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官方史学的兴盛与当代史学新机制的完善(3)
隋唐五代、两宋时期,是官方史学发达与成熟的阶段。唐朝承袭隋朝的一些准备性工作,在史官制度、史料征集、记史、修史上皆逐步臻于成熟,前代史的纂修取得显著成就,所谓正史的“二十四史”中,以唐朝官修者数量最多;本朝史的记载和撰述已经构成起居注、实录、纪传体国史的稳定格局,在时政记、日历、圣政记、《唐六典》等的纂辑上,也都作出创始性的尝试。国家政权为修史提供人力、物力的保证,专设修史机构和史官,对修史进程、修史内容施行有效的控制和管理,这种官方史学的基本架构在唐代得到了巩固与发展。宋代不仅承接了唐朝官方史学的所有发展,而且有所扩充,时政记、日历、本朝典制史等,都发展成为经常性的纂修项目,其中日历更以当局重视、部帙巨大为突出特点。宋代官方记史、修史途径多、数量大,但也有重复叠出之弊。修史机构同样繁复重叠,而多所更改,皇帝和朝廷对记史、修史的控制强化,甚至起居注也“每月先进御,后降付史馆”,即首先由皇帝予以审阅[12](《梁周翰传》)。这样,传统的史学规范,在宋代受到很大的扭曲。因此,宋代官方史学的繁荣主要是在声势方面,其实际史学成果尚不及于唐朝,宋朝官修的两种“正史”(《旧五代史》、《新唐书》、在宋代就受到了批评与訾议。但宋代官方史学的铺张声势对于私家史学具有激发作用,官方对史料的多方记载和重复编辑,也为私家修史提供了很好的条件,促使私家史学蓬勃发展。 元朝以游牧民族入主中原,不可能像宋代那样纂修多种史书和建立繁复的修史机构,但元朝仍然坚持了实录的纂修并且有所创新,在《一统志》和典制史的纂修上有积极的开拓。明朝初年,官方本欲仿照宋代进行史学建设,进行过起居注、圣政记、日历等史籍的记载与编纂,但却未能坚持为经常纂修,很多方面倒是承袭了元朝的修史项目。这说明,宋代将官方修史与修史机构搞得迭床架屋、过于繁复,必定在后来受到裁撤与调整。元、明两朝在新的修史项目的探索上有得有失,给清朝官方史学的发展提供了有利的基础,也遗留下许多的问题。由于雕版印刷术的推广与应用,宋代民间萌发了普及性的史学撰述,简略的编年记史之书比较流行。元朝建立一统政权后,不能不接受包括传统史学在内的上千年以来的传统文化,新政权的贵族和各级官员的文化层次又普遍不高,使普及性的史书应社会需要因而进一步发展。明朝官方以抄纂同类历史人物事迹的方式,大量编辑惩劝性史籍,其宗旨是维护极端的君主专制,而其形式、风格则类于普及性史书。这对于民间普及性史籍的编写,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在其他社会条件的推动下,到明朝中期以后,形成了明代史学发展中卓有特色的普及性潮流。 元、明两朝客观上实行了官方史学发展中必要的调整,即压缩宋代繁复的修史布局,探寻新的修史项目,但压缩中未免矫枉过正,官方修史显得薄弱,造成修史格局的调整没有达到很好的效果,新的探寻也有得有失,而未及总结。清朝对之有因有革,或弃或取,使官方史学发展至繁荣阶段。 清朝起源于关外满族建立的后金政权,后金自建国之初即逐步形成编年记事形式的满文档册,这是其官方具有自己民族特色的史学萌芽。入关之后,为了适应对关内广大汉族地区的统治,不能不进一步接受几千年来长足发展的封建传统文化,在史学方面也不例外。至雍正朝,稳定地形成与确立了官方修史的基本格局。这主要表现于本朝当代史的纂修,由起居注、实录、圣训、国史、方略、会典、《功臣传》等几大系列史籍,组成了官修当代史的整体布局,囊括了编年、纪传、纪事本末、典制史、人物传记等各种体例,门类齐全,并且皆可以做持续性或接续性纂辑,成为整个官方史学活动中始终保持的纂修内容,奠定清代官修史的稳固基础。加之特开史馆纂修专门史籍如《明史》、《御批资治通鉴辑览》等等,使清朝官修史书进可达于丰富鼎盛,退能稳守基本格局而不至于没落。乾隆朝即是中国古代官方史学达于鼎盛的时期,所修正式史书种类之多、总卷帙之大空前绝后,其“续三通”、《日下旧闻考》等等,乃接续和攫取私家修史项目,化私撰为官纂。嘉庆朝之后,虽官修史数量、水平均明显减退,但基本修史格局则维持直至清末。清朝官方的修史活动,造就大批私家史学才俊,推动了治史学风,也为清后期和近现代的私家治史提供了史料与素材。 总之,从先秦到清代,官方史学在传统史学中的地位和作用可以简要概括为四点: 第一,官方史学是古代史学与社会政治之间互动关系的关键环节,封建政权首先和主要是从官方记史、修史中感悟到史学的作用。史学在政治上取得的重要地位,是在专制主义制度下畅行不废的基本条件。东汉以降,官方史学在中国古代政治机制、社会文化以及整个传统史学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决定了不管朝廷政权如何更迭,官方记史、修史活动都不会完全废止。 第二,官方远比私家拥有更好的记史、修史条件。由于可以调集很大的人力、物力,保证了史料的及时整理和保存,也能够较快地完成一代全史的编纂,这对于史学的发展均有积极的意义。中国古代官方史学的成就足以与私家媲美,这与西方史学对比,就更显示出独特地位和作用。 第三,官方记史、修史是维系史学连续、不断发展的主要力量。官方记录、整编的史料,是日后纂修史书的主要依据,官修史书也被日后私家修史所参考。官方修史制度的确立,才保证了历史记载的连续不断,这是私家史学所不具备的优点。 第四,对私家史学的发展具有一定的导向作用,使私家史学的宗旨、价值观大多与官方一致。这促成中国传统史学在两条主体轨道上相互协调、相互补充的发展模式,是史学著述数量繁盛的重要原因之一。中国古代自两汉以后,无论私家抑或官方,都倾向于重视史书的编撰,而轻视档案和史料的保存,修史者追求历史著述的终极成果,企图著成不可替代的传世之作,这是皇权专制与一统观念在史学上的折射。对官方而言,这种史学意识更为浓烈。统治集团有太多的忌讳,而且还拥有为君父讳、为尊者讳、为贤者讳的理论依据,因而在修成一代之史后,便不再着意保存相关的档案和史料,甚至匆匆焚毁之。这是中国古代史学意识上的一个缺陷,并且主要是官方史学意识出现的偏差。这种状况,到清朝才有所改变。康熙三十一年(1692年),清圣祖指示:“明代实录及载事迹诸书,皆为搜罗藏弃,异日《明史》告成之后,新史与诸书俾得并观,以俟天下后世之公论焉。”[13](P700)这一语打破千年以来正史修成即焚毁史料的旧习,令《明实录》等典籍得以留存。 古代官方史学还具有其他的负面影响。首先,官方设馆集众修史,更需要预定内容和形式上的规范,这曾经促进对史书义例的探讨,但唐朝之后的各代,规范的日益细密乃至于僵化,成为影响史学发展的不利因素。其次,朝廷积极修史且重视史学,必然强化干预手段,这导致记述失实、语多隐讳自不待言,还人为造成史书非学术性的等级化。例如,“正史”概念自形成之始,地位即显然高于其他史书,但官方、私家对“正史”范围的认识,都各有差别和时有变化,至清乾隆朝,终于确立经“宸断”的二十四部纪传史为正史,明言“凡未经‘宸断’者,则悉不滥登,盖正史体尊,义与经配,非悬诸令典,莫敢私增”[14](《史部正史类小序》)。其他“别史”、“杂史”的分类,也包含等次的高低,均渗透着官方非学术性的史书价值观念。私家撰史,往往也以进献朝廷而得到认可为荣。再次,古代官方史学的发达及其对整个史学的导向作用,令史学与政治结成牢固的联系,虽有利于记史、修史活动的赓续不衰,但史学欲从政治附庸的地位解脱出来则倍加困难,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史学思想、历史观念的变革与创新。最后,众多参与修史人员的史识、史才、史德、责任心等良莠不齐,因而势必影响史书的整体质量。其中的讹误,往往会给此后的史学研究增加不必要的混乱,造成鉴别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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