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分析性范畴 历史研究离不开分析性范畴或抽象性概念。这是因为任何所谓“历史事实”都是通过语言来表述的。而语言是由词构成的。某些词或词组则可能是分析性范畴或一般性概念。只不过我们在使用时常未能意识到它们后面的概念和思维模式。研究某些被经常使用的分析性范畴或抽象概念的性质和特征,使我们能较好地把握某一学术研究群体是如何使其研究对象概念化,从而认识这种类型的研究的科学性程度。对80年代以前我国历史研究中那些涉及对历史事件进行理论性解释或概括性研究的论著中广泛使用的一些关键性范畴的分析表明,在这些类型的历史研究中所使用的概念准确性较差,其定义落伍,不能为此类历史研究提供有效的分析性工具。 例如“封建主义”一词是历史学家在对中国历史进行分期时的一个最重要的概念。在运用该概念指认某一历史时期为封建社会时,事先已包含了对该社会若干总的政治经济特征的一般性认识。80年代前,“封建社会”被定义为一种生产方式,其中“地主”占有土地,采用经济的和超经济的手段剥削农民。由于概念定义的松散和不精确,人们可以用这个词指中世纪欧洲以封地采邑为特征的社会,也可以把从秦到清的中国社会称为“封建社会”。而该社会却具有与中世纪欧洲完全不同的上层建筑,即欧洲后封建时代的那种中央集权官僚制。显而易见,这种不精确的概念不能指导历史家去认识中、欧社会结构和历史发展道路的差异性。同时,又给中国历史家确认“封建社会”在中国历史中的开端带来极大的困难。从秦到清,中国社会政治经济不断变化发展,其间既长期存在欧洲后封建时代所有的那种中央集权官僚制,在个别时期,由于中央王权的衰微,或主动采用分封制,又出现采邑庄园。关键词定义的松散以及由此产生的不同理解使得在确认“封建制”在中国的开端时产生了极大的分歧。大致出现了六种以上的说法:即(1 )西周封建说(注:参见范文澜:《中国通史》,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 年出版,第65-104页。),(2)春秋封建说(注:参见李亚农:《李亚农史学论文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78年出版。),(3 )战国封建说(注:参见侯绍庄:《怎样理解郭沫若同志的古代史分期学说--兼评金景芳先生的中国古代史商榷》,《历史研究》1979年第8期。),(4)秦汉之际封建说(注:参见金景芳:《中国古代史商榷》,《历史研究》1979年第3期。赵习元:《试论中国奴隶制形成和消亡的具体途径》, 《吉林大学学报》1979年第2期。),(5)东汉封建说(注:参见郑昌竟:《井田制的破坏和农民的分化--兼论商鞅变法的形成和作用》,《历史研究》1979年第7期。)和(6)魏晋封建说(注:何兹全:《汉魏之际封建说》,《历史研究》1975年第1期。 尚钺:《关于古代史分期问题》《中国古代史研究》1979年第3期。)。在这种情况下, 历史研究很难出现公认的成果。 对“资本主义萌芽”的研究呈现出同样的问题。这场自50年代中期开始的研究的中心词“资本主义”实际上是指现代工业资本主义。但是由于受到苏联式机械论的历史理论框架的影响,“资本主义”被定义为一种生产关系既没有量的限定,也未包括与理性资本主义相联系的其他重要特征。例如:近代科学的形成,科学技术不断地被运用于生产而出现的持久的经济增长,具有多元的和民主的特征的政治制度和文化,等等。因此,本来是一场很有意义的讨论,结果由于中心概念定义的不精确性,从一开始就注定难以达到讨论的目的。假如“资本主义”或“资本主义萌芽”仅指工场手工业、市场和雇佣劳动生产关系,那么,这种类型的“资本主义”或“萌芽”从货币开始被广泛使用就总是会出现的。这样一来,讨论这种生产关系始于何时就不仅没有重要的学术价值,而且难以形成公认的结论。实际情况正是如此。研究开始集中于明清(注:傅衣凌,《清朝农业中的资本主义萌芽研究》,《历史研究》1977年第5期。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所编辑:《中国近代史稿》,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8年出版。)后来学者们发现工场手工业和雇佣劳动生产关系几乎出现于每朝的商业繁荣时期。于是“资本主义萌芽”就被从明(注:参见朱绍侯:《中国古代史》,第2卷,福建人民出版社1980 年出版。唐立德:《明代中期的资本主义萌芽》,《历史教学》1979年第12期。)追溯至元(江南出现了先进的纺织工场)(注:参见王洪均:《从先进到落后,中国历史上的300年》,《中国史研究》1980 年第1 期。),至宋(工业资本主义前夕所特有的工场手工业广泛出现)(注:参见史云:《建国以来史学界关于中国古代史上几个问题的讨论综述》,《河北师范学院学报》1980年第1期。), 至唐(有高度繁荣的商品经济)(注:参见傅筑夫:《唐宋时代商品经济的发展与资本主义萌芽》,《陕西师大学报》1979年第1期, 以及《我国封建社会内资本主义萌芽的上限问题》,载《中国经济史论文集》,第2卷, 上海三联出版社1980年出版。),直至西汉(生产力达到很高水平并出现大量自由劳动者)(注:参见饶会林:《中国资本主义萌芽的上限》,《辽宁师院学报》1980年第1期。)。 (三)历史研究的方法 80年代以前,我国大多数这些“政论性”历史研究的另一重大缺陷是研究方法的简单性,以及不善于借鉴其他社会科学学科的概念和方法论。众所周知,历史学家分析解释历史现象的方法往往与其对社会结构、发展动因和演化的模式的总体看法相联系。这些总体看法,包括哪些历史现象具有重要性以及与其他现象的关系等等,为历史学家提供了观察和分析历史事件的途径和方法。当历史学家开始着手研究某一历史问题时,心中已有的关于社会结构历史演化的总的理论模式会引导他们从一定的角度去搜集和分析历史资料。80年代以前,我国历史研究中占主导地位的关于社会历史演化的模式理论可以称之为是“对历史的经济决定论的解释”。它以关于社会结构的经济基础--上层建筑二分法以及前者对后者的支配地位的理论为主要特征。阶级斗争被认为是推动社会变革的最重要的力量。虽然它也认为生产力的发展是社会发展的基本动因。但却很少认真细致地分析生产力技术水平的变化,科学的作用及对社会制度和社会思想的影响。分析的重点是其对生产关系的影响。按照这种模式去观察和分析社会历史现象,历史学家往往着重注意有限的几个方面,如生产关系状况、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等,而忽略对复杂历史现象的全面研究(注:布莱克波恩曾把这种解释模式称为“对历史的经济决定论解释”。 他认为这种观点有以下要素:(1)’经济是基础,其他因素则是次要的”;(2) “基础和上层建筑”的模式被简单解释为经济基础的支配作用和上层建筑的依附关系;以及( 3)“阶级利益和阶级斗争”在二者之间的调节作用。在这种观点下,现实被分解为少数几个抽象层面。历史解释仅诉诸于二至三个抽象层面的分析。参见布莱克波恩:《社会科学中的意识形态》,R· Blackburn: Ideology In The Social Science,邦格·索福克:里查德克莱出版社1972年出版,第270页。)。 这种方法指导下产生的历史著述不可避免地使人感到单调和缺乏研究的深度和广度。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