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长期影响之二:财产税定位明确、优势日益凸显 财产税作为地方政府最重要单一税种的地位更加明确,这样,地方财税结构趋于合理,适合现实发展的需要,财产税的内在特质得到彰显。这个内在特质就是它与地方政府之间内在的、天然的密切联系。 第一,历史悠久。财产税是最古老的税种,在地方政府一直发挥着关键作用。财产税自问世伊始,就是地方性税种,至今已300余年。美国建国以来一直依赖财产税发展地方经济,维持公共服务。历史证明,没有其他税种比财产税更适合地方政府需要和发展,财产税和社会的长期稳定发展是共生关系,这已是不争的事实。 今天,在美国各州,几乎所有的业主都把财产税看成是生活的一部分。他们可能不喜欢财产税,但已把它作为地方政府财源方式来接受。没有哪个业主在收到财产税税单时会感到奇怪,因为这已是生活惯例。财产税总额和占地方总收入的比重有变化,但占个人总收入的比重多年来没有明显变化。1962年、1972年、1982年、1992年和2002年这一比例分别是4.19%、4.34%、2.97%、3.75%和3.14%。其中,80年代初一度略低,主要是70年代后期抗税运动的结果,后来又恢复到3%以上。(30)这反映出财产税经过多年调适,已相对稳定。 第二,税基稳定,透明度高。长期以来财产税一直被视为地方政府稳定而可靠的税收来源,而稳定可靠恰恰是优良税种的必要条件。房屋和土地属于有形资产,与其他形式的财产如车辆、股票等有形或无形动产相比,它的基础是在土地上,看得见,摸得着,具有明显的地域特征,属于地方,最适宜成为地方性的主体税种。而且课税较为方便,具有直接税性质,管理成本低,约96%以上是每年一次收取。如果业主无力纳税,税务部门可以对应税财产实施税收留置。这种留置使业主无法出售或抵押贷款,直至税收债务交付清楚。如果收缴税收不成功,税务部门将以财产拍卖形式收回税款。毫无疑问,财产税是最重要、最透明的税种。当然,透明度高也是导致人们不满的原因之一。 第三,具有受益税性质。与州的销售税和所得税不同,财产税是地方征缴、又服务于地方,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属受益税,这就是为什么地方政府追求保护和提高位于他们辖区内地产、特别是居住类地产价值的原因。公共服务质量好坏与房地产价值有直接联系,高质量的警力、消防、道路铺设、学校全都有助于房地产价值的提升。人们希望居住在提供良好服务的社区,这样的需求就提高了提供这些服务的辖区内房地产的价值。公共服务的受益者是业主,在税收效益原则下,正是这些业主应该支付这些服务,所以,财产税可以看成是获取地方政府服务的成本,税收的成本反映了服务的价值。房地产的价值与地方政府提供的城市基础设施和服务密切相关,而这些设施和服务大多都是由地方政府提供的,因此财产税收更应当作为地方政府税收。 第四,是地方自治的经济支撑。财产税的95%是由地方政府征缴的,这对于解释美国地方自治是一个很有价值的视角。财产税不仅成为支撑地方公共支出的重要保障,而且,地方税收用于地方开支也使纳税人有机会参与如何花费这些钱款的决策。财产税之所以成功,是因为近百年来,这笔税几乎完全由地方政府征缴,联邦政府不易管理这笔税收,州政府管理也会引起很大的政治纷争。从长时限看,对同一税基征税的政府层级越多,政府控制该税收的能力就越弱。 地方财政自治是依赖财产税的直接结果,地方政府对财产税依赖越大,自治的程度越高。美国各地区和不同规模城市对财产税依赖程度不同。一般而言,东北部和中西部地方政府比西部和南部地方政府更加依赖财产税,中小城市比大城市更依赖财产税。各类地方政府也有很大区别。2002年,财产税在五种地方政府总税收中所占的比重,分别为:县为39.27%,市为29.09%,镇区为72.74%,专区为16.61%,校区为79.32%。(31)这个数据告诉我们,校区是最依赖财产税的,财产税绝大比例都流向校区;镇区也很依赖财产税,因为它很少从州得到其他资助;大城市经济机会多,可以收取部分销售税和所得税,因此对财产税的依赖略轻,70年代抗税运动后更是如此;小城市没有其他财源,因而主要靠财产税。从这一点出发,我们就可以更清楚地理解为什么在美国东北部、中西部,在中小城市自治程度更高,富有自治和企业化色彩的城市经理制政府在这些地区和城市更加流行。 优良税种的另一个标准是这种税收不仅可为当前开销提供支持,而且它可以不断增值,是动态、长期性的,更能适应当地长远发展需要。财产税正是因为有了这种增值潜力,地方官员才有能力根据其选民的需要调整改善服务和税收负担,形成良性互动。这种灵活性强化了地方当局的经济实力,地方政府反过来又可以强化地方政治自治。 财产税虽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但很多纳税人却对财产税怀有戒心,财产税欠税和抗税事件也不乏其例。美国政府间关系咨询委员会的问卷调查发现,“自1978年以来,地方的财产税、而不是联邦的所得税,被评为最坏的或最不公平的税种”。(32)公众经常把所得税和财产税列为不受欢迎的税种,其原因在于:其一,可见度高。公众容易看到财产税的某些负面问题;其二,管理不善。财产评估通常不准确,尽管后来有改善,但公众的成见轻易不会改变,加州宪法218号修正案的通过也说明了这一点;其三,负担转移。很多人认为在征收财产税时存在把税收负担从商务和工业不动产转嫁到居住类地产的情况;其四,政客利用。70年代抗税风潮起于加州,原因之一是抗税者受到保守派和反对“伟大社会”的反贫困项目和对转移支付等有反感的自由派人士的支持。(33)2008年次贷危机以来,经济下滑,州政府银库和个人钱袋吃紧,很多人再次迁怒于政府的税收政策,财产税自然首当其冲。2008年10月7日,城市研究院和城市—布鲁金斯税收政策中心联合发起一次专题讨论,主题就是“美国州和地方政府即将面临新的抗税风潮?”主持人是研究美国税收政策的权威学者、乔治·华盛顿大学教授戴维·布鲁诺里(David Brunori)。之所以举办这场讨论,他们直言不讳地宣称,加州第13条修正案通过30年后的今天,有迹象表明又会爆发新的抗税风潮。(34)后来并没有发展到抗税运动的程度,但财产税经常受到人们的非难却是不争的事实。在一个住房拥有率高达65%的国度里,财产税经常成为敏感话题,是不难理解的。 与一般选民的态度大不相同的是,在美国学术界,有关财产税的研究成果汗牛充栋,对加州宪法第13条修正案的作用也评价不一,但对财产税的优越性和功效都没有异议。(35)美国房地产方面最大的组织全国税收联合会的成员也有93%赞成征收财产税。为何会出现这两种不同的认识,显然值得深入探讨。不过,有一点是肯定的:财产税作为美国地方性税种的地位是稳固的,不容置疑,目前还看不到被取代的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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