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实录》的文献价值与文本解析(4)
四、满、蒙文《清实录》特殊的文献价值 《清实录》除了汉文本外,还有满文本和蒙古文本,同样具有重要的历史文献价值。 据清代实录修纂制度,实录修成后,要抄缮成五份,分别藏于皇史宬(大红绫尊藏本)、乾清宫(小红绫御览本)、内阁实录库(小红绫副本)、内阁实录库(小黄绫呈审本)、盛京崇谟阁(大黄绫尊藏本)。除内阁实录库小红绫副本基本散失外,其他四份至今犹存,不过收藏地点多有变动:原藏皇史宬的大红绫尊藏本,现藏于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原藏盛京崇谟阁的大黄绫尊藏本,现收藏于辽宁省档案馆;原藏乾清宫的小红绫御览本,现藏于故宫博物院图书馆。只有原藏于内阁实录库的小黄绫呈审本未发生改变。除了盛京崇谟阁大黄绫尊藏本只有满、汉两种文本各一部,计2部外,其他四份都是满、蒙、汉三种文字的文本各一部,计12部。也就是说,当时共有满文本实录五份计5部,蒙古文本实录四份计4部。这些满、蒙文本的清实录,并非完帙,有部分册数散落于外。 这些保藏在北京、沈阳、台北及其他地区的满文、蒙古文《清实录》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 其一,满文实录可以厘清被汉文实录所掩盖的历史真相。在乾隆之前,实录修纂的程序是先修成满文本,然后翻译成蒙古文本和汉文本;乾隆以后,是先修成汉文本,然后翻译成满文本和蒙古文本。(22)因此,早期的清代实录,满文实录是最原始的文本,在翻译成蒙古文本和汉文本时,难免出现带有政治倾向的技术性处理。要弄清历史真相,满文本无疑是“第一手材料”。例如,雍、乾校订本《太祖高皇帝实录》删去了原始档案中满洲对明朝的敬称,而在《满洲实录》满文本中,仍然保留了对明朝的敬词,如,“nikan I daiminggurun i wan lii han i juwan emuci sahahun honinaniya”,翻译过来就是“汉人大明国万历汗的第十一年癸未”;再如,“daiming gurun I wan lii I taidzi tai boohergen I lii ceng liyang”,翻译过来就是“大明国万历汗的太子太保官衔的李成梁”,里面都是称“大明”,而不像定本那样改称“明”,似乎与明朝是对等之国。雍、乾校订本《太祖高皇帝实录》汉文本还删略了满洲殉葬旧习,但《满洲实录》满文本却记载了这一历史事实。如,太祖以四个婢女殉葬皇太极生母之事,《满洲实录》是这样写的:“taidzu sure beile haji fujin ofi,delheme yadame,fujin i tak raha duin sain hehe,be dahabuha.”翻译过来就是“由于太祖聪睿贝勒所爱的福金,单独的离去,便把福金使唤的四个好婢女殉葬了”。尽管汉文本也记载这一事实,但满文本却以原汁原味的形式,还原了历史场景和真相。 其二,满、蒙文实录还可以用来与汉文本对照,改正汉文本中存在的翻译错误。在记述留守辽阳的满洲将臣时,《太祖武皇帝实录》中称他们为“多毕(或多铎弼)叔叔”、“背胡吉叔叔”、“沙进”和“素把海(或苏巴海)姑夫”。《太祖高皇帝实录》汉文本定本则写成:“命族弟铎弼、贝和齐,及额驸沙进、苏把海统兵守辽阳。”(23)其实只有苏把海娶了太祖的宗妹,可以称为“姑夫”,沙进则不能称为“姑夫”。《太祖高皇帝实录》都称之为“额驸”,显然有误。《太祖武皇帝实录》所称“多毕叔叔”、“背胡吉叔叔”,将“叔叔”置于人名之后,并非表示家庭亲属关系,而是对长辈的尊称,然而《太祖高皇帝实录》汉文本定本却译成“族弟”,实有不妥。考《满洲实录》的满文本,则发现所记与《太祖武皇帝实录》相同,从而证明了《太祖高皇帝实录》汉文本定本的错误。 关于费扬古的称号与名字,《太祖高皇帝实录》汉文本定本称:“天命七年七月乙未朔,一等大臣硕翁科罗巴图鲁安费扬古卒。年六十四。”(24)这种记载较《太祖武皇帝实录》增加了硕翁科罗巴图鲁的本名“安费扬古”(an fiyangg),但这种记载却大有问题。硕翁科罗巴图鲁的资料在《太祖武皇帝实录》中有记载:“初名谙班偏哥,因其英勇超众,故名雄科罗(即硕翁科罗)把土鲁。”(25)康熙朝重修《太祖实录》时,在初稿本中还抄录了这段文字:“舂科落初名昂邦费扬古,因其英勇超众,故名舂科落把土图。”(26)这两段记载中,“谙班”与“昂邦”都是满文“amban”一字的音译,意思有“大臣”、“大人”等,“偏哥”与“费扬古”则为满文“fiyangg”一名的译音。满洲人的名字常常以排行来命名。“fiyangg”原意是“老幺”,因此,硕翁科罗巴图鲁的本名应是“费扬古”,“谙班”或“昂邦”只是他的官衔。《太祖高皇帝实录》汉文本定本取“amban”第一音节,称硕翁科罗姓“安”,非是。按照满洲早期习俗,所赐“巴图鲁”(勇士)称号,前面再加特殊的限定词,就成了此人的专称。如费扬古的限定词是“硕翁科罗”(“ongkoro”,其义为“海东青”,乃东北出产的珍贵名雕),于是,“硕翁科罗巴图鲁”就是费扬古的专称,有专称的人必不再记载他的本名。因此,定本《太祖高皇帝实录》称“硕翁科罗巴图鲁安费扬古”(满文本作“ongkoro baturu an fiyangg”)既不合满洲习惯,也将其姓名弄错误了。考《太祖武皇帝实录》满文本载:“nadan biyade,ujujergi amban ongkoro baturu mimeme ak oho,ninju duin se bihe.”翻译过来就是:“(天命七年)七月里,第一级的大臣硕翁科罗巴图鲁死了,得岁六十四。”这才是正确的写法,既不将“amban”(谙班)断章取义成“an”而硬说成是费扬古的姓;也不在已称费扬古专称“硕翁科罗巴图鲁”后再提他的名字“费扬古”。由此可见,满文实录对于改正《清实录》汉文本中的错误乃至其他满文错误,都有重要意义。(27) 满洲入关后,随着汉化的加深,蒙古文修成的《清实录》似乎成了一种象征,然而,蒙古文实录的价值还是受到了学者们的重视,不仅在于它“提供了在满洲统治当时,蒙古公文书或文献,书写的方式,尤其是当时在北京和朝廷中,所用的一套格式”,而且“也可以藉它,来找出若干或部分的,非汉语人名地名的正确读音”。(28) 蒙文实录可以解决汉文本中的地名问题。例如《清世宗实录》汉文本载:雍正九年十月癸卯,“随于木城、噶顺、镜儿泉、察罕哈麻尔、陶赖、搜济一带,各设卡伦”(29)。原文中的地名有译意与译音混乱在一起的。根据蒙文实录,则发现这些地名作“Modun-u Qota,Tasun,Toli Bulaγ,aγan Qamar,Seüji.”据此可知,“木城”(Modun-u Qota)、“镜儿泉”(Toli Bular)两个地名是译意,其他地名则是译音。 蒙文实录还可以解决汉文本中的人名问题。例如《清世宗实录》汉文本载:雍正九年三月乙丑,“命左副御史二格,协办肃州军需事务”。“二格”,蒙文实录作“Elke”,汉译当作“额勒和”。 蒙文实录还可以解决汉文本中的军制问题。例如借用蒙文实录来了解军制名称的字义。《清世宗实录》汉文本“雍正九年二月癸卯”条,载有蒙古鄂尔多斯地方的“余丁”一词,其原意是指“披甲”以外的壮丁而言。“余丁”,蒙文实录作“qam ilγanu eres”,意即“支援的男丁们”,也就是支援披甲的男子壮丁之意,蒙文将“余丁”的含义,说得比汉文更加清楚。(30)可见,蒙古文本的《清实录》并不仅仅是摆设,而且可以解决实录研究中的许多问题。(31)在《清实录》诸文本中,满文本和蒙文本的历史文献价值显然也是不容小觑的。 综上所述,《清实录》是清朝所撰的有关当时历史的重要史籍,也是一部不可多得的历史文献著作,对于研究清代历史、清代历史文献学及史学,都具有不可轻视的史料和文献价值。三朝实录的早期版本,保存着真实的女真部落的历史文化信息。满文本和蒙文本,更是研究少数民族历史文献学和史学的重要资料,也是考证汉文本实录和清代历史事实的独特依据。因此受到了当代学者的重视,摘录和改编《清实录》的编著层出不穷,运用其史料研究清史的工作方兴未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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