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以上各派大体上都属于思辩的历史哲学,他们都试图在一大堆貌似杂乱无章的历史事实的背后,寻求出理性的原则、规律或意义来;但是他们的缺点通常都带有浓厚的形而上学观念的局限,缺乏严密的、科学的、语义学的与逻辑学的洗炼。这种缺点导致了思想上和理论上的漏洞乃至混乱,使得他们不能建立起坚实的科学体系,而又易于招致反对者的攻击。本世纪初,由于自然科学上各种新发现和新理论的百花怒放,旧的意义上的自然哲学就悄然让位给了所谓科学的(或分析的)哲学,于是思辩的历史哲学体系也就随之而日益有让位于批判的(或分析的)历史哲学之势。这一重点转移,在自然科学的哲学上和在历史哲学上是紧密相关的。 分析派严厉批评了以往思辩的历史哲学体系,认为它们都是徒劳无功的。分析派的出发点是:要理解历史事实,首先就要分析和理解历史知识的性质。历史哲学的任务应该就是(或者至少,首先而且主要的就是)对历史的假设、前提、思想方法和性质进行反思。这样,分析派的历史哲学就把研究的重点从解释历史事实的性质转移到解释历史知识的性质上面来;或者可以用一种比喻的说法,即把重点从对历史的形而上学的研究转移到对历史的知识论的研究上面来。历史纪录乃是历史学家对历史事实的表述方式,人们又是通过历史纪录而认识已经成为过去的历史事实的,因此,分析派所面对的问题就更多地乃是历史认识是什么,而不再是历史本身是什么;更多地乃是人们是怎样在认识历史的运动的,而不再是历史自身是怎样运动的。对于分析的历史哲学来说,更重要得多的问题已经不再是对历史本身的探讨和解释,而是对历史学的探讨和解释。当时,在哲学应该成为科学的科学这一总的潮流影响之下,历史哲学也走上了力求成为历史科学的科学的道路。分析的历史哲学提出的要求是,应该从哲学的角度来考察历史知识的性质,或者说对历史知识进行一番哲学的批判。1907年德国历史学家齐美尔(1858-1918)提出了康德式的问题:历史科学是怎样成为可能的?对这个问题的答案构成了本世纪以来历史哲学文献的主体,包括像是卡西勒(1874-1946)的《近代哲学与科学的认识问题》,亨佩尔(1905-)的《历史学中普遍规律的作用》以及诸如W. 德拉伊的《历史学中的规律与解释》,P. 加尔丁纳的《历史解释的性质》,L. 贝林的《历史的不可避免性》之类层出不穷的著作,其内容实质可以说都是环绕着这一中心问题而展开的。 1874年,英国唯心派F. H. 布莱德雷(1846-1924)《批判历史学的前提》一书的问世,通常被认为是现代分析历史哲学的开端。书中讨论了历史客观性的可能性问题,作者既反对当时实证主义的客观主义,也反对当时杜平根学派和历史主义派的怀疑主义。此后,历史科学与自然科学的异同问题,成为历史哲学家们所讨论的一个热门。有趣的是,当时在英、法两国,实证主义的史学理论正在流行,极力要把历史学纳入自然科学的方向和轨道;而在德国情形却相反,开始掀起了反实证主义的思潮。在德国,狄尔泰于1883年在他的《精神科学序论》中区别了历史科学与自然科学两种研究方法的不同。这一提法被德国历史学家迈纳克(1862-1954)和德国的新康德主义哲学家弗赖堡学派的文德尔班(1848-1915)和李凯尔特(1863-1936)所吸收并做了新的发挥。他们都严格区分了历史学和自然科学之不同,强调其不同在于历史学是对只出现一次的独一无二的现象的理解,因而人们也就不可能总结其普遍的规律。他们都强调直觉在认识中的重要作用,并把历史理解说成是主观的东西。狄尔泰标榜历史主义(或历史的相对主义),以“体验”(Erlebnis)这一概念作为理解历史的关键,即历史是要从内部加以认识的。李凯尔特则提出,成其为科学规律的东西必须是反复出现的,而历史事件却是不可能重演的。(然则,是不是历史事件并不重演,就不可能从其中抽出某种模型或规律来呢?后来汤因比的工作所蕴涵的回答则是:历史事件虽然仅只出现一次,然而它所采取的形态却是重复出现的,所以历史形态学的研究就是可能的,而且是理所当然的。)李凯尔特又提出,历史认识与自然科学知识的不同还在于:历史认识之中必然包括有不可离弃的价值体系在内,而这对自然科学则是完全不需要的。新康德主义派这种强调历史的独特性及其与先天价值的关系的论点,受到了许多人的责难,被认为是绝对地割裂了历史和自然。 继狄尔泰之后,新黑格尔派的克罗齐(1866-1952)和柯林武德(1889-1943)都继续致力于论证历史科学与自然科学之不同。他们认为历史科学是一门特殊的科学,它提供的是有关个体的知识,而不是一般的或普遍性的知识。自然科学之研究自然界是从自然界的外部来加以考虑的,而历史科学之研究人类的经验和思想则必须从人的内部加以考虑。两者不仅方法不同,而且其所要证实的假说,性质也根本不同。人类历史乃是精神的历程;人类的每一桩活动都渗透着人们的思想(动机、意图、目的、计划),而不同于自然界的变化可以归之于单纯的自然因果律(另有的历史学家,如奥卡晓特,甚至认为历史学中并不需要有任何因果律)。因而不同于自然科学的是,历史学必须对于这些过去的思想进行再思想(或反思),否则我们就不可能理解历史。由此推论,则过去的历史之为人们所理解,就仅仅有赖于历史学家使之为人们所理解。他们指责此前的历史学家们大都缺乏对历史学的这种认识,缺乏这种对历史的反思的洗礼。他们的主张实际上是把如何可能理解历史放在历史哲学的中心地位。因此,他们的出发点就并不是客观规律而是主观认识。历史学家所关心的并不是通常意义上的事实,而仅仅是具有思想的行为。克罗齐认为历史知识是思想(或心灵结构)的产物,是对过去时代的活思想,所以一切历史就都是当代史,也就是说它只存在于历史学家对它的思想认识之中。他的一个著名公式是:抽象的哲学就是方法论,而具体的哲学就是历史学。柯林武德接受了维科、黑格尔和克罗齐历史理论的影响,并做出了进一步的创新和发挥,公开号召一场史学革命。他的基本论点是:历史就是思想史,是人们思想活动的历史,所以历史学的任务就是要重演过去的思想,但那并不是简单的重演,而是把过去的思想囊括在(或者应该囊括在)现在的历史学家的活思想之中。凡是读克罗齐和柯林武德两人历史哲学著作的人,一定免不了对他们论证历史和思想的同一性时的那种强烈动人的力量感受到一种非常深刻的印象;但同时却也一定免不了对他们之处理历史与思想的统一性时的那种绝对化的僵硬态度会有一种不可救药之感。确实,他们在论证历史的本质即思想时,有其深刻的创见;但历史与思想的同一性究竟并不是、也不能等同于历史和思想的统一性。历史的背后总有思想在支配,两者是统一的;但思想并不就等于全部的历史,两者并不是同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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