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3世纪中期的西欧,对studium generale作出过明确规定的并不是皇帝或者教宗,而是伊比利亚半岛上加斯蒂亚—莱昂王国的国王阿尔方索十世(Alfonso X el Sabio,1252-1284)。这位被称作“智慧之王”的国君在天象、翻译、音乐、历史等领域均有造诣。而且,他还大力推动其王国内文化和教育事业的发展,特别是对位于自己领地内的萨拉曼卡大学,他给予过大力的支持和特殊的眷顾。阿尔方索十世曾于1256至1265年间组织当时的法学家编著了王国的法典《七部典(Las Siete Partidas)》。在法典第二部的第31项中,有11条法令直接涉及了中世纪大学。其中,在第1条法令下对studium generale做了如此的规定:“estudio general……debe seer establescido por mandado de papa,ó deemperador ó de rey”,(61)即“studium generale必须是由教宗,或者皇帝,或者国王,敕令组建的”。依照阿尔方索十世的《七部典》,generale背后的含义是指大学组建者的身份等级——由掌握最高权力的人组建的即为studium generale。虽然,阿尔方索十世的法典几乎是唯一对studium generale有过具体说明的中世纪史料。但其史料价值却非常有限。首先,阿尔方索十世作为加斯蒂亚—莱昂的国王,并没有权限在其王国的立法中对教权和皇权做出解释和规定;即便制订出了这样的法条,也必定不会被当时教宗和皇帝认可,更不可能推行至整个西欧。其次,《七部典》在阿尔方索十世在世时期并没有正式颁布执行。在阿尔方索十世身后直至14世纪中期,他的后世子孙也只能实施《七部典》中的部分法条。在这其中,并不包括对studium generale的规定。(62)再次,历史也并没有依照阿尔方索十世制订的法典发展。不但那些早在12世纪末13世纪初就已经自行发展成型的中世纪大学如巴黎、博洛尼亚和牛津大学被称作studium generale;在西欧其他地域由学人们迁徙而组建的大学,由城市组建的大学,和由地方教会组建的大学,都称作studium generale。所以,中世纪大学得以称为studium generale与其组建者的身份并无关系。 由于缺乏确切和充分的史料支持,20世纪大学史领域的学者们只能从中世纪大学的特征、性质和形态入手,依靠分析的方法来解释generale的真正含义。经过近一个世纪的研究和讨论,史学家们达成了对studium generale诠释上的基本共识。但这种共识并没有给studium generale一个概念性的定义。现代史学对studium generale的诠释是描述性的,它基于对中世纪大学所享有的种种特权的概括之上。法国历史学家Jacques Verger(雅克·韦尔热)在学界公认的通史性著作《欧洲大学史》第一卷《中世纪大学》中,把studium generale的含义总结如下:它必须由当时的普遍权威——即教宗或者皇帝——所认可;它其中的教师和学生享有一些诸如迁徙自由和享有教会俸禄的特许权;而其最重要的特许权是,经过在studium generale中学习之后所获得的执教资格可以得到普遍的认可。(63)所谓通行执教资格(ius ubique docendi或者licentia ubique docendi)即指从一所studium generale获得执教资格的学人,可以不经过再次考核而在任意一所studium generale中教授他所学的学科。(64)从对studium generale 含义的描述来看,它所指的就是中世纪的大学。在中世纪的欧洲,再也没有其他的教育机构或组织能够享有上面所列举的诸多特许权。这些特许权中有两项核心:一为统治权势的普遍认可,一般来讲,中世纪大学都会从教宗或者皇帝那里得到特许状;一为普遍认可的执教资格。而这也正好与修饰studium的形容词generale所要表达的“普遍的”词义在字面上相符合。 到了中世纪晚期——即14和15世纪,当一所新的大学将要组建时,教宗或者皇帝都会事先颁发允许组建新studium generale的特许状,而特许状中也都会授予这所新大学享有通行执教资格的特许权。这在神圣罗马帝国内尤为明显。(65)帝国内的大学自14世纪中期才开始组建,最初的几所是布拉格大学(Prague)、维也纳大学(Wien)、海德堡大学(Heidelberg)、科隆大学(Kln)、埃尔福特大学(Erfurt)。它们无一例外地在组建之初就得到了教廷的认可和特许状。而在这些特许状上,对这些大学的称谓不但分别有universitas studii Heydelbergensis、universitas studii Coloniensis、universitas studii Erfordensis,更都有统一的名称studium generale。由此可见,中世纪欧洲的各个地域对studium generale这一专有名词的使用是统一的,它指称的对象是明确的,即任何一所中世纪大学。专有名词studium generale、universitas和studium一同通用于欧洲中世纪晚期的历史文献中。 结 论 经过上文对13世纪初大学史文献的梳理和解读,对中世纪大学名称的起源和含义可以勾勒出如下的轮廓:(一)中世纪大学源于由教师和学生组成的、具有行会或者同业公会性质的团体。团体的名称起初并不固定,拉丁语的诸多名词communitas、consortium、societas、universitas等都可以用来称呼这样的团体。而universitas只是出于偶然,才成为了指称教师和学生团体的习惯性用法。所以,中世纪大学是先有了共同体之实,后有了universitas之名,而不是因其名而得其实。(二)所谓中世纪大学,就其组成形式而言,本质是以学人共同体universitas magistrorum et sc(h)olarium为其主要人员的一个组织;教师和学生——即中世纪的学人是承载大学的主体。(三)中世纪大学另外的一个名称studium表达出了这种学人共同体与作为教育机构的学校sc(h)ola的很多相似之处。作为学人共同体的中世纪大学,其功能与学校一样,都是以授课和培养学生的方式承担着教育的责任并完成对知识的传承。(四)中世纪大学在当时还有一个属于自己的专有名称studium generale。这个专有名称所指向的是中世纪大学享有的诸多特许权,其核心是中世纪大学从最高统治权势那里获得的特许状以及通行执教资格。(66)(五)在中世纪大学的成型阶段和其早期历史中,中世纪大学曾经有过多个名称。其中最常见的并得到当时社会普遍认可的是universitas、studium、studium generale。此三者得以通行并非源自任何的规范或者规定,而是出于约定俗成。(六)虽然,名词universitas、studium、studium generale在史料中出现有时间上的先后顺序。但是,稍晚出现的studium generale并没有替代universitas和studium。这三个词有着共同的所指——中世纪大学,只是它们各自指向的是中世纪大学的不同方面。 大学起源于欧洲中世纪——拉丁语的世纪。现代大学从其远祖中世纪大学那里继承了诸多传统,最明显不过的是与大学设置和学业直接相关的很多拉丁语名词。仅以英语为例,大学university(universitas)、大学校长rector(rector)、学院院长dean(decanus)、学部faculty(facultas)、学院college(collegium)、博士doctor(doctor)、硕士master(magister)、学士bachelor(baccalarius)等等,均来源于中世纪大学使用的拉丁语;它们其中的大多数仍旧保留了中世纪的原意。特别是universitas一词,它从近代开始成为了大学唯一的统称并融入了各种现代西方语言之中。而studium generale则随着大学在近代的转型逐渐退出了大学发展的历史舞台。(67)从近代开始至今,世界各国的大学全都冠名以university,其所要彰显的正是源于中世纪的名词universitas所内含的学人共同体的特征和实质。大学本身最终选择了university(universitas)作为自己的统称,并获得了社会的普遍认可。这不是历史的又一次偶然,而是基于大学和它所处的社会对大学起源的清醒认知,是对学人共同体这一大学基本属性和核心价值的主动传承。 在理清了universitas和studium generale的起源、含义和关系之后,今后有待进一步探讨的是,汉语学界应如何处理对两者的翻译问题。西方语言可以省去翻译工作,直接援引拉丁语原词而不会产生混淆。而汉语翻译则一般做出区别。如将universitas和studium generale分别译为“学人共同体”和“中世纪大学”,从历史发展的角度来看是符合当时的史实的。而且,这样的翻译一目了然地展示了大学在中世纪的起源、特征以及发展史,利于今后学术界更深入地开展有关欧洲大学史乃至学术史方面的专业探讨和交流。或者,既然universitas和studium generale两个名词有着共同的所指,那么是否就将这二者都翻译为中世纪大学。西方史学界在很多时候也将universitas和studium generale作为指称中世纪大学(medieval university)的同义词处理。(68)对于汉语翻译来说,为了使译文更加确切,可以在括号中给出拉丁语的原文,以标明这两个名词在不同的语境(context)中分别强调的是中世纪大学的不同侧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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