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氏的论述,继承了传统思想中关于礼制和国家制度的论述,如《易·系辞下》讲庖犧氏“仰则观象于天,俯则取法于地”,始作八卦的论述;《荀子·礼论》中关于礼的起源的论述。但《易传》主要讲庖犧、黄帝、神农等圣人发明制作、以教民用,《礼论》主要讲礼的产生是为了防止人相争而物穷。而章氏的论述更加深邃,达到更高境界,是讲作为理论核心和社会生活法则的“道”,如何从原始混沌、草昧初开时代,逐步演进,由低级阶段达到高级阶段,讲到刑政礼乐制度的产生,负责管理和统治国家人物的出现,以至行政区划、井田、学校的出现,中心论点是强调这一切都是由于“事理自然,渐形渐著”,“不得不然”,逐步演进的。所以侯外庐评价说:他好像洞察到一些由原始公社、氏族公社到形成国家的演变[3](P507)。 第二个命题,应当区分推动形成万事万物客观法则的“道”本身,和万事万物的具体形式(包括六经中记载的具体道理和“圣人制作”)。“道”是“万事万物之所以然”,古代典章制度和治国方案则是“道”的表现形式(“道之故”)。 既然从总结人类社会演进可以明确“道”是“事理自然,渐形渐著”,那么就应进一步探索“道”与各种治国制度、“圣人制作”两者究竟是什么关系呢?对此,章学诚作出明确回答:“道”是万事万物形成之“所以然”的客观法则,万事万物、“圣人制作”都是在“理”和“势”条件下产生的结果,是“道”在不同阶段、不同领域的表现和形式。道好比是不停前进的车轮,六经、“圣人制作”等则是车轮留下来的辙印。总之,应当清楚地将推动形成万事万物法则的“道”本身,与万事万物的具体形式(包括六经中记载的具体道理和“圣人制作”)二者区分开来。故言:“《易》曰:‘一阴一阳之谓道。’是未有人而道已具也。继之者善,成之者性。是天著于人,而理附于气。故可形其形而名其名者,皆道之故,而非道也。道者,万事万物之所以然,而非万事万物之当然也。人可得而见者,则其当然而已矣。”“天著于人而理附于气”,就是强调社会历史演进和国家制度产生背后的法则性是客观的(“天”和“理”),其表现则是人事活动和各种具体的事物、制度(“人”和“气”)。故此,凡有具体的事物,凡是起了具体名称的,都是“道”的生成物(“道之故”),而不是“道”本身。“道”是推动万事万物形成的客观法则,而不是万事万物的具体形式。人能看得见摸得着的,就是它的具体形式。至此,章氏乃以酣畅的气势论述历代制度的创设,是由于事物的不得不然: 人之初生,至于什伍千百,以及作君、作师,分州、画野,盖必有所需而后从而给之,有所郁而后从而宣之,有所弊而后从而救之。羲、农、轩、颛之制作,初意不过如是尔。法积美备,至唐、虞而尽善焉;殷因夏监,至成周而无憾焉。譬如滥觞积而渐为江河,培塿积而至于山岳,亦其理势之自然,而非尧、舜之圣过乎羲、轩,文、武之神胜于禹、汤也。后圣法前圣,非法前圣也,法其道之渐形而渐著者也。三皇无为而自化,五帝开物而成务,三王立制而垂法,后人见为治化不同有如是尔。当日圣人创制,只觉事势出于不得不然,一似暑之必须为葛,寒之必须为裘,而非有所容心,以谓吾必如是而后可以异于前人,吾必如是而后可以齐名前圣也。 以如此透彻的语言论述由于草昧初开,到各种国家制度的建立,都是有了需要以后促成创造,有了郁积因而需要宣泄,有了弊病而后需要革除;伏羲、神农、黄帝、炎帝、颛顼这些古帝先王所有的制作发明,其动因莫不如此;这好比小泉汇成江河,小土丘积成高山,是道理和事势决定的必然趋势,并不是后代帝王的个人才能一定超过前代帝王--论述对于历史哲学具有根本性原理意义的这样一篇道理,章学诚无疑是第一人! 章学诚作了一个形象的比喻:“一阴一阳,往复循环者,犹车轮也;圣人制作,犹似暑葛寒裘,犹轨辙也。”客观趋势(或言“事物法则性”)的道,好比是车轮永远转动、向前发展,而具体的制度、事物,则好比车轮留下的一段一段的辄印。由此就应当理解:后圣效法前圣,并不是效法前圣的具体做法,而是效法前圣依据客观的理、势所推动,把制度创制得更加完善的道理。可是,千百年来儒生对经书极度崇奉,把圣人神化,认为圣人和儒家经典是“道”的化身,圣人--六经--“道”三位一体,成为根深蒂固、牢不可破的观念。章学诚却振聋发聩,提出针锋相对的观点:“言圣人体道可也,言圣人与道同体不可也。”他论证“道”与圣人不能等同,所论极为有力: 道有自然,圣人有不得不然,其事同乎?曰:不同。道无所为而自然,圣人有所见而不得不然也。故言圣人体道可也,言圣人与道同体不可也。圣人有所见,故不得不然;众人无所见,则不知其然而然。孰为近道?曰:不知其然而然,即道也。非无所见也,不可见也。不得不然者,圣人所以合乎道,非可即以为道也[1](《内篇·原道上》)。 “道”是客观法则,圣人是体认客观法则所显示出来的客观趋势,认识到客观的需要。“道”是客观进程的演进,仿佛是无意志、无知觉的,圣人是对理与势的需要有所认识而创设。言“圣人体道”符合实际,言“圣人与道同体”则大错特错,表面上只是字句稍有不同,实质上是非正相反。圣人不是“道”的化身,圣人只是对当时理势的需要有正确的认识,历代儒者却因为错误地把圣人以及六经当作“道”的化身,所以忘记了认识新事物、总结理势新变化及创设新制度的责任,这正是问题的症结所在,这个根本性的是非不可不辨!章氏对“言圣人体道可也,言圣人与道同体不可也”这一重要命题的论证,是针对千百年来流行的谬见的有力辩驳,表明了对认识新的理势、担当起把“道”向前推进的历史责任的一种初步觉醒。因此,两种提法是保守锢蔽与革新进取两种精神状态的对立,是保持中世纪的蒙昧迷信意识与追求理性觉醒的近代意识的对立,是唯心与唯物两种思想路线的对立。这一见解在当时讲出来,确是惊人之论,以至大梁本的整理者心有顾忌而把这一重要命题在《原道》篇中删去了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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