、班史学,魏晋南北朝至唐初私家修史及汉魏以后史官制度,是第二个时期;第六章至第九章,是分别讲唐宋以后官史、私史、刘知几与章学诚之史学,以及清代史家成就,是第三个时期(按: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初版时的第十章《最近史学之趋势》,作者在出版修订版时删去。其实这一章对于了解作者当时对史学趋势的认识,是很重要的)。当然,这个分期还比较笼统,而尤其对于分期的依据少有论述;但对于清代以前之史学“由简趋繁”的大势,朦胧分为三期,已见端倪。这也是作者在撰写此书后二十年所提出的新认识。值得注意的是,关于中国史学史的分期问题,作者在撰写此书之初,已经有所关注, 并提出了初步的设想。 作者在1938年3月4日的日记中写道: “中国史学可分六期:一为萌芽期,上古讫汉初,史家以孔子及左丘明为史家之冠,而《尚书》、《春秋》及《左氏传》,又史籍之卓出者也;二为成立期,两汉之世属之,史家以司马迁、班固两家为冠,而史籍则《史记》、《汉书》是也;三为发展期,魏晋南北朝私家修史之风极盛而所成之史亦多,《后汉书》有七家,《晋书》有十八家,十六国、南北朝各有专史,而作者非一人,崔鸿又因以成《十六国春秋》,李延寿因以成《南史》、《北史》,胥汲马、班之流而结灿烂之果者也;四为中衰期,而唐讫清中叶,史由官修,定于一尊,私家修史多以肇祸,故史学最不振;五为复兴期,清中叶讫民国初,导源于唐之刘知几、宋之郑樵,而大成于清之章学诚,吾国至是始有成家之史学,而浙东史学之一派如黄宗羲、万斯同、全祖望亦足以为章学诚之先河;六为革新期,即现代也,西学东渐,史学亦为所震撼,章太炎先生之论史已异于前人,而梁任公更以革新相号召,近有何炳松亦以新史名家,将来之趋势恐呈中西合流之观,此今昔之不同也。以此六期榷论为史,或有一当,第恐不能发挥要义,以尽诵说之能事耳。”(《静晤室日记》第六册,卷九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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