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知道,马克思曾把资本原始积累时期的国债制度称为“魔杖”。诺思他们的老祖 宗亚当·斯密也议论这个问题。他说:英国采用了有害的国债制度,使居民在和平时期 承受的负担和损害,与花费浩大的战争时期一样大。斯密还曾一针见血地指出:“重商 主义所要奖励的产业,都是有钱有势的人所经营的产业。” 在市场经济形成过程中,大资本总是用不正当的或非法手段来欺压小资本,以实现快 速扩张,政府经常在保护谁的私有财产上左右摇摆,历史上有大量事实可以说明这一点 。 其次,在历史上的不同时期或不同的情况下,比较英明的政府总是不断地调整自己的 政策,以便在大财产与小财产的冲突中达到某种平衡,使之既有助于经济发展,又能使 大家各得其所,安居乐业。 历代政府总是保护大私有者为主,因为政权往往掌握在他们手中。但决不能由此得出 结论说:让大私有者欺压小私有者是常规,过去如此,现在也是如此。从历史上看,有 两个问题值得注意: 一是,历史上只保护大私有财产的政府没有几个是有好下场的,在现代化过程中,政 府因经济发展需要会在一定时间内和一定程度上采取这种政策,但副作用非常大。比如 ,韩国在其崛起时,政府曾大力扶持几个大企业集团的形成,鼓励它们兼并中小企业, 使得几个大企业在相当短的时期内取得了进行国际竞争的能力。这种政策的后遗症极为 顽固。上世纪80年代以来,韩国的商界、政界不断曝出丑闻,社会上则盛传“剥削论” 与“反剥削”的舆论,民间还把富人的财富称为“黑钱儿”。 二是,现代发展机制的核心并不在于政府是偏向大资产还是小资产,而在于根据经济 发展需要而采取灵活的政策。一定时期内政府的政策偏向某一方,如果真的是为了加速 发展,并且实行的时间有一定的限制,国民一般是能接受或能容忍的。关键是,不能随 意延长这种偏颇,不要让与这种偏颇相关联的利益集团取得过多的权力,否则社会就会 走向僵化和停滞。 仍举英国的例子来说。英国走向产业革命,很大程度上得力于它在大资产与小资产之 间保持一定的平衡。一般都认为,英国在1688年光荣革命后,大资产阶级与大地主结成 了相当巩固的联盟,维持了几百年的政治稳定,并疯狂地进行资本原始积累。这只是16 88年后英国历史的一个方面。如果不存在另一个方面--即从中世纪以来,英国就为保 护小资产及为小资产的自我保护提供了一定的空间,那它是不可能出现产业革命的。 以大家所熟知的圈地为例。在16世纪的圈地运动中,农民流离失所,莫尔称之为“羊 吃人”。但英国的圈地运动主要发生在17世纪以后到19世纪中叶,这期间的圈地虽然不 能说很公平,但确实比16世纪时温和得多,至少大部分农民还是认同的,所以由此造成 的社会问题还是相对比较少,显得比较顺利。 这并不意味着英国农民比较“逆来顺受”,相反,英国普通民众有反抗的传统,如果 他们觉得极其不公,就会举行抗议。这种抗议不一定是武装暴动,而是各种形式的斗争 ,政治上的和经济上的都有。这些抗议虽然并不威胁统治阶级的生存,但这些小生产者 却因此维护了自己的生存和发展条件,并为自己谋取了更大的发展空间。《新编剑桥世 界近代史》第13卷中有一段话,是讲产业革命的原因,大意是:大富豪对生产的垄断尚 受到许多限制,具有生产主动性的小生产者十分众多的地方,内部竞争、外部压力(国 外竞争)威胁着这些小生产者的独立,他们才走上了创造发明的道路。我们大家都知道 ,工业革命并非发生在那些工场手工业充分发达的地区--因为那些地区的手工业者已 经失去了奋斗或抗争的勇气,而是发生在那些手工业者尚充满生气的地区--因为那里 有众多生气勃勃的小生产者。 那么,英国是如何做到在大资产与小资产之间保持一定平衡的呢?我认为,有两个原因 值得我们充分重视: 其一,政府虽然主要代表大资产阶级和大地主的利益,但始终力图在各冲突的政治力 量间起某种重要的平衡作用,并让普通百姓有一个说话的机会。比如,1800年国王乔治 三世颁布的《棉纺工业仲裁法》规定,当雇主和雇工发生工资等纠纷且他们双方无法自 行解决时,双方都有权要求仲裁,双方可立即提出各自的仲裁人,授权他们代表自己协 商。双方仲裁人都必须详细听取当事方的意见,详细了解情况,包括向证人进行问询。 如果双方仲裁人在提交仲裁协议书后三天内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不能签署裁决书,他们 就必须马上就近诉诸法官,向法官陈述所争论的情况。法官的决定是最终决定,且必须 在三天内作出。这是一种相对来说比较合理的制度安排。一方面它十分重视给弱者一个 充分陈述自己意见的机会,另一方面它还十分强调在规定时间内解决问题,这样可以避 免互相推诿和扯皮致使矛盾激化。从这个法令中还可以看出,让工人合法地维护自己的 利益已是统治者正在考虑的事情,25年后,英国宣布工会合法,正是这种考虑的结果。 其二,群众有一种进行抗议活动的空间,成为抵制资本的贪婪的重要因素。英国历史 上基本没有出现过像中国历史上那种大规模的农民起义,但这决不是说英国历史上的农 民及后来的工人缺乏斗争精神。从希尔顿和汤普森等人的著作中,我们可以看到英国劳 动人民充满高涨的斗争精神,但他们无需像中国古代的农民那样只有通过大规模的起义 才能部分达到自己的目的,小规模的反抗活动与无处不在的抗议行为,是英国劳动人民 争取自己权利的基本特点。正是这种斗争,为英国劳动人民赢得了各种权利。 由此可见,财产权的实际运作过程,远比诺思他们说的要复杂得多。不能离开历史背 景把所有制问题抽象化,否则容易形成误导。诺思等人的理论之所以有这么大的影响, 主要是因为它切中时弊,是针对西方国家实行福利国家制度后出现的问题而提出来的, 但不是放诸四海而皆准的真理。这一点我们必须牢记。 2004年2月16日在华东师范大学举行的中国世界史论坛首届学术年会上的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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