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城市的普遍衰落 苏联科学院编的《世界通史》第三卷序言的作者总括性地指出:封建制度的特点是“当封建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时(在欧洲大致为十至十一世纪),这就引起手工业和农业的分离以及作为手工业和商业中心的城市的兴起”。这种概括,也是不符合世界广大地区各国历史发展的实际的。确实,马克思和恩格斯曾经多次谈到古代城市的消失和中世纪城市的重建。他们说过中世纪的城市是由获得自由的农奴重新建立起来的,“从中世纪的农奴中产生了初期城市的城关市民”⑦。恩格斯还曾说:“货币在中世纪早期的典型封建经济中几乎是没有地位的”⑧。这些语句曾经被一些研究世界中世纪史的学者到处引用,其实,马克思、恩格斯讲的也仅是中世纪早期的西欧。 自奴隶社会晚期起,西欧地区的城市工商业活动出现长期的中断。在高卢地区,“从三世纪蛮族入侵开始,城市便被城墙所包围,以后,城市益趋缩小,有时甚至变成了名符其实的城寨”⑨。在古代被西方人称为“世界之都”的罗马城,到六七世纪竟成了一个农业居民点,那些豪华壮丽的古代建筑物的遗址,被开垦出来播种粮食和放牧牲畜。往昔繁华的科伦城,仅仅在城堡的一角住着很少居民。在英格兰,情况也差不多,那里的“市镇无一不遭毁灭,长久没人居住”⑩。城市的普遍衰落,是中世纪早期西欧社会经济的一个特征。 西欧历史发展的实际情况,决定它具有这个特征。古代罗马发达的奴隶制深刻危机和腐朽的统治,使得农业生产严重衰退,工商业萧条,城市趋向衰落。但是,在五、六世纪之时,还有一些城市残留下来,工商业活动也未完全绝迹。法兰克王国的情况就是这样:“如果说,在六世纪,城市分明在南部高卢还继续存在的话,那末,在以后一个世纪中,这一文明似乎遭到了损害。城市不但丧失了它们的行政作用,甚至也丧失了在贸易上的作用”(11)。这种情况的出现,不能完全归之于罗马奴隶制崩溃的恶果,也不能如一些史学家那样把主因放在阿拉伯人控制地中海垄断国际贸易上。西罗马帝国崩溃后残留下来一些城市的最后被摧毁,有其内在的政治经济原因。 在政治上,日耳曼诸王国统治者之间的连年征战,造成了破坏性的灾难。格利哥里的《法兰克人史》叙说到六世纪八十、九十年代日耳曼诸王公的混战,“把许多地区一次又一次的夷为废墟,一次又一次的焚烧”,“那里进行的掠夺是前所未闻的,竟至没有一所房屋,没有一个葡萄园,没有一颗树剩下”。“他们把一切都砍倒、烧毁、搞光”,“进入城中,把一切都抢走、破坏”(12)。恩格斯曾概括性地指出:“工业和商业在罗马崩溃时期已经衰落了,日耳曼人的侵略几乎把它们全部摧毁”(13)。 在经济上,散布于业已因奴隶制崩溃而残破的广大农村是日耳曼人的马尔克以及后来的封建庄园。它们的经济纯然是闭塞的、自给自足的。邻近各地区的产品,一般没有多大差别,相互之间几乎没有什么交换的必要与可能。封建庄园建立后,封建领主从农奴那里掠取一切所需。国王的宫廷定期由某个领地来完全供养。查理曼对某一庄园应生产什么、缴纳和储存什么产品,规定得很是具体。有些时候,他带了家属和侍从,巡回于所属庄园之间,吃完了一处再换别一处。甚至领主的军需物资费用,也多征自庄园。那时候的西欧,除偶而有些行商经营盐、金属以及从东方运来的一些奢侈品的贸易活动之外,商业来往和交换是十分罕见的,所以,基本上用不着货币。法律上对犯罪行为虽然规定要处罚金多少,但同时也规定了某一金币该折换多少实物。 在西欧以外的那些古代文明地区,进入封建社会后,其城市工商业活动并未中断: (1)农业与手工业的分离继续存在,社会分工在一定程度上得到发展。我国在战国时期,工商业活动的情况,就是这样。《孟子·滕文公》说:“百工之事,固不可耕且为也。”专门从事农业的许行不能不“纷纷然与百工交易”。在那时候,“农民不斵削不陶冶而足械用,工贾不耕田而足菽粟”(14),成为常事。苏秦的家属说:“周人之俗,治产业,力工商,逐什二以为务”(15),洛阳地方有一些人,专门以工商为业。新罗统一朝鲜后,国内社会经济有着显著的发展。纺织品、装饰品和日常必需的手工业生产都有了迅速的增长。在七世纪中叶的印度,从事“贸迁有无,逐利远近”的人们与“肆力畴咙,勤身稼穑”的农民,分属于两个不同种姓。从事商业活动的人们,竟而构成一个种姓,这显然与西欧同时期工商业活动中断情况,大有区别。随着社会劳动分工的固定化,印度进入封建社会后,还开始形成了从事不同手工业活动的“阇提”。在阿拉伯帝国,有着发达的手工业与商业活动,更是大家所熟知的。这些情况足以说明小农经济和独立手工业经营二者,一开始就是封建生产方式的基础。 (2)古代城市没有消失,在演化为封建统治中心后,还有了新的发展。拜占廷的商品生产和国际贸易活动跨入中世纪后仍继续活跃,一直存在着比较发达的手工业和商业,并保持着巨大的城市。欧洲部分有科林斯、君士坦丁堡,亚洲部分有以弗所、士麦那和安条克,北非地区有亚历山大里亚等著名工商业城市。我国在战国中期,齐的都城临淄,已是一个拥有七万户的工商业兴盛的城市。东周的洛阳,到战国末年,工商业很是兴盛,居民户数增到十万以上。随着商品流通的发展,货币的使用较过去更其频繁,我国有些城市曾铸造货币,往往在上面铸上地名。即使以印度而言,在玄奘访印时,就有好些“居人殷盛”的城市,居民们“多逐利,少务农”,吸引着“诸方奇货”(16)。这些城市“商贾辐辏”的繁荣景象,很大部分是为着封建宫廷、贵族、官僚、军队及为他们服役的侍从、仆役们的消费需要而出现的,是封建统治者消耗他们掠夺所得的地方,有的是由政治、军事中心渐次发展成为工商业的集中地,有的因工商业集中而成政治、军事中心,其工商业活动有着较显著的寄生性与依附性,与十一世纪后兴起的西欧城市是一种较纯粹的工商业城市,有所不同。但在中世纪早期,在这样辽阔的地区间,其城市工商业活动一般未见衰落与中断,却是事实。 由此可见,在封建形成时期,古代城市不但继续存在,并且还有了新的发展,它们并未出现一个重新建立的过程。这在黄河流域、印度河恒河流域、两河流域以及尼罗河流域,从古代亚非到古代希腊,是共有的现象。唯一例外的是西欧地区。这样说,是否能得出西欧以外的其他地区封建早期自然经济不占统治地位的结论呢?不能。这些地区的商品经济是以简单商品经济形式而出现的。它在当时整个社会经济中仍是处于从属地位,不起决定性的作用。自然经济的占主要地位,仍是封建社会经济的共同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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