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年6月,由北平图书馆编辑出版的《图书季刊》新第7卷第1、2期合刊在其“图书介绍”栏目评介《十批判书》称:“郭君是书之价值,在对先秦诸子作一种新试探,以求对诸子有比较真确之认识。又重新估定诸子价值,如对墨子之估价,与梁启超胡适诸氏所见异趣。其谓荀子可谓杂家,谓韩非之思想以现代眼光看,不能谓为真正之法治思想,皆与晚近一般推论不同。吕不韦秦王政一文抉出战国末期思想及政治上之隐微,是为书中最精辟之一篇。”可见其“新试探”、“重新估定诸子价值”、“与晚近一般推论不同”等特点为人们所关注。该期杂志一并介绍了包括陈梦家的《老子分释》和《西周年代考》、杨向奎的《西汉经学与政治》、贺昌群的《魏晋清谈思想初论》、郑天挺的《清史探微》、连横的《台湾通史》等42本学术著述,唯将《十批判书》置于所评诸书首位,表明了该书在编者眼中的地位。 齐思和与朱自清先后发表的书评,则反映了当时学术界对《十批判书》的不同看法。 朱自清署名“佩弦”的评论发表于1947年1月4日《大公报》的《图书周刊》第1期。朱自清认为:“十篇批判,差不多都是对于古代文化的新解释和新评价,差不多都是郭先生的独见。”他举例说,对孔子的评价,尽管在“新史学家”中持不同意见,但是郭沫若的观点“是经过批判了的,站在人民的立场上重新估定了的,孔子的价值,跟从前的盲目不能相提并论”。郭沫若所说的:“井田制的破坏,是由于私田的产生,而私田的产生,则由于奴隶的剩余劳动之尽量榨取,这项劳动便是在井田制的母胎中破坏了井田制的原动力。”朱自清引用这段话并认为:“这里应用着辩证唯物论,但我们不觉的是公式化。”因此,“我推荐给关心中国文化的人们,请他们都读一读这一部《十批判书》。” 值得一提的是,朱自清是结合当时占史研究的发展趋向来评价《十批判书》的。他先对冯友兰曾经提出的“信古”、“疑古”、“释古”说中的“释古”之意作了一番阐发,认为“释古”就是“客观的解释古代”,然而“无论怎样客观,总不能脱离现代人的立场”。他就此指出:“只求认清文化的面目,而不去估量它的社会作用,只以解释为满足,而不去批判它对人民的价值,这还只是知识阶级的立场,不是人民的立场。”“从迷信古代,怀疑古代到批判古代,中间是得有解释古代这一步工作才成。”即今人要批评古代,须先解释古代,而无论是解释还是批评,“总有一个立场,不过往往是不自觉的”。在此基础上,朱自清评价《十批判书》说:“这‘人民本位’的思想,加上郭先生的工夫,再加上给了他‘精神上的启蒙’的辩证唯物论,就是这一部《十批判书》之所以成为这一部《十批判书》。”这里,朱自清强调并肯定了《十批判书》中“人民本位”的评价标准和以“辩证唯物论”为理论指导这两大特色,遂凸显了当时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研究的独到之处,朱自清的观点也与上述郭沫若的自我评价多相吻合。日后在朱自清的文集中重新收录这篇文章时,十分贴切地以“现代人眼中的古代”为篇名(发表在《大公报》上的原文未置标题),其“现代人”即可理解为“新史学家”,“现代人眼中的古代”或可指使用新的观点与方法研究古代学术之意。 齐思和的评论发表于1946年6月出版的《燕京学报》第30期的“书评”栏目。齐文首先肯定了郭沫若“为当代大文学家”,“郭氏于新文学方面,无论小说、散文、戏曲,皆有极精深之造诣,其所翻译各书,论质论量,皆有可观。近十余年来由文学而究心古代文字,由文字而研究古代社会制度,近更由制度而推究古代思想,亦多所创获,有盛名于当世。”之后笔锋一转,“然郭氏本为天才文人,其治文字学与史学,亦颇表现文学家之色彩。故其所论,创获固多,偏宕处亦不少,盖其天才超迈,想象力如天马行空,绝非真理与逻辑之所能控制也。”齐思和的结论是:“此书专为研究古代思想而作,若以哲学眼光观之,则远不如冯友兰《中国哲学史》创获之丰,思想之密。”“是书于先秦诸子之考证,远不及钱穆《先秦诸子系年》之精,论思想则更不及冯友兰氏之细,二氏书之价值,世已有定评,而郭氏对之皆甚轻蔑,亦足见郭氏个性之强与文人气味之重矣。”齐思和的评价,重点在于强调郭沫若作为文学家所具备的“超迈想象力”而否定郭沫若作为史学家所应具备的“真理与逻辑”的必备条件,仅从这一点来看,齐思和的看法不免带有一些先入为主的成见。齐思和例举的“此书置自我批判于孔子批判之前,且以自我批判起,以自我批判终”来证明“无不表现文人自夸心理”,可能也未必恰当。《古代研究的自我批判》是郭沫若对他以往古代社会研究的一个全面总结和反思,《后记》是阐述“怎样写《青铜时代》和《十批判书》”的说明,如此的篇幅结构安排,是难以联系到所谓“文人自夸心理”的。至于说《十批判书》不如冯友兰《中国哲学史》“创获之丰”、“思想之密”,不如钱穆《先秦诸子系年》“之精”,则属见仁见智,要说清楚这个问题,须从三书的著述性质、基本观点以及成书时的学术背景和时代背景等多重因素作综合考察,仅凭郭沫若是“天才文人”一点便否定《十批判书》的学术价值似显武断。历史考证方法流行的20世纪三四十年代,一些非马克思主义史学家并未接受唯物史观,尤其是并不了解抗战时期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的发展情况,更无从细查“新史学家都持着相反的意见”[4]等原委,对以“人民本位”的评价标准也多有忽略。齐思和提出的针对《十批判书》的某些批评意见应与此相关。一些因郭沫若的文学家色彩和诗人气质所导致的与严密历史考证方法相悖的不足,也确实存在。但是,这并不是从整体上否定《十批判书》的理由。事实上,齐思和在他的另一篇文章《近百年来中国史学的发展》一文中,亦肯定“《十批判书》、《青铜时代》,都对于中国古代社会有许多重要的贡献”。[5] 即使在马克思主义史学阵营中,对《十批判书》的看法也未尽相同,这里可以举出两例说明。其一,华岗在1945年写就的《中国历史的翻案》一书中,对《十批判书》提出了批评意见:“郭沫若先生最近在《十批判书》中,又大做翻案文章,特别攻击墨家,而赞扬儒家,因此有人说郭沫若成了抑墨扬儒论者。其论据既甚牵强,而历史意义也多被颠倒。郭先生是中国数一数二的历史家,又是我所景仰的革命战士,但是他在历史翻案工作中,常常以出奇制胜,而不以正确致胜,我却期期以为不可。”[6](P29)其二,吕振羽于1946年对他的《殷周时代的中国社会》做了一次修订,在“修订版序”中说:“郭沫若先生的大著《古代研究的自我批判》出版后,其中并有不少牵涉到拙著《中国原始社会史》和本书即《殷周时代的中国社会》及《中国政治思想史》的许多主要论点。我一面衷心钦佩郭先生的自我批判精神,一面感谢他给了我不少启发。我把郭先生这部大著细读了三遍,细心考虑了郭先生的高见后,便更决心要把自己过去的全部见解,深入的去检讨一遍。”[7](P1-2)用新的观点、方法、材料研究中国历史,并结合当时的社会政治状况,当时的史学界多有历史翻案的现象出现。华岗重在从认识论和方法论的角度,论述了“建立信史的前提”、“考证学和历史”、“立场与方法”等问题,以此强调历史研究的科学性,针对郭沫若在《十批判书》中攻击墨家、赞扬儒家等对历史人物的翻案观点提出异议,矛头所指,当为郭沫若所持“以人民为本位”评价标准的局限性而言。吕振羽则是从《古代研究的自我批判》中获得“启发”,主要内容应该是指古代社会形态方面的问题。郭沫若“考验辩证唯物论的适应度”,注重从中国的具体历史中检验唯物史观是否符合中国的历史实际,这是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研究的根本性问题之一。 《古代研究的自我批判》促使吕振羽要深入检讨“自己过去的全部见解”,表明了他对《十批判书》的赞赏与重视程度。 可见,上世纪40年代对《十批判书》的各种不同评价,与《十批判书》本身的特点,与当时的学术、时代背景以及评论者的学术语境、所持观点和评论者所关注的重点均不无关系,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在当时的生存与发展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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