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主独立统治的历史正当性为市民阶级的活动破坏了,领主本人也成为市民商品货币经济的俘虏。在货币面前,领主被迫放弃了劳役地租,放弃了农奴制,放弃了采地。从而,封建领主制解体了,为封建地主制取而代之。领主政治独立的经济基础被瓦解。 在法国封建社会的发展中,市民“成为体现着进一步发展生产、贸易、教育、社会制度和军事制度的阶级”,使领主贵族成为一个“多余并阻碍着发展的阶级”,⑧使其在政治、经济、司法及军事上保持独立统治的历史正当性消失。所有这些变化,奠定了权力集中、君权加强的社会条件。领主在经济上、社会地位上的没落,导致他们实力的削弱,在强大的君权兼并面前,他们渐渐失去了招架还手之力。 其二,市民阶级与国家官僚机器的发展。 在卡佩王朝初期,没有系统的国家官僚机构,国王的宫室就是官衙,各种官吏实际上是国王的侍从和仆人。至于地方机构则为乌有。封建国家政权机构的发展是伴随领主独立消失、权力集中的过程逐渐进行的。到十四世纪,中央和地方的官僚机构大部分已开始形成,此后日益发展完善起来。 随着国家官僚机器的逐渐形成,市民阶级也慢慢向这些政权部门渗透。市民阶级在政治上发挥作用,从腓力二世时已明显可见。“腓力·奥古斯都的管理导入了两种新的因素:学习罗马法的法学家和来自自由城市的市民。”⑨1190年,在参加十字军之前,腓力二世颁布敕令,将处理各王室领地事务的权力交给各地方长官“普雷沃”(Prévōt),和该地的四个市民,任命六个巴黎市民帮助处理巴黎政务,并任国库和王玺的监管人,掌握收集、保管王室收入的权力。⑩十字军归返后,他又继续使用市民为官。在腓力二世、路易九世时,地方官“拜宜”(baillis, 高于Prévōt的一级地方长官)“通常是俗人,常常是市民或小骑士,而非贵族家胄”。“到十二世纪后期,市民也开始成为参政大臣”(11)。腓力二世使用多是市民出身的法学家为官,法学家阶层此后一直在政治上发挥着重要作用。“到十三世纪末,法学家已在腓力四世的宫廷中占据了支配地位”。此时,“正是市民管理国家的事务;法学家几乎全部来自法国南部的城市……”。(12)腓力四世胜利地进行了反对教皇卜尼法斯八世和取缔圣庙骑士团的斗争,主要依靠了市民法学家拿加利的吉洛姆等人。十四世纪后,许多城市的自治权丧失,不少市民离开城市,充任王室各级官吏。百年战争后的查理七世主要任用市民财政家雅克·克尔等人管理国家财政。路易十一更大量使用市民为官,以致在历史上获得了“第一位市民国王”之称。 市民成为官吏主要有两条途径:一是市民为国王及各级政府擢用,在十四世纪前,这是市民居官的主要途径。二是买官,卖官鬻爵在法国封建社会历史上几乎没有中断过。在卡佩王朝,“普雷沃一官一直是靠买卖得到的(13)。到十三世纪,“拜宜”等官职也见诸买卖。1256年路易九世的一项敕令已限制“拜宜”、“普雷沃”、市长等官职出卖(14)。这些官职不少为市民买得,但市民买官现象的大发展和制度化,是在十四世纪后。到十六世纪,一个主要由市民买官而成的“穿袍贵族”阶层开始兴起。市民出身的官吏和“穿袍贵族”主要负责他们得心应手的司法、财政等事务,到十六世纪后,这两类官职几乎为他们独占,并成为封建官僚队伍的主体部分。1515年,法国的官吏总数为2558人,其中司法官吏1455人,财政官吏418人,军事官吏603人,管理王室直接领地的官吏79人,司法、财政官占总数的73.22%。(15) 此外,在十四--十六世纪,三级会议的政治作用也不容忽视。三级会议不是常设的国家官僚机构,但它的政治作用比任何一个官僚机构部门都重要。市民阶级用等级会议的政治形式,为法国君权的发展强化作出了重大贡献。 其三,市民阶级与国家财政建设。 一个庞大的国家机器的存在,必须有坚实的财政基础。在卡佩王朝早期,国王的财政收入主要来自王室领地(包括王室管辖的教会)、诉讼费、罚金以及关税和领主权利等等。随着国家机器的发展和战争的频繁,这点收入不敷支用。怎样扩大财源呢?一是扩大王室领地。然而,王室领地的扩大并未能增加多少收入。1203-1204年度王室领地的收入是63,000巴黎里佛尔,而1482年王室领地的收入也不过80,000巴黎里佛尔(由100,000都尔里佛尔折算)(16)。二是保护城市,鼓励发展工商业,以便从工商业税收中得到尽可能多的收入,这是自卡佩王朝以来君主的一贯政策。1482年,来自王室领地的收入为100,000都尔里佛尔, 而来自工商业的税收却达650,000都尔里佛尔,是王室领地收入的六倍半(17)。而且君主保护城市还可从城市得到大量帮助金。在卡佩王朝,这是司空见惯的事情。路易九世以“节俭”、“公正”世上闻名,但在1248-1259年短短十二年中,他尚以不同理由六次向城市索求金钱贡纳(18)。三是从十四世纪后开始创设国家税收制度。腓力四世已开始试图建立国家税收制度,开始征收称作“炉灶税”的直接税和盐税等捐税。查理五世建立了君主对达依税(直接税)、盐税和交易税的征收权,此后历经反复,从十五世纪中叶,这些税实际上由国王决定征收与否及征收比例。税收制度,尤其达依税的建立和发展,为法国君权提供了坚实、稳定的财源。四是向市民借贷。腓力四世过多的强迫借贷受到许多史家贬斥。百年战争期间和战后借贷更为常事。查理七世不仅向雅克·克尔借款,还通过他向其他商人银行家借贷。1463年路易十一向各城市借款达200,000里佛尔,相当于王室领地收入的两倍(19)。随着封建国家机器的发展壮大,借贷成为保持专制机器正常运转必不可少的财政措施。 大致说来,在十三、十四世纪,征收工商业税和向各城市经济索求是君主们增加财政收入的重要手段,有时甚至是主要的手段。十五世纪后,直接税成为国家财源之大宗,但工商业税收和向市民借贷仍然必不可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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