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是人民大会。它在这一年中先是得到了西班牙战事失利的消息,然后是殖民地有关其人口不断减少的抱怨,以及做出建立新殖民地博罗尼亚的决定。在有关西班牙战事问题上,人民大会的话语权有限,不过是个通报对象。因为战争直接和征调公民参加军队有关,所以人民必须有一定的知情权。殖民地的建立涉及公民的迁移、国有土地的分配和国家范围的扩大,有些殖民地还具有战略价值,因此对罗马人来说,它们都具有重要意义。在这个问题上,人民大会的权力比较明显。但人民大会最重要的权力是选举,它在该年举行了两次执政官选举,并选举了监察官和裁判官。按照常理,人民大会还会投票选举平民市政官、贵族市政官、平民保民官、财务官、军团长官、祭司等,[11](P131)一年中选举出来的官员不下50人。从选举结果看,公民们具有一定的自主权,雷必达就因为不守法度而落选。公元前193年的选举中,尽管斯奇庇奥?纳西卡战功显赫,科尔涅利乌斯家族全力支持,大名鼎鼎的斯奇庇奥?阿非利加那亲自助选,答应陪同纳西卡前往小亚细亚协助指挥战事,主持选举的执政官也来自科尔涅利乌斯家族,但选民仍然做出了自己的选择,让弗拉米尼乌斯和多米提乌斯当选。[18](35,10)而在公元前213年,当斯奇庇奥参加市政官竞选时,保民官宣称斯奇庇奥不到法定年龄,阻止他参加选举。后者回答说:“如果全体人民希望我出任贵族市政官,我的年龄就够了。”由于人民积极支持,保民官放弃了否决,斯奇庇奥顺利当选。[18](25,2)当大祭司和裁判官发生争论时,是人民大会做出了折衷的决定,解决了因祭司不得离开罗马而产生的政治危机,显示了它作为最高司法机构和仲裁者的地位。但对监察官的选举,显示了罗马政治受到操纵的一面。格拉布瑞奥本来很有希望当选,结果因为受到控告被迫放弃资格。而对他的控告,明显是政治行为,因为在他放弃竞选资格后,控告随即停止。此外,波里比阿强调的人民大会的立法、执政官应当向人民述职之类的事情,在李维当年的有关记载中没有出现。但在有关公元前188年的叙述中,李维谈到授予阿尔皮奴姆等3个城市以罗马公民权的问题。[18](38,36;41,9)有关公民权的决议,无疑是由人民大会通过的。对于战场的军事指挥问题,人民大会有时也会干预。特拉西美诺湖之役罗马惨败,随后费边被指定为独裁官,米努基乌斯为骑兵长官。从法律上说,设立独裁官的初衷,是为了集中权力,骑兵长官仅仅是他的助手。可是费边的拖延战略让意大利人损失惨重,同盟者和罗马公民都希望与汉尼拔决战。恰好骑兵长官是个急于求战之人,于是保民官通过人民大会提出决议,将罗马军队一分为二,由费边和米努基乌斯各自指挥,人民居然一致赞同,从而创造了罗马历史上一个空前绝后的奇观:为集中权力产生的独裁官居然再度被分权,和自己的骑兵长官共掌军队。[19](9,1-4)在公元前104年罗马与阿斯提帕拉伊亚签订的条约上,签约的双方分别是罗马人民和阿斯提帕拉伊亚的人民。在对外政策领域,罗马人民有时也会介入。与加狄斯的和约,虽然已由罗马官员签署、而且得到了元老院的批准,但仍被人民大会否决。[9](P2、9)它意味着虽然签订条约的主动权在元老院和执政官等高级官员手中,提出具体条款的也是他们,但人民是最后的批准者。当卢库鲁斯作为远西班牙总督,决定让一部分人保持自由和保有自己的土地时,特意补上一句,“只要罗马人民和元老院希望如此。”[11](P14)由此观之,虽然人民在绝大多数时候是被动的接受者,但一旦他们积极行动起来,仍有可能对政治造成决定性的影响。总体来看,人民大会非常忙碌,主要的方式是听取辩论和投票,“投票是罗马共和国公民的重要职责,每年选举常设的、平民的官员,各种特殊类型的委员会,就法律进行投票,决定被控告者是否有罪。在罗马,一年中几乎没有一个季节是既无公民大会投票,又无为选择官员、批准法律、司法审判做准备的选战的。”[20](P1) 罗马的高级官员在这一年也格外忙碌。不仅现任执政官忙于在战场上指挥作战,就有关对外政策问题提出意见,征集殖民者补充殖民地人口,举行凯旋式等,前任执政官如斯奇庇奥等也分别在亚洲和希腊指挥作战。当一年任期届满之后,考虑到继续作战的需要,公元前190/189年在任的两名执政官权限都得到延长。在忙于对外政策的同时,执政官诺比利阿还两次主持执政官的选举工作。第一次是补选自己的同僚,第二次则是主持下一年度执政官的选举。在整个公元前189年,两名执政官似乎都不在罗马,当选后立刻率领军队出征。诺比利阿因为执政官任期得到延长,在任期将满时匆忙从希腊返回罗马,主持过下一年度执政官的选举后,立刻又前往希腊。在此期间,他利用主持人的权力,使上一年竞选执政官失败的雷必达再次在竞选中败北,说明即使执政官常年不在罗马,但一旦他返回罗马,仍能给政治以重大影响。当执政官在罗马时,他还有主持部落人民大会进行立法的权力。[20](P6)卸任后,执政官直接进入元老院,一些曾经在战场上取得重大胜利的执政官,还有可能成为首席元老,继续给政治以巨大影响。[21](P75-153)在战场上,作为军事统帅,执政官权威更大。如决定何时开始行动、具体目标针对何方、如何采取行动;对方战败后,接待对方使节,提出谈判条件,签订初步的条约,并把使节派回元老院报告情况,提出下一步行动计划;[18](30,29;30;37;49;37;57;38,4-11)取得胜利后处置战利品。对格拉布瑞奥的控告说明,处置战利品虽有一定规则,但基本上是执政官凭良心办事。在这个意义上,执政官确实像是罗马的无冕之王。 罗马绝大多数官员,特别是执政官等高级官员的选举竞争激烈。雷必达连续两次参加执政官选举,均遭失败。第一年据说是因其未得到元老院许可,私自离开西西里行省招致反感;次年所以失败,据说是因主持选举的诺比利阿乃雷必达的政敌。无论如何,此位雷必达似乎从未在执政官竞选中获得成功。当年参与竞选的候选人不少,而且每个人都有担任裁判官的经历,都曾取得战功,也都出身于显赫的家族。监察官的选举同样竞争激烈。为了当选或者打击政敌,人们会采用各种手段。对格拉布瑞奥进行控告迫其放弃候选人资格,是其中一个显著的例子。由此观之,罗马政治中虽有家族操纵的现象,但因为不同家族之间的竞争,任何一个家族都难以完全控制选举和立法等最重要的政治活动。 在该年有关共和国的事务中,我们还看到大量其他官员的活动。裁判官负责管理司法和行省。当时是每年选举6名,除4人分别出任总督外,有两人必须留在罗马处理司法事务。像执政官一样,裁判官拥有统帅军队的权力,这在该年的大事中也有显示:雷吉努斯在爱琴海指挥舰队,参与对安条克的战争,后来获得凯旋式。作为政治生涯一个重要的阶段,裁判官已经是那些希望出任执政官者必须经过的一个阶梯,当年当选的两名执政官都有裁判官经历。执政官缺席罗马期间,裁判官可能主持元老院会议,也可能召开人民大会通过立法等。[20](P6)但执政官的选举,必须由执政官主持。关于监察官的活动,记述不多。监察官的常规工作,是登记罗马公民人口,对公民划分等级,并据此认定元老名单。此外,他还负责发包公共工程等。市政官和大祭司也都在政治舞台上出现了。例外的是保民官。在波里比阿看来,保民官始终需要注意人民的愿望,乃人民的喉舌。在法律上,保民官有权召集人民大会进行立法和审判,可以监禁高级官员。可是在这一年的政治危机中,他们并没有出面。这可能是李维的叙述使然。在下一年度,保民官一度成为政治舞台上的主角。当保民官塔波提议授予阿尔皮努姆等3个城市以罗马公民权时,他的4个同僚试图使用否决权,理由是该决议不曾预先在元老院讨论。后因授予公民权乃人民大会权限,他们放弃了否决。[18](38,36)公元前3世纪末以后的100年中,保民官曾干预土地分配、征兵、公有地分配、外交政策等罗马国家的重大事务,绝不仅仅是高级官员和元老院的跟班。[22](P19-27) 大约自公元前4世纪以来,为保证军事行动的连续性,罗马人采取了延长部分高级官员执行权的措施。执政官或者裁判官任期届满,如果军事行动需要,元老院会适当延长他们的任期,让他们继续指挥军队。此类官员称续任官员,其权力主要限于自己的行动区域之内,一旦离开自己的行动区域或返回罗马,权力即告消失。第一次布匿战争期间,这样的做法流行起来;第二次布匿战争期间,有些官员的权力可得到一年以上的延期。得到延期的,大多是执政官或裁判官等有统帅军队权力的高级官员。特殊情况下,一些以前不曾担任过高级官员职务的人,如斯奇庇奥等,也会被授予执行权。[17](P113-114)公元前190/189年,这些续任官员发挥着重大作用,格拉布瑞奥因击败安条克和埃托利亚人获得凯旋式,就有关埃托利亚人求和问题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并被元老院接受;特尔穆斯虽未获得凯旋式,但在利古里亚的战争中也不是一无所获。斯奇庇奥率领军队进入小亚细亚和安条克作战,在马格尼西亚战役中让塞琉古王国遭遇决定性失败,并在年底从小亚细亚返回后举行了凯旋式。当年年底,现任执政官诺比利阿和弗尔索的权力都得到延长,成为次年的续任执政官,继续指挥战争。在罗马历史上,执政官任期是否能得到延长,甚至会影响到他们对战争事务的处置。斯奇庇奥?阿非利加那、卢库鲁斯、弗拉米尼乌斯对于敌人的处置,因为执政官的任期能否得到延续而在严厉程度上有所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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