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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欧国家和俄国的专制制度:比较研究的尝试

http://www.newdu.com 2017-08-28 《世界史研究动态》 C.O.施米特 参加讨论

专制制度最初是指一种国家-法律现象或国家-政治现象,后来则指一种历史-社会学现象,专制制度时代的概念也便由此产生。在十九世纪至二十世纪前半期的历史著作中,“专制制度”这一术语有两重涵义:一是指无限专制的中央政权,不受年代范围、社会内容及其他任何限制;一是指一种特殊的社会政治体制,取决于由中世纪向近代过渡条件下产生的社会力量对比关系。第二种涵义作为一种对专制制度狭义且更为深刻的理解,现在被更多使用。
    苏联史学家虽然在个别问题上有所分歧,但一致认为,专制制度是一种综合性的社会政治体制,是封建国家的最后一种高度中央集权的形式,它产生于遍及欧洲各国的资本主义关系萌生的环境之中。当时封建社会的诸种阶级矛盾异常尖锐,中央政权利用这些矛盾巩固了自己的地位。在专制制度的形成和发展中,对外政策因素有时具有特殊意义。
    专制制度促进了欧洲各国领土的统一、民族的团结、工商业的发展和民族文化的形成与繁荣,在这方面,专制制度是封建国家发展中比较进步的形式,但它也加强了国家这一统治阶级最重要的政权机构的作用。
    专制制度的国家政治结构有如下典型特征:在法律形式上,国家元首(通常是世袭的)借助于臣服于己的官吏实现立法权和行政权;常备军的建立;常与卖官鬻爵共存的官僚机构;有程序的管理方式;无所不包的赋税制度;全国的统一立法;通常是全国统一的经济政策,反映在对工业家活动的各种经济保护和规定中。
    流行观念认为,专制制度在任何时候都是完全独立的。但这实际上并没有得到材料的证实。每个君主都自觉不自觉地表达着一个或几个统治阶级的意愿,并且他每天的活动都要依靠这样或那样的谋臣。
    随着等级的逐渐集聚并转化为等级-阶级,关于各等级权利与义务的观念巩固下来,在一些地方,如俄国,则在法律上正式确定。专制制度因此被视作等级制度发展的最高阶段。总的来看,在专制君主制统治时期和等级代表机构普遍流行时期,最高行政组织方面的区别是显而易见的,但政府政策的区别并非总能觉察出来。专制制度的许多典型性创举之所以得以实现,有时颇得力于支持这一政策的等级代表机构的活动。另一方面,权利和义务以及各社会集团的社会政治利益之间的区别,则可一目了然。专制君主制时期,中央政权的一个主要任务便是平衡各社会等级的利益。
    所有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君主政权对整个统治阶级或其中某一阶层的独立性,如列宁所指出的,“在某种程度上,专制制度也是独立的有组织的政治力量”。(《列宁全集》,第6卷,第140页)像任何政体一样,它是特定的社会经济关系和阶级力量配置状况的反映和显示。
    资产阶级史学通常将专制君主制的发展分为三个阶段:自等级君主制脱始而来的早期(十五世纪末至十六世纪);鼎盛期(西欧是十七世纪,中、东欧是十八世纪);衰落期(法国和西班牙是十八世纪,中、东欧是十九世纪)。苏联史学家虽然承认这种划分是有充分根据的,但一般都强调专制制度发展的两个基本阶段:在第一个阶段,专制国家虽然具有封建性,但在某种程度上促进了资本主义关系,国内民族市场和世界市场的发展,所以起着一定的进步作用;在第二个阶段,它日益公开支持退出舞台的封建主阶级,成为社会进步的障碍,资产阶级革命的前提正是成熟在这一时期。
    在绝大多数欧洲国家,专制制度在近代初期便已巩固。其存在年限长短不一,作为封建残余,它在个别国家甚至保持到二十世纪初。在资产阶级国家时期,专制制度的一些特征和残迹也有所保留,特别是在行政制度和军事组织中。
    苏联史学家在研究中一向强调专制君主制的阶级性和封建性。现在一部分资产阶级学者实际上也倾向于这种论断,他们注意到,贵族在军队、行政和国库管理中占据主导地位,国家企图保护(在西欧)甚或重新加强(在中、东欧)农民-领主关系,并借助扶摇直上的赋税,从农民和资产阶级那里获取更多的钱财,这些钱财大部分落到了封建主手中。专制君主制在形成和鼎盛时期推行的侵略性对外政策,首先是受贵族利益的怂恿指使,这些贵族的生存,很大程度上是依赖战争和在欧洲或其他大陆掠夺新土地。资产阶级力求发展对外贸易、特别是同殖民地的贸易,因而也对这一政策饶有兴趣。在镇压人民运动方面,专制国家忠实地为社会上层发挥了其讨伐职能。如果一个国家在经济上、首先是工业发展上比较落后,却又为在形成中的世界经济体系内取得商业霸主地位而进行着旷日持久的战争,此时便会迫切感到,必须有一个强大的国家政权,并为政治和经济生活定出规则。
    由上可知,绝不能像十九世纪至二十世纪初的历史学常做的那样,把专制君主制视为一个超阶级的管理机构或新式资产阶级国家的雏型。社会力量对比关系产生了专制君主制这一封建国家的新形式,而对新生资产阶级在这种关系中的作用也绝不能估价过低。在十六至十七世纪,年轻的资产阶级在经济和国家收入中的作用日益增长,封建国家已不能不顾及其利益。稍后,在十七至十八世纪,欧洲其他地区也出现了类似形势。为了自身利益,专制君主制被迫鼓励发展工商业,先是依靠垄断公司,后来则是重商主义政策和奖励资产阶级同殖民地的贸易。在许多国家推行的贵族化政策,同样是为一部分资产阶级的利益效劳的,结果是最有影响的资产阶级富豪被纳入封建统治阶级行列,从而削弱了“旧”贵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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