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破除“欧洲中心论”,必须作具体分析
要编写一部具有中国特色的多卷本的《世界通史》,已提到史学界的日程上来。但对如何才能编好这部书,不少人认为必须首先破除“欧洲中心论”。笔者认为对这一问题必须作具体分析,不能笼统地下结论。 万物都是运动着的,运动是绝对的,静止是相对的。而且这种运动是围绕着某一中心有规律进行的。从宏观看,太阳是行星系统的中心;从微观说,任何物质都是由某种元素的原子构成,而原子运动是以原子核为中心的。再从矛盾论观点看,任何事物都存在着矛盾,存在着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以及矛盾的主要方面。人类社会的发展也同样存在着中心。存在着主要矛盾,它影响着并带动着整个社会及其周围事物的发展、变化。这个中心是什么呢?笔者认为某一地区、国家或民族在经济和文化的发展上处于领先地位,代表着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方向,对周围地区和国家发生着积极影响,这样的地区、国家或民族应该认为是当时历史的中心。历史的中心不能自封,也不能伪造,更不是用表决的方法或暴力手段来决定,而是客观存在。先进的生产力以及与此相适应的新制度,必然导致经济和文化的繁荣。我们只有抓住了历史中心,进行重点研究、分析,才能在编写《世界通史》中分清主次;才能正确地描绘出各国历史发展中普遍性和多样性、规律性和特殊性、共性和个性;才能避免把《世界通史》变成世界各国史的简单凑合,看不见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 主张历史无中心的观点,掩盖和降低了处在历史中心地区、国家和民族的作用和地位,结果,必然导致否认典型性国家的存在,否认历史发展的规律性,这无助于对历史规律性的理解和掌握。同时,对其他地区历史发展道路的认识也有妨碍。解剖麻雀是需要的。可见,历史发展无中心的观点既不符合历史事实,也必然导致将社会发展的历史当成毫无内在联系的无规律可寻的偶然史实的堆砌。用这样的思想去指导编写《世界通史》,充其量也只不过是一部毫无时代起伏的、把各国历史现象罗列在一起的《世界大事记》。根本不可能从总体上、本质上来阐述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规律。 既然历史是有中心的,那么是单中心还是多中心呢?由于世界各地、各国和各民族的发展极不平衡,而且在新航路开辟以前,各个地区几乎完全处在彼此隔绝状态,因此,世界历史发展进程中在同一时期中往往不只一个中心。例如人类早期的文明中心,就有尼罗河流域,两河流域,印度河与恒河流域以及我国黄河流域。公元前后,世界上形成了欧洲的希腊罗马与亚洲的中华帝国两大文明中心。随后,希腊衰亡,罗马帝国分裂和罗马帝国相继崩溃,而中国的经济和文化的发展仍然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同时,法兰克王国、莫斯科公国、阿拉伯帝国都曾先后成为该地区的历史中心。在美洲也形成了自己一个独立的中心,先后经过玛雅人文化、阿兹蒂克人文化和印加文化三个时期。可见,新航路开辟以前的世界历史基本上处于“多中心”的状态。在不同时期的许多中心中,中国始终是世界上一个重要的历史中心,她在较长时期内始终处于领先地位,代表着时代的发展方向。而且对周围地区影响之大、范围之广也是当时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可以比拟的。 我们有理由可以作出结论:“欧洲中心论”在中世纪以前是不存在的,是不符合历史事实的。近代资产阶级史学家所编写的世界史,无视欧洲以外世界各国的历史,特别是无视以中国为代表的亚洲地区的历史发展,可以说是一部欧洲史。因此,人们不得不考虑他们提倡“欧洲中心论”的意图何在。 中国是世界文明古国,有着悠久的历史和文化,对人类社会作出了巨大贡献,在世界上起了重要作用,并有着深远的影响。因此,在编写《世界通史》中理所当然应该包括中国。但是,目前我国学者编写的《世界史可以说完全是外国史,没有包括中国史的内容,其实质是受“欧洲中心论”的影响。它无视了人类社会发展历史上中国这个主要的中心。当然,这不是说要把中国史的内容全部纳入《世界通史》,而是应该把中国在每一历史阶段对人类的贡献以及在国际上所处的地位有一个简要的阐述,使中国史成为世界史的有机的组成部分。前几年教育部颁发的高等师范院校的有关世界史方面的教学大纲也是值得商榷的。尤其是《世界中古史教学大纲》,在全部十二章教学内容中,欧洲部分共占八章,规定讲授49学时,占整个中古史教学时数的71%。亚洲部分共三章,讲授18学时,仅占整个教学时数的26%。非洲和美洲部分更少,共合一章,规定讲授2学时,只占整个教学总时数的3%。这里面既没有考虑中国史内容,更没有大洋洲的历史。这样的“世界中古史”是无法反映世界历史全貌的,基本上是部欧洲史。笔者认为有必要加以重新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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