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著《大传》漏载的史事较多,上文已述。而书中惩贪问题专立一章,却多选受到严惩的大案,将乾隆帝宽纵、姑息的案例遗落不载。孙著《乾隆帝》认为乾隆前期“严惩贪官”,后期概括为“姑息纵贪”,亦未全面。实际乾隆前期也有宽纵贪犯之例,如乾隆七年苏州织造海保,贪污银二十二万两案发,因其母为雍正帝乳母,被法外施恩宽释。乾隆十二年大学士查郎阿受贿案发,乾隆帝却以其为先帝旧臣,“朕不忍置之于法”而免究。〔9〕乾隆后期,也有处置严厉的惩贪案例, 这反映出在君主专制的制度下,只能是“人治”而没有法治。历史记述应兼顾正反两方面史实而比较分析,不应偏于片面。 在记述全面性的问题上,对不同篇幅、不同结构之书可以有不同的要求。例如乾隆帝在平定新疆之后,命郎世宁、王致诚等人绘制平定伊犁回部全图十六幅,《国朝宫史续编》卷97略载其事。而法国人伯希和撰有长文,详述乾隆三十年五月乾隆帝下令将图运至欧洲制铜版印刷之事,经冯承钧译成中文。〔10〕文中对乾隆帝谕旨、郎世宁致法国绘画院的信件、中法之间的合同书、工价银、运输途径、国外机构对此事的重视、完工进程等均有记述。今各部乾隆帝传记均未载此事,他书可不必苛责,但郭著《全传》部帙甚大,且专有《西洋意趣》一章,这样的反映乾隆帝意趣及中外文化艺术交流的特别史事,理应予以详述。 第四,传记史学应立足于精湛的学术性,同时注意发挥普及历史知识的功用。在学术见解上,只要经过认真研究,立论有据,即使未成为众所依归的定论,也胜于平淡无奇、敷衍成编之作。例如白著《乾隆传》认为乾隆帝厌弃理学家而扶持考据学派;周著《大传》认为乾隆帝在平准战争中,完全信赖阿睦尔撒纳并以其为主力进攻达瓦齐,是“决策失误”;孙著《乾隆帝》认为乾隆帝的封禁东北政策,造成东北地区长期处于落后状态;唐著《乾隆传》认为乾隆初年并非有意实行宽政,乃是强调“实政”;郭著《全传》认为山东王伦起义等反清暴动,不是由于农民生活困苦,而是乾隆帝严厉取缔“邪教”政策激发所致。这些结论,虽仍可继续讨论,但作为学术新见,已为著述增色。 学术见解不能苛求一举而成定论,而撰述时则应力求深入精致,尽量避免以粗糙的“毛坯”作为成品。愚所谓“毛坯”,非指学术上有大的疏失舛误,而是令人一读,即可知其未经深思熟虑,未经查考探讨。例如乾隆朝《四库全书》之外的修书活动,周著《大传》、唐著《乾隆传》全然不载,当无可置喙。白著《乾隆传》综述“编定群书”,书名举例有似信手拈来,漫然成篇,一些非常重要的修书事项如《开国方略》、《满洲源流考》、《八旗通志》等等,反而连书名也未提到。郭著《全传》采取分类开列书名目录方式以示其盛况,处理得颇为机智,但未入《四库全书》而人所熟知的编录《满洲实录》、《满文老档》及纂修《功臣传》第二、三、四、续集等等均未列述。〔11〕著录之中完全因袭《四库全书总目》之误,如《平定金川方略》本为乾隆十四年始撰,仍误为乾隆十三年;《平定准噶尔方略》于乾隆二十年开纂,乾隆三十五年全部成书,却仍误作乾隆三十七年“奉敕撰”;《御批通鉴辑览》后附《明唐桂二王本末》,实为四卷,仍误著录为三卷。〔12〕孙著《乾隆帝》第八章《盛世修书》似可辟出新意,然而“褒忠贬奸”一节叙述清廷追谥明朝殉节大臣,竟然只字不提编纂《胜朝殉节诸臣录》一书,这岂能符合“盛世修书”的总标题?而所述《明臣奏议》一书,又与“褒忠贬奸”毫不相干。在“编满族要典”一节,《盛京吉林黑龙江等处标注战迹舆图》乃为带注释的历史地图,称之“要典”已属勉强,至于《辽金元三史国语解》,只是订正三部正史译音用字,滥竽其中,殊不相称。诸如此类,皆为未致深究细考,仓促成文而永存遗憾。 历史人物传记读者较广,应着眼于历史知识的普及性,注重语言文字的生动活泼,给读者提供活生生的历史人物形象。撰写方法上力求重现历史的真情实景,而不应一味的景外“旁白”。传记史学不应将最广大的读者完全让给“演义”、“戏说”之类挂上历史品牌而又背离史实甚远的文学作品,而应在学术性与普及性统一的宗旨下,以科学、深邃、启人心智、生动精彩的作品,为提高民族文化素质作出贡献。 注释: 〔1〕《乾隆皇帝全传》第173页。 〔2〕白新良《乾隆传》第376页。 〔3〕唐文基、罗庆泗《乾隆传·前言》。 〔4〕《乾隆皇帝全传》第231页。 〔5〕《四库全书总目》卷88《史部史评类》。 〔6〕乾隆帝《阅通鉴辑览作》自注,载《国朝宫史续编》卷89。 〔7〕孙文良、张杰、郑川水《乾隆帝》第414-415页。 〔8〕《清高宗实录》卷167,乾隆七年五月乙亥。 〔9〕《清高宗实录》卷285,乾隆十二年二月。 〔10〕连载于《中国学报》二卷四期(1944年12月)、三卷二期(1945年2月)。 〔11〕乾隆朝纂《功臣传》,见《国朝宫史》卷28,《国朝宫史续编》卷90。 〔12〕参阅《史学集刊》1990年第1 期《四库全书总目清代官修史书提要订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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