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其实,从雅典民主政治运作过程来看,演说在雅典的兴盛具有内在的必然性。在古希腊的民主政体中,虽说雅典人的民主政体不是首创,(12) 但毫无疑问,雅典民主政治却是迄今人们所知道的最重要、最著名、发展最充分的民主政治。与今天代议制民主截然不同的是,雅典民主政治是一种直接民主。在这种制度下,普通公民是通过对公民大会和公民法庭等国家机关的直接参与,实现其对城邦的管理,“轮番当统治者和被统治者”。(13) 公民直接参与体现了雅典民主政治的直接性,但雅典民主政治的直接性更体现于其民主政治运作过程的直接性,即政治家与普通民众之间的直接交流和普通民众的直接表决,也就是政治家与民众面对面地、直接地对话,这就是芬利所谓的“熟面社会”(face to face society)。(14) 这从雅典公民大会的运作程序和公民法庭的审判程序可以清楚地看出。 在雅典,太阳升起时公民大会就开始,一般持续上午半天;但最迟也是在天黑前结束。大会开始后,第一个程序为女传令人宣读大段咒语,接着传令官宣读议事会对本次会议执行主席和秘书人选的安排,并提出主席团事先拟订的议题。然后,随着传令官一声“谁要发言?”大会进入自由发言即辩论阶段,演说者开始直接面对城邦公民,阐述自己的提议和政策。任何持不同观点的公民都可以发表自己的意见。在演说者发言辩论之后,大会开始就议题进行集体表决,如果多数人赞成即为通过并生效,任何个人都无权更改大会的决定,除非再次召开公民大会,重新对之进行讨论和表决,正如著名的“密提林辩论”一样。(15) 所以演说者在发言结束的时候总是要说“我已尽量把我想说的说出来了。请你们本着最能符合城邦和人民利益的原则作出选择”之类的话语。(16) 因此,从公民大会的运作程序可以看出雅典民主政治生活中的演说者与民众之间的直接交流和民众直接表决的特点。显然,面对如此众多而且大多陌生的民众,在很短的时间内,演说者若想使自己的提议赢得民众的认可,在公民大会上通过,那么他们理应掌握演说的技艺,懂得如何说服影响台下的民众赞同自己而不是他人的提议和观点。 同样,在公民法庭上,案件的审理也存在陪审员和当事人之间的直接交流和陪审员直接判决的特征。古代的雅典没有今天所谓的律师,在开庭之前,一方可以请人代写好诉讼词,但是诉讼人必须亲自进行控告或辩护。然而,如果他们愿意的话,可以把分配的部分时间让给一个或者更多的朋友,或者是家庭成员来发言陈述,但是它们不能替代诉讼人的陈述,只是作为诉讼人陈述的补充。在开庭审理之前,陪审员对案件一无所知,他们对整个案情进行了解和判决的唯一根据和来源即是诉讼人的陈述。在诉讼人陈述案件之后(原告首先发言),陪审团即刻投票表决。裁决根据多数票原则,如果票数相同,则被告被判无罪释放。如果被告有罪,那么在一些案件中,对罪犯的处罚可以根据法律量刑。还有一些案件则没有固定的惩罚,所以陪审团要在诉讼人双方的补充演说提出的两种惩罚之间作出选择。因此汉森在分析雅典公民法庭的构成时说:“在雅典,一个案件就像是一部有三个角色的喜剧,这三个角色都是业余的,他们是提出诉讼的公民、准备案件和主持法庭的法官以及听取案情并作出裁决的陪审员。”(17) 在这三者关系之中,公民法庭的法官是法庭的主持人,没有对案件进行直接判决的权力;诉讼人陈述案情,提出控告或辩护;而由普通民众组成的陪审员,人数从201人到2501人不等,是案件的终审者,他们的投票即是最后的判决。因此,在案件诉讼中,由于陪审员在开庭之前对案件一无所知,他们对整个案情进行了解和判决的唯一根据即是诉讼人的陈述,所以掌握演说的技艺就显得至关重要,因为提起诉讼的公民要在既定的时间内说服那些根据临时抽签选取产生的陪审员。因此,从公民法庭的审判程序也同样可以看出雅典民主政治中诉讼人和陪审员之间直接的交流和陪审员的直接判决特征,诉讼人若想在公民法庭上赢得陪审员的同情和支持,使得案件的审判朝着有利于自己的方面发展,演说是他们唯一有效的方式。 三 柏拉图在《高尔吉亚篇》中指出,演说是演讲者在雅典法庭和公民大会上制胜的法宝。(18) 周作人在《关于卢奇安》一文中也同样论道:“演说术在雅典民主时代特别发达,因为它在那时政治上很有实用,最重要的两点是在法庭里,两造曲直所由分,全得需要辩论,其次是在议会里,一场演说苟能抓得人心,立即大见成功。”(19) 如前所述,演说是雅典公民大会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环节。正是在演说者就大会议题发表各自的演说后,公民大会才开始集体表决,以决定此项议题是否被通过,成为法律或具有法律效力。因此,演说者的提议是否能通过,关键就要看他能在多大程度上说服下面的普通民众,投上一赞成票。 希罗多德是第一个明确阐述演说对雅典公民大会决策有影响的古代作家。希波战争前夕,关于米利都人在斯巴达和雅典的游说演说,希罗多德在《历史》中有这么一段记载和评述:“正在这时,被斯巴达人克列欧美涅斯从斯巴达赶了出来的米利都人阿里斯塔哥拉斯来到雅典……他来到民众面前,便象在斯巴达那样地讲述了一番……他说了这一番话之后,又说米利都人是从雅典移居过去的,而拯救他们这一非常有钱的民族,这是十分正当的事情。他用一切办法来保证他的恳求的诚意,直到最后他把雅典说服的时候。看来,真好象欺骗许多人比欺骗一个人要容易些,因为他不能欺骗一个人,即拉凯戴孟的克列欧美涅斯,但是却能欺骗3万名雅典人。这样,雅典人便被说服了,他们议决派遣20只船去帮助伊奥尼亚人,指定一个在各方面都享有令誉的雅典市民美兰提欧斯为海军统帅。”(20) 可见在希罗多德看来,在雅典民主政治下,演说的说服作用明显地较斯巴达重要,在公民大会上,民众更易受演说的影响,被演说者说服。而在斯巴达,民众受寡头控制,演说发挥作用的场合不多。 根据修昔底德的记载,在伯罗奔尼撒战争爆发前夕,针对斯巴达的“解除波提狄亚之围,给厄基那独立,撤销麦加拉法令,否则就开战”的最后通牒,雅典人举行民众会议,讨论了这件事,决定把整个问题一劳永逸地仔细考虑一下,然后给斯巴达一个答复。许多人站起来发言,两方面的意见都有。有些人认为战争是必要的,有些人说麦加拉法可以撤销,不要让它成为和平的障碍。桑西巴斯的儿子伯里克利是当时雅典的领袖,无论在行动上或辩论上,他是最有力量的人。他也发了言,反对对斯巴达人作出任何让步。(21) 雅典人认为他的发言最好,所以照他的意见表决了。对斯巴达的答复就是他所建议的那个答复:“他们不愿在强迫命令下做任何事情;但是愿意依照和约上的规定,在公平与平等的基础上,对于各项争点达到调解。”(22) 从修昔底德的这段记述中我们不难看出,雅典公民之所以照伯里克利的意见表决,而不采取他人的建议,正是因为“雅典人认为他的发言最好”。伯里克利的雄辩说服了民众,影响了公民大会的表决。那么伯里克利是如何说服民众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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