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网-历史之家、历史上的今天!

历史网-中国历史之家、历史上的今天、历史朝代顺序表、历史人物故事、看历史、新都网、历史春秋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历史学 > 学习心得、资料 >

从石解墓志看唐后期制度的变通性(3)

http://www.newdu.com 2017-08-28 《山西大学学报:哲学社 宁欣 参加讨论

《封氏闻见记》中的“对曰‘家在蜀’,乃注吴;有言‘亲老在江南’,即唱陇右。”[7]经常被引用,但从石解的经历看,并没有严格执行,石解的情况是具有普遍性的。
    全面、严格、更加细密的避籍制度是在宋代。宋代对回避籍贯已经有比较严格和具体的规定,但也有变化,最严格的是扩大到不许在本路任官⑨。对从胥吏以劳绩而入官者,也有相应的要求。《宋会要辑稿》刑法二之八二《禁约二》:“臣僚言:‘古者府吏胥徒皆有常职,今州县小吏或滥跻仕版,不欲去里闾,远亲戚,则又求仕乡邦,夤缘请托。乞今后州县人吏缘劳绩入官者,不许任本州县差遣。’从之。”[9]这条规定是针对由吏职经劳绩入官者,但也不排除对其他出身的官吏也有类似的规定。除了籍贯,宋代任官地区回避法不限于本州,还扩大到财产所在地、寄居地(包括妻家)⑩。
    即便有所变通,仍然规定“三任内许一任去本贯三百里外守官”[10]。政和六年(1116),“诏:知县注选虽甚远,无过三十驿。三十驿者,九百里也。”[11]即:三百里外、九百里内比较合适。石解的任职地点都少于三百里,显然回避籍贯的制度有一个比较长时间的调整过程,也是一个官僚士族利用官任重新结集势力与中央集权博弈的过程。宋朝基于对地方势力固结的畏忌,回避籍贯的有关规定趋于严格和具体,正是为避免地方势力做大,吸取唐朝后期的前车之鉴。不过,也经常看到有各种补充规定,而使严格的制度有所变通和具有弹性(11)。
    致谢:感谢“唐文献研读”班的研究生对本文从史料到史实提出的宝贵意见!
    附图录:
    唐故衡王府长史致仕石府君墓志铭并序(12)
    注释:
    ①《唐故衡王府长史致仕石府君墓志铭并序》,是“大唐西市”工程收集的多方墓志之一。承洛阳师院历史文化学院毛阳光先生惠示原拓及录文,后见于龚静《反映唐代义商与唐人财富观的三方墓志》(《考古与文物》,2010年第2期,第96-101页),有拓片照片,也做了录文。本文参照两篇录文并做了个别的修改,特此致谢。但在个别地方仍有不同,适当加以说明。标点符号不同者,则不再标明。另,龚文认为石解曾任中牟县令,但墓志中只有石解任中牟尉的记载,没有任县令的记载。
    ②洛阳定鼎门街东第四街自南起第二坊为康俗坊,见李健超《增订唐两京城坊考》(三秦出版社,1996:280)。据上书,康俗坊有丞相张说、太子詹事陆余庆、东都留守刘知柔、前亳州刺史卢瑗、成都功曹萧公、大中大夫行定州长史李谦(以下略)等人的宅第。张说祖籍河东,陆余庆祖籍江苏,刘知柔祖籍徐州,弟刘知几以撰《史通》而著名。康俗坊显然也是官宦人家聚居之所。
    ③墓志中还涉及赐官转让、任官避原籍和役利以给公食餐费等问题,已在另一篇文章《石解墓志释读三题:赐官转让、吏员超编、役利以给公食餐费》中讨论。墓志中涉及的胡汉家族自北朝以来的变迁,已撰文《石解墓志释读--兼论石氏家族的中原之路》,待发。
    ④据《唐六典》、《通典》和两《唐书》所载:州有辅、雄、望、紧、上、中、下七等。《通典》卷三三《职官一五》载:“开元中,定天下州府自京都及都督、都护府之外,以近畿之州为四辅,其余为六雄、十望、十紧。”(中华书局,1988年,第909页)并有上、中、下之分。其辅、雄、望、紧州,主要以所在地位的重要为划分依据。“辅”,是指京城附近之地,西汉有三辅,即:京兆尹、左冯翊、右扶风。唐代以京城附近之州为辅州,地位高于它州。“雄”、“望”、“紧”州的划分,是以其政治、军事地位之重要与否以及经济地位的重要程度作为依据。开元天宝年间,四辅州为:同州、华州、岐川、蒲州。后岐州升为凤翔府,号西京,蒲州升为河中府,仅存同、华二辅州。六雄州为陕州、怀州、郑州、汴州、魏州、绛州。上、中、下州的划分,主要依据户口多寡而定。但“近畿者为畿内州,户虽不满四万,亦为上州”(《通典》卷三三《职官一五》,第909页)。也有特例,如果亲王领任中、下州官职,虽不一定亲自赴任,也要升为上州,以示尊贵。不过亲王离任后,仍然恢复旧制。
    ⑤吴房县:西汉置,属汝南郡。治所即今河南遂平县。南朝宋废。隋大业三年(607)改遂宁县复置,属汝南郡。唐武德四年(621)属豫州,贞观元年(627)废。八年复置。宝应元年(762)属蔡州。元和十二年改为遂平县。中牟县,西汉置,属河南郡。治所在今河南中牟县东。北魏并入阳武县,后复置。东魏为广武郡治。北周移治圃田城(今河南郑州市东)。隋开皇初改为内牟县,后改为圃田县。唐武德三年复改中牟县,为牟州治。仍还旧治。后属汴州。龙朔二年(662)改属郑州。五代属开封府。两县都属河南道,直线距离约140公里。
    ⑥关于官吏避籍问题,本文参照了张邦炜《宋代避亲避籍制度述评》(《四川师大学报》,1986年第1期,第15-23页);苗书梅《宋代官吏回避法述论》(《河南大学学报》,1991年第1期,第24-30页)。两文都简略追溯了回避制度的渊源与发展,重点阐述了宋代的制度。
    ⑦《唐会要》卷七四《选部上·掌选善恶》:“(贞观)八年十一月,唐皎除吏部侍郎,尝引人铨问,何方便稳,或云其家在蜀,乃注与吴;复有云亲老先任江南,即唱之陇右,论者莫能测其意。”(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第1592页)。

(责任编辑:admin)
织梦二维码生成器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栏目列表
历史人物
历史学
历史故事
中国史
中国古代史
世界史
中国近代史
考古学
中国现代史
神话故事
民族学
世界历史
军史
佛教故事
文史百科
野史秘闻
历史解密
民间说史
历史名人
老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