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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无意史料与历史研究(4)

http://www.newdu.com 2017-08-28 《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 张秋升 参加讨论

小说更是许多史家公认的无意史料。梁启超说:“善为史者,偏能于非事实中觅出事实。”他举《水浒传》中鲁智深以度牒入佛门逃身为元明间犯罪人逃身之事实,与《儒林外史》中范进一中举即为社会特别阶级之事实为例,指出:“此类事实,往往在他书中不能得,而于小说中得之。”[1]53胡适也认为杂记小说是无意的史料,其价值是远远胜于官书的。他以《醒世姻缘传》、《儒林外史》等为例,认为:“以上略举数例,略说教育制度史的性质与史料的来源。来源不拘一格,搜采要博,辨别要精,大要以‘无意于伪造史料’一语为标准。杂记与小说皆无意于造史料,故其言最有史料的价值,远胜于官书。”[15]541又认为:“《醒世姻缘传》真是一部最有价值的社会史料。他的最不近人情处,他的最没有办法处,他的最可笑处,也正是最可注意的社会史实”,诸如信仙、信鬼、信孽报等,“这些都是那个时代最普遍的信仰,都是可信的历史”,《醒世姻缘传》“是一部最丰富最详细的文化史料”[16]310。他还预言,将来研究17世纪中国社会风俗史、教育史、经济史以及当时的政治腐败、民生苦痛、宗教生活的学者,“必定要研究这部书”[16]310-311。对于小说的社会史料价值,杜维运的看法与胡适一致:“以小说来讲,小说虽属虚构,但背景颇多可取,如《红楼梦》的记繁华世家,《儒林外史》的记士子生活,《儿女英雄传》的记闱场情形,《彭公案》的记秘密社会,都是绝好的社会史材料。”[3]136漆侠则指出了《红楼梦》作为研究中西交通史的价值:“由于18世纪中国和外国的交往,很多的外国物品传到中国,诸如大玻璃镜、俄罗斯绒大毡、自鸣钟、小蛮靴之类,应有尽有,因而上世纪三四十年代就有人利用这当中的材料说明这一时期的中西交通。”[9]34
    诗歌证史也是20世纪中国史学的重要现象,陈寅恪的《元白诗笺证稿》《柳如是别传》是这方面的代表作。以《诗经》为史料来研究先秦史,早已是一种普通的做法。严耕望《治史三书》中有“以唐诗为史料”的专论,他结合自己的研究实践谈了“我对于唐诗史料的利用”,指出“《全唐诗》寓含的史料极其丰富,研究唐史,这部书无疑为史料宝库之一”,认为号称“诗史”的杜甫诗价值更高,对于驿道、城市生活、地方民风、商业、教育等具有很高的史料价值,“杜诗之外,其他各家诗篇也大都有史料价值。尤其讲社会经济史,可利用诗篇之处极多,诸如食衣居行、民族风习、工商行业,无不有诗篇可证;或者为他类史料所绝无踪迹可寻者。此例极多,如论中国史上之国际贸易港口。”[17]137-139即诗歌无意涉及的社会面更广,史料价值更大。
    小说诗歌这些文学作品为什么能够作为史料来使用而且价值还较高呢?梁启超、漆侠等作了分析。梁启超说:“须知作小说者无论骋其冥想至何程度,而一涉笔叙事,总不能脱离其所处之环境,不知不觉遂将当时社会背景写出一部分以供后世史家之取材。”[1]53意即文学作品固然是作者想象的产物,但想象不是凭空而来的,作者所处的环境会无意之间流露于作品中。漆侠则从唯物史观之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关系的角度,指明了文学作品必然反映社会经济制度的事实,虽然这种反映是曲折的:“‘存在决定意识’。文学艺术作为上层建筑、意识形态的一个组成部分,虽然不是径情直道地而是曲折地反映它借以树立起来的基础,即社会经济制度,但这种反映却往往是逼真的、确凿的,尤其是经过筛选、取舍后,就更加如此。”[9]33他还以《三言二拍》为例分析了文学作品作为无意史料的价值:“由于作者们不像史官那样有意识承担编辑史料、纂修史籍的任务,所以对社会政治经济生活的各种记录,并没有抱着作为史料的目的。即使号称诗史的杜甫的诗作,也丝毫没有作为史料撰写的。正是由于不经意这一特点,作者们在政治上受到束缚和限制较小,信笔写来,不做作,不粉饰,较史官记录的东西更加真实可靠,这是第一。其次,《三言二拍》许多篇目来自宋人话本和宋人记载,唯其如此,宋代说书人和作者们生活在当时城市中,耳濡目染,亲所闻见,有关城市生活的多方面,各阶级阶层的群相,是他们最为熟悉的对象,从而详实地记录下来,成为研究宋史的重要史料。而这一点,则是宋代说书人和作者们始终未曾料到的,他们的记录会产生这样的影响和作用!”[9]189因为这些史料的留存当初不是作为史料来撰写的,不经意,受政治束缚较小,所以不做作,不粉饰,故更加真实可靠。
    此外,我们一般都特别重视考古史料,认为考古史料价值高于文献史料,实际上这一看法的背后,隐含着主体之“意”干扰史料真实的前提。考古与文献史料之别,并不是因为它们有地上地下之分,而是因为“有意”“无意”之别。几乎所有的考古史料都是无意的,没有一处遗址,也没有一件文物,是当初主体为了存史或留下研究历史的资料而产生的、保存的。
    三 无意史料的区分和运用原则
    无意史料存在于何处?自伯伦汉以来,大多学者都以史料存在的形式来区分有意和无意史料,认为撰述的历史著作如正史、方志、回忆录、墓志铭等是有意史料,文字语言、考古文物、小说诗歌等是无意史料。如漆侠说:“不经意史料是哪些呢?包括《三言二拍》在内的一切文学艺术作品,都可以算作不经意的史料。”[9]189
    这种从史料形式上的绝对区分给人以模糊的印象,使得人们在使用这些史料时也造成了一些误会,以为如小说诗歌类史料的价值就一定高于正史。对此,我们作如下三点辨析。
    其一,各种留存下来的史料都是有意的,只是这个“意”不一定是存史的目的,但肯定有其它的目的;各种留存下来的史料同时也是无意史料,在人的理性控制的缝隙里总有真实的信息流泻出来。宁可说:“无意的史料价值也并非就都能反映历史的真相。虚夸的广告,并不能反映商品的真实质量;店铺的账簿,常有作假;即使是日记,它应面对自己,也常不能坦诚直露,何况有人写日记不是为自己看,还要给他人看,像李慈铭的有名的《越缦堂日记》就是如此。有意无意,其实也是相对而言,界限并不那么清楚。”[7]114确实,“有意无意也是相对而言的”,但如果从史料存在形式上截然划分有意史料和无意史料,则给人带来一些认识上的模糊。若首先认定了广告、账簿和日记就是无意史料,自然就会得出“无意的史料价值也并非就都能反映历史的真相”的论断。从逻辑上讲,这都没有什么问题。可虚夸的广告是做广告者有意为之,虽然不是有意存史,但却是在有意骗人;假账的产生亦无存史之意,但也是有人故意为之,也许出于偷税漏税的目的;日记不能做到真实,也是人为了传扬或隐瞒什么的故意所为,所以,这样的广告、账簿和日记的留存者都有自己的“意”,其内容、数字和记载固然不可信,而自然流露出来的广告虚夸、账簿作假、日记雕琢本身,恰恰反映了那个时代的真实社会风气。这些“假的”史料也“能反映历史的真相”之一面,它们正是研究社会史的好资料。它们和伪书一样,伪书是典型的有意史料,但同时又是无意史料。我们固不能相信伪书所写的内容,但却可以作为我们今天研究造伪者思想动机及其时代问题的史料。的确,“有意和无意是相对的”,但二者的界限也是清楚的,以主体之“意”审查史料,“意”之外者均为无意史料。只要剥离出了有意,剩下的均属无意之列。所以,要“对史料制造者的意图保持高度的警惕”[18]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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