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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小说的史料价值(2)

http://www.newdu.com 2017-08-28 《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 齐世荣 参加讨论
巴尔扎克还揭露了金钱如何把亲情剥得一干二净。在《高老头》中,高老头的两个女儿为了钱财和享乐,像挤柠檬一样把父亲榨干后就弃之不顾,最后高老头穷死在伏盖公寓的阁楼里。在《夏倍上校》中,夏倍上校的妻子为了吞没和霸占丈夫的财产,竟要置他于死地。
    例二:从《莺莺传》看唐代士大夫的道德标准和社会风习。唐代元稹写了一篇有名的小说《莺莺传》,又称《会真记》,传中的张生实即他自己的写照。陈寅恪在《读莺莺传》一文中,首先释义“会真”一词。他说,会真即遇仙或游仙之意。唐代,仙(女性的仙)之一名,多用作妖艳妇人,或风流放诞之女道士之代称,亦竟有以之目娼妓者。此传写张生对崔莺莺始乱终弃的故事,最后还有一段张生自我辩解的“忍情”说:张曰“大凡天之所命尤物也,不妖其身,必妖于人……昔殷之辛,周之幽,据百万之国,其势甚厚。然而一女子败之。溃其众,屠其身,至今为天下僇笑。予之德不足以胜妖孽,是用忍情。”“时人多许张为善补过者。”元稹为什么敢这样公开地文过饰非呢?陈寅恪认为,从“会真”一词,可推断崔莺莺所出必非高门。“若莺莺果出高门甲族,则微之无事更婚韦氏。唯其非名家之女,舍之而别娶,乃可见谅于时人。盖唐代社会承南北朝之旧俗,通以二事评量人品之高下。此二事,一曰婚,二曰宦。凡婚而不娶名家女,与仕而不由清望官,俱为社会所不齿……但明乎此,则微之所以作莺莺传,直叙其自身始乱终弃之事迹,绝不为之少惭,或略讳者,即职是故也……舍弃寒女,而别婚高门,当日社会所公认之正当行为也。否则微之为极热中巧宦之人,值其初具羽毛,欲以直声升朝之际,岂肯作此贻人口实之文,广为流播,以自阻其进取之路哉?”[13](pp.112~116)陈寅恪通过以上诠释,说明《莺莺传》反映了唐代士大夫的道德标准和社会风尚,评价“此传亦是贞元朝之良史料,不仅为唐代小说之杰作是也”。
    类似陈文,取材笔记小说以说明一代某种风气者,还有严耕望著《唐人习业山林寺院之风尚》等文,可参阅[14](pp.232~271)。
    二、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
    例一:吴敬梓著《儒林外史》,刻画了范进这样一个通过科举考试向上爬的典型人物。中国明清两朝实行以八股取士的科举制度,封建统治者推行八股制义,把读书和升官发财直接联系起来,因此读书人醉心举业,认为“人生世上,除了这事,就没有第二件可以出头”。书中写范进从考中秀才到考中举人这一过程最为精彩,淋漓尽致地揭露了科举制度对人心的腐蚀和世态炎凉。范进以童生资格去考秀才,从20岁起应考了二十多次,到54岁还在应考,终于考中。以后又考中举人,得知中举后因狂喜而一度中风。范进中秀才前无人理睬,连他岳父胡屠夫也鄙视他,中秀才后胡屠夫对他稍稍改变了一点态度,但仍是看不起他。可范进一旦中举,胡屠夫便说他女婿是“天上的星宿”,尊称他“贤婿老爷”。范进中举前,穷得抱着鸡到集市上去卖,乡试中试后立即暴发。“果然有许多人来奉承他:有送田产的,有送店房的,还有那些破落户,两口子来投身为仆图荫庇的。到两三个月,范进家奴仆、丫鬟都有了,钱、米是不消说了。”通过科考,能猎取富贵,故“举业”被读书人视为神圣。《儒林外史》通过选家马纯上之口说:“举业二字,是从古及今人人必要做的。就如孔子生在春秋时候,那时用‘言扬行举’做官,故孔子只讲得个‘言寡尤,行寡悔,禄在其中’,这便是孔子的举业。讲到战国时,以游说做官,所以孟子历说齐梁,这便是孟子的举业。到汉朝用‘贤良方正’开科,所以公孙弘、董仲舒举贤良方正,这便是汉人的举业。到唐朝用诗赋取士,他们若讲孔孟的话,就没有官做了,所以唐人都会做几句诗,这便是唐人的举业。到宋朝又好了,都用的是些理学的人做官,所以程、朱就讲理学,这便是宋人的举业。到本朝用文章取士,这是极好的法则。就是夫子在而今,也要念文章、做举业,断不讲那‘言寡尤,行寡悔’的话。何也?就日日讲究‘言寡尤,行寡悔’,哪个给你官做?孔子的道也就不行了。”[15](p.47;pp.167~168)鲁迅说:“其议论,则不特尽揭当时对于学问之见解,且洞见所谓儒者之心肝者也。”[16](p.175)《儒林外史》典型地再现了明清封建社会士子追求功名富贵的生活真实,鲁迅给以高度的评价:“秉持公心,指摘时弊,机锋所向,尤在士林;其文又戚而能谐,婉而多讽,于是说部中乃始有足称讽刺之书。”[16](p.177)
    例二:巴尔扎克著《欧也妮·葛朗台》,刻画了葛朗台这样一个资产阶级守财奴的典型。
    1789年法国革命爆发时,葛朗台是一个富裕的箍桶匠。后来共和政府在索漠地区标卖教会财产,他靠贿赂标卖监督官,以廉价买到了区里最好的葡萄园,一座老修道院和几块分种田。一度还当过索漠区区长。葛朗台精于敛财,“投机事业从没失败过一次,酒桶的市价比酒还贵的时候,他老是有酒桶出卖,他能够把酒藏起来,等每桶涨到两百法郎才抛出去,一般小地主却早已在一百法郎的时候脱手了”;“那有名的1811年的收成,他乖乖的囤在家里,一点一滴的慢慢卖出去,挣了二十四万多法郎”[11](p.7)。装聋作哑,是他做生意的一种狡诈手段,用来叫敌手不耐烦,逼对方老是猜他要说什么,而忘掉了自己的观点。他虽是地方的首富(死后留下2700万法郎的巨额财产),但异常吝啬。给他妻子的费用每次不超过6法郎,每天早上亲自分发面包和食物,每年11月1日才允许他的妻子和独生女儿欧也妮搬到壁炉旁边取暖过冬,3月31日炉火就要熄掉,不管春寒也不管早秋的凉意。他只认得金钱,把亲情剥得一干二净。他的弟弟因破产而自杀,把儿子查理打发到他家。老葛朗台告诉查理他父亲自杀时,是这样说的:“他把你的家败光了,你一个钱也没有了。”查理闻噩耗而痛哭,葛朗台竟说:“可是这孩子没出息,把死人看得比钱还重。”[11](p.72)欧也妮把价值6000法郎的各式各样的金币(这是她父亲历年送给她的礼物,但绝对不许动用)赠给了她的堂弟,老葛朗台发现后暴跳如雷,把他女儿关在房里,罚她只许吃冷水和面包。书中写葛朗台临终的一幕极为精彩:“末了,终于到了弥留时期,那几日老头儿结实的身子进入了毁灭的阶段。他要坐在火炉旁边,密室之前。他把身上的被一齐拉紧,裹紧,嘴里对拿侬(按唯一女仆的名字--笔者)说着:‘裹紧,裹紧,别给人家偷了我的东西。’他所有的生命力都退守在眼睛里了,他能够睁开眼睛的时候,立刻转到满屋财宝的密室门上。‘在那里吗?在那里吗?’问话的声音显出他惊慌得厉害。‘在那里呢,父亲。’‘你看住金子!……拿来放到我的面前!’欧也妮把金路易铺在桌上,他几小时的用眼睛盯着,好像一个才知道观看的孩子呆望着同一件东西;也像孩子一般,他露出一点儿很吃力的笑意。有时他说一句:‘这样好教我心里暖和!’脸上的表情仿佛进了极乐世界。”在本区教士给他做临终法事的时候,“神甫把镀金的十字架送到他唇边,给他亲吻基督的圣像,他却作了一个骇人的姿势想把十字架抓在手里,这一下最后的努力送了他的命。他唤着欧也妮,欧也妮跪在前面,流着泪吻着他已经冰冷的手,可是他看不见。‘父亲,祝福我啊。’‘把一切照顾得好好的!到那边来向我交帐!’这最后一句证明基督教应该是守财奴的宗教”[11](pp.160~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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