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上世纪以来言上古文献者往往采取疑古态度,鲁莽灭裂者有之。笔者以为古文献之 所存未易轻弃,倘无足够有力之证据,宜存录以备考索,研究者倘能更多致力于文献之 理解,或将更有所发明。本文即本此态度,对汉以前之史著重新作一审视,并试图作出 若干解释。 一、巫、史交替与史之产生 范文澜曾经提出“巫官文化”、“史官文化”之说,作为中国远古文化的一种猜测, 虽持说不终,而足资启发。要说,中国文明的曙光,应系于政治文明的创始,盖随中华 各族大融合,形成为统一的政权,才谈得上“中国”和“中国文化”。惟远古之中国人 ,究竟如何维持统一大业?在《国语·楚语》中有一条记载十分值得注意: 昭王问于观射父曰:“《周书》所谓重、黎实使天地不通者,何也?若无然,民将能登 天乎?” 对曰:“非此之谓也。古者民神不杂。民之精爽不携贰者,而又能齐肃衷正,其智能 上下比义,其圣能光远宣朗,其明能光照之,其聪能听彻之,如是则明神降之,在男曰 觋,在女曰巫。是使制神之处位次主,而为之牲器时服,而后使先圣之后之有光烈,而 能知山川之号、高祖之主、宗庙之事、昭穆之世、齐敬之勤、礼节之宜、威仪之则、容 貌之崇、忠信之质、禋絜之服,而敬恭明神者,以为之祝。使名姓之后,能知 四时之生、牺牲之物、玉制之类、采服之仪、彝器之量、次主之度、屏摄之位、坛场之 所、上下之神、氏姓之出,而心率旧典者为之宗。于是乎有天地神民类物之官,是谓五 官,各司其序,不相乱也。民是以能有忠信,神是以能有明德,民神异业,敬而不渎, 故神降之嘉生,民以物享,祸灾不至,求用不匮。 及少皋之衰也,九黎乱德,民神杂揉,不可方物。夫人作享,家为巫史,无有要质。 民匮于祀,而不知其福。烝享无度,民神同位。民渎齐盟,无有严威。神狎民则,不蠲其为。嘉生不降,无物以享。祸灾荐臻,莫尽其气。颛顼受之,乃命南正重司天以属神,命火正黎司地以属民,使复旧常,无相侵渎,是谓绝地天通。 其后,三苗复九黎之德,尧复育重、黎之后,不忘旧者,使复典之。以至于夏商,故 重、黎氏世叙天地,而别其分主者也。其在周,程伯休父其后也,当宣王时,失其官守 而为司马氏。宠神其祖,以取威于民,曰:‘重实上天,黎实下地。’遭世之乱,而莫 之能御也。不然,夫天地成而不变,何比之有?” 这段记载向我们揭示了上古“巫官”政治文明的消息。由此可以窥知,在周以前,虽 然已经出现君主,但社会秩序--礼制,主要仍是依赖对统一的“天神”的崇拜来进行 整合-维系的,此即所谓“巫官文化”。曾经出现过统一神崇拜被破坏的时代,其实就 是天下大乱的时代,分裂的各邦不再尊奉统一神,而是各自恢复原来的部落(氏族)崇拜 ,于是出现了所谓“民神杂糅,不可方物,夫人作享,家为巫史”的“乱德”局面。到 了周朝,由于将天神崇拜和祖先崇拜两分,并突出祖先崇拜,由巫官执掌文化的“巫官 文化”传统开始衰落,突出的标志是史官建置增加,且开始逐渐渗入、取代巫官的职掌 。周宣王时,将巫官首领“重”、“黎”升格为神,凸显“巫官文化”的彻底没落。可 以看出,当时世间的大巫师“重”、“黎”已不仅不具有号召力与威严,并且其世代相 承的分职亦被取消,以至于不复为一般人所了解。 从这段记载,我们依稀见到了上古时代中国文明之产生与逐渐发展的线索:开始是史 前原始部落大巫师掌管的“巫文化”,然后到国家一统的“巫文化”出现,随着统一和 分裂两种局面的交替,国家一统的“巫文化”与各部落原始“巫文化”发生交替取代, 西周时“巫文化”衰落,由史掌管文化的“史文化”取而代之,最后,春秋时期,随着 各诸侯国的分立,“史文化”发生新变,史学产生。 因此可以这样说,巫文化时代的“历史”是神话,即以巫文化形式保存的、我们今天 称之为“神话”的历史,而史文化时代的历史,才是以史文化形式写作的、我们称之为 “历史”的历史。 二、《诗》史之辨 梁启超说:“最初之史,用何种体裁以记述耶?据吾侪所臆推,盖以诗歌。”(见梁氏 《新史学》第2章)并列举《诗经》中之《玄鸟》、《长发》、《殷武》、《生民》、《 公刘》、《六月》,认为“此等诗篇,殆可指为中国最初之史”。梁氏之说为后学所沿 袭,几成定谳。 这其实是有可疑的。《尚书》中有“尧典”,乃记尧舜时的事。《国语·郑语》载史 伯引古史以明周衰,亦上溯于尧舜。(注:又有《世本》上溯至黄帝,据说《竹书纪年 》也始自黄帝,以文献不足微,故不论。)古又有“左史记言右史记事”之说,有记言 ,因而有世传之“语”体,这可以从《国语》、《左传》窥见;记事的传统,则可从《 春秋》(司马迁又称之为“史记”)窥见。由是言之,与《诗》同时并行的有“史记”之 属,并不采取韵语形态。它才是那时的“史”。至于《诗经》里被人们称为“史诗”的 篇章,虽然可使今人窥见若干历史的影子,在当时人们的观念里其实是不能算做“史” 的。(注:见金毓黻:《中国史学史》,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年,第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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