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不同意美国学者关于美国史学史发展阶段的划分,并认为班克拉夫特是美国史学史发展第一阶段最杰出的代表。班克拉夫特从当时欧洲文化中汲取了两大精华:一是民族主义,二是浪漫主义,前者主要取自德意志,后者主要取自英法。他鉴别吸收欧洲史学方法和理论,是以新英格兰精神,即资本主义精神为依据的。他的宗教信仰是惟一神论(清教),思想走向是扩张主义使命观,治史目的是为年轻的共和国呐喊。这既是他史学研究取得成功的关键,也是他受后人推崇的原因所在。 古今中外,历史学家成千上万。如何评估一个杰出的历史学家,是个复杂的问题。笔者认为历史学家如获得“杰出”称谓,须具备三个最基本条件:第一,在其研究领域,能鉴别吸收前人的优秀文化遗产,同时分析其不逮之处;第二,在本研究范围内,能有所创新,有益于社会的发展,或能积极应答社会发展中提出的问题;第三,对于社会未来的发展,尽可能地起到有益的启迪效用。 依据这些认识,笔者曾评述过美国历史学家弗雷德里克·杰克逊·特纳和威廉·阿勃曼·威廉斯,试图在这两个杰出历史学家的业绩中上溯下联,审视他们在美国史学发展中鉴别吸收了什么,对当时美国社会发展起过什么影响,并有什么学术遗产留给后代。现在以同样的认识来评估乔治·班克拉夫特(1800-1891)。 美国史学发展史可分为三个阶段:独立战争至19世纪70年代为第一阶段,19世纪80年代至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为第二阶段,二次大战后为第三阶段。约翰·海厄姆在《美国历史的重建》一书中划分的三个阶段是:17世纪、18-19世纪和19世纪末以来(注:约翰·海厄姆:《美国历史的重建》John Higham,The Reconstruction of American History,伦敦1962年版,第10页。)。约翰·富兰克林·詹姆森也将17世纪和18世纪作为两个阶段(注:约翰·富兰克林·詹姆森:《美国史学史》John Franklin Jmeson,The History of Historiography in America,纽约1891年版,目录页。)。我认为,17世纪和美国独立前的18世纪不应纳入美国史学史的组成部分,只可视为美国史学发展的背景。美国史学史应从独立革命运动开始计起。就我所厘定的标准言,班克拉夫特、特纳和威廉斯应分别是这三个阶段的杰出的史学家。从社会发展角度,把这三个历史学家联系起来,即可概括美国史学发展的主要线索。在他们三人以外, 若再加上两位重叠前后的过渡性史学家, 即19世纪末的亨利·亚当斯以及二次大战前夕萌发并至战后盛行的“一致论”史学家丹尼尔·布尔斯廷,美国史学史的发展脉络就更加清晰。在评介威廉斯外交史学一文中,我已对一致论史学流派做过阐述。今拟在叙述班克拉夫特史学时,对亨利·亚当斯也做些评论。 这五位史学家在史学研究中的共同显著特点是,都较精明地回顾过去的历史,从中吸收他们认为有价值的遗产,并经过消化,提出了对当代社会发展有影响的论点。他们直面社会,议论风发,奏出时代的最强音,对当代人起到激励、鼓舞、启发反思的效用。 这五位史学家在治史的细节上又各具特点,异同参半。他们虽然都在不同程度上重视资料收集,但使用资料的方式不尽相同,如班克拉夫特烦亲托友在国内外搜集资料,但有时随兴释义,不时引起当代人的抗议(注:G.P.古奇:《19世纪历史和史学家》G.P.Gooch,History andHistorians in the 19th Century,伦敦1913年版,第405页。)。 威廉斯著书立说时,虽然科学史观已发展了一个世纪之久,但他在史料应用方面不免粗枝大叶,为时人所讥诮(注:如斯陶顿·林德:《评〈美国历史的轮廓〉》,《科学与社会》Stanghton Lynd,Review of theContour of American History in Science and Society,第27 卷, 1963年第2期,第227页。)。这五位史学家的学术地位也不宜以其学术著作的数量来衡量。他们中有的人写断代史,有的写通史,有的写卷帙浩繁的巨著,有的只发表精悍的论文。其中一锤定音的史学业绩不在于著作数量和长短,而在于能有发人情愫、动人心弦的观点和思路,并为社会提供具有教益的宏论要旨。这五位史学家中, 只有布尔斯廷写出3卷本通史,井然有序地阐发论点。威廉斯虽以写作外交史专著为主,但也试图从通史角度印证其观点。班克拉夫特虽然写出10卷本巨著,但从严格意义上说,他所写的只不过是断代史。1874年出版的第10卷,只写到独立战争的结束;1882年又出版两卷,才续至美国宪法的制定。特纳和亨利·亚当斯都是以发表论文声誉鹊起,在当时史学界激起汹波巨浪。亨利·亚当斯曾出版过9卷本巨著,论述杰斐逊和麦迪逊时期的政治, 但为当时人和后来人所瞩目的,还是《亨利·亚当斯的教育》一书(注:这本自传于1905年写成,1907年内部刊行。在亚当斯逝世后,于1918年由马萨诸塞历史学会公开出版。)中的最后几章。特纳在哈佛大学历史系的同事爱德华·钱宁虽然讥讽特纳著作不多,但1893年特纳一篇演说便在美国史学界引起轩然大波,此后近40年许多史学家依据特纳的边疆假说,改写了美国通史。尽管钱宁写出综合史实的6卷本巨著, 可是因书中缺乏观点,而被读者束之高阁,逐渐淡忘(注:阿兰·内文斯:《史学津梁》Allan Nevins,The Gateway to History,新泽西1938 年版,第272页。)。由此可见,扣人心弦的议论,发人深思的观点, 贴近时代脉博的思想,是杰出历史学家必备的功力。班克拉夫特最符合这些条件。在班克拉夫特同时代的历史学家中, 理查德·希尔德雷斯写有6卷本《美国史》巨著。因他崇尚英国边沁学说,在观点上有点超前于美国现实,且反对浪漫主义,针砭杰斐逊,对社会多有指责,这又滞后于美国思潮,所以他在社会影响上不能与班克拉夫特并驾齐驱(注:迈克尔·克罗斯:《美国历史的写作》Machael Kraus,The Writing ofAmerican History,俄克拉荷马大学出版社1937年版,第129页。)。 至于其他同代历史学家如约翰·L ·摩特莱(注:主要著作有《荷兰共和国的兴起》(1856年)等。)、弗兰希斯·帕克曼(注:主要著作有《半世纪的冲突》(1892年)和《庞提亚克的谋叛》(两卷,1851年)等。)、威廉·H·普里斯各特(注:著有《墨西哥征服史》(1843 年)、《秘鲁征服史》(1847年)等。)、詹里德·斯帕克斯等,也都未能产生像班克拉夫特所起的全国性影响。乔治·班克拉夫特是美国史学的奠基人,是美国第一代最有影响的国史大师。他的同代人威廉·普里斯各特称他为美国“当代伟大的历史写作家”,是取代英国人著作的第一个本土作家(注:迈克尔·克罗斯:《美国历史的写作》,第122、 98、100页。)。当时有人把他与英国史学家托马斯·麦考莱相媲美。 在他去世后,悼念他的人们称他为“美国史学之父”(注:约翰·加拉泰编《美国传记百科》John Garraty( ed.) , Encyclopedia ofAmerican Biography,纽约1974年版,第56页。)。到20世纪60年代,理查德·霍弗斯塔特称班克拉夫特是“美国第一个伟大的美国史学家”(注:理查德·霍弗斯塔特:《进步史学家》RichardHofstadter,The Progressive Historians,纽约1968年版,第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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