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禁杀马牛、禁伐树木,保护农业发展 马与牛在古代社会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它们在军事战争、农业生产、交通运输、驿递通讯中承担极其重要的角色。解决粮荒的困扰,恢复生产,发展农业是根本。西汉时期,牛耕的推广是西北地区屯田兴盛的一大原因,牛作为农业之本,农人之资而备受政府重视。马匹除了作为抵御匈奴侵夺的战争之基外,也是农业生产的工具。禁止屠杀马牛,对于促进农业发展意义非凡。窦融集团就曾经出台过这方面的律令: (21)建武四年五月辛巳朔戊子,甲渠塞尉放行候事敢言之,府移使者□所诏书曰:毋得屠杀牛马。有无四时言●谨案:部吏毋屠杀马牛者,敢□□ EPF22·47A 该册书是对居延都尉府所移诏书内容“毋得屠杀牛马”令的回复,属于上报文书。诏书中要求对屠杀牛马的现象“有无四时言”。“四时言”在汉简中较常见,这里的四时或是随时之意,而非指春夏秋冬四季,意指只要有此种情况发生,就要及时向上级汇报。在这份册书中,是经过案验,甲渠侯官所辖吏卒没有肆意屠杀牛马者。减少屠杀牛马,无疑有助于农业的迅速恢复。 窦融还颁布过禁止滥伐树木令,以保护土壤,涵养水源,力促农业发展。如: (22)建武四年五月辛巳朔戊子,甲渠塞尉放行候事敢言之,诏书曰:吏民毋得伐树木。有无四时言●谨案:部吏毋伐树木者,敢言之。 EPF22·48A 汉王朝在西北屯田时期,为了适应牛耕、铁器农具等生产技术的改进,曾经一度毁林毁草,变林牧区为农业区,可耕种的土地面积迅速扩大,但过度扩充土地的结果导致生态环境的恶化,局部地区水土流失严重,肥沃的农田渐趋萎缩或沙化严重。“吏民毋得伐树木令”对于保持水土,保护农耕意义重大。窦融在居延地区的屯戍效果是显著的[9](P67),究其因,与这些保护农业发展的举措不无联系。 (四)查处隐匿人口。增加农业劳动力 增加粮食供给总量,节流之余更得开源。人是重要的生产要素之一,更多的劳动力投入到农业生产是增加粮食产量的必要保障。查处被隐匿人口,遣回原籍从事生产是窦融集团促进河西农业发展的又一条得力举措。如: (23)●甲渠言部吏毋作使属国秦胡卢水士民者 建武六年七月戊戌朔乙卯。甲渠障守候敢言之,府移大将军莫府书曰:属国秦胡卢水士民从兵起以来,困愁苦,多流亡在郡县,吏匿之。明告吏民:诸作使秦胡、卢水士民畜牧、田作不遣,有无四时言。谨案:部吏毋作使属国秦胡卢水士民者,敢言之。 EPF22·696、42、322、43例(23)中的秦胡、卢水士民都是生活在河西的归附少数民族,隶属张掖属国都尉统一管理。简文表明,当时有许多的秦胡、卢水士民是构成河西边塞军事防御中一支重要力量。而这些民族兵士因生活贫困,逼迫流亡在河西各郡县,常被戍守官吏或当地豪族匿藏,变成为个人或家族放牧牲畜、从事田作的苦力。大将军窦融及时实施“毋作使属国秦胡卢水士民”令,严查隐匿人口,增加了农业劳力。 妥善安置随军家属进行屯田活动,西汉时期已有成功经验。东汉初期的河西也沿用了这种制度,统一安排吏卒的家属成员,配发廪食,使其定居边郡[10](P16)。汉简中的“新占民”或许就与此有关: (24)府记曰:遣新占男子刘迁代燧长 EPF22·648 新占男子丘常□ EPF22·656 以上两简中的“新占”民,即新在当地著籍的平民。这里的“新占民”很可能就包括那些接受官府廪食的戍卒家属。[1](P103)这种给吏卒家属分配土地的举措,使其安心于边郡劳作与戍守,具有一举两得之效,一方面扩充了边郡屯田人数,另一方面有利于保持边境稳定。 (五)打击盗铸、平抑粮价,颁布“以谷为俸”的薪俸制 两汉之际,社会动荡不安,私铸、掘冢现象十分猖狂。此类行为都严重地破坏了市场的正常秩序,“钱益多而轻,物益少而贵”[11](P1425~1426),“今农事弃捐而采铜者日蕃,释其耒耨,冶熔炊炭,奸钱日多,五谷不为多”[2](P1155),窦融集团要使河西高位运行的粮价及时回落到正常水平,则扭转农人弃本逐末、不事五谷、专营掘墓铸钱之非法行径迫在眉睫。 (25)●甲渠言部吏毋铸作钱发冢贩卖衣物于都市者 EPF22·37 建武六年七月戊戌朔乙卯,甲渠鄣守候敢言之,府移大将军莫府书曰:奸黠吏民作使宾客私铸作钱,薄小,不如法度及盗发冢公卖衣物于都市,虽知莫谴苛,百姓患苦之。 EPF22·38A/掾谭、令史嘉EPF22·38B 书到,自今以来独令县官铸作钱,令应法度。禁吏民毋得铸作钱及挟不行钱,辄行,法。诸贩卖发冢衣物于都市,辄收没入县官。四时言犯者名状●谨案:部吏毋犯者敢言之。 EPF22·39 从简文可知,当时河西奸黠吏民不事农业,纠集宾客私铸钱币极为普遍。多余的货币流入市场,致使货币发行量超过实际需求量。加之掘冢贩卖衣物于市肆,扰乱市场秩序,诱发粮食等商品价格不断上涨。窦融集团严厉打击私铸与盗掘墓葬贩卖衣物的行径,严禁吏民携带“不行钱”,并且“独令县官铸作钱”,收归铸币权,由大将军府统一发行货币,整治市场环境,恢复市场正常的经济秩序,可谓切中时弊。 建武初期,窦融为了引导河西社会树立以农为本的思想,还推行了一项意义深远的改制,即确立以粮食为核心的俸禄新制。在建武三年四月,窦融颁布了“建武三年居延都尉吏奉例册”(EPF22·70~79),该册书规定了居延都尉及其以下秩别吏员的月俸全部以粮食支付,不再沿袭“西汉时主要以钱币为主,新莽以实物为主”[12](P19)的官吏俸禄制度。这种以谷为俸的新制,是“鉴于币制崩毁、物价飞腾,全以谷物付俸,具有进步意义”[13](P100)。以谷为俸的官俸新制,表明当局者对粮食生产高度重视,以粮食代替钱币的俸禄制,还可引导社会以粮食作为一般等价物,充分发挥粮价为百价之基的轴心作用,促使粮价回落,摆脱粮荒问题的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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