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肯定了在人类历史的锁链中,人类主观的意图和努力乃是其中最本质的一环,所以不少分析派的历史哲学家就由此径直走向了根本就不承认历史有客观规律的地步,从而也就不承认历史的发展和演变是可以预见的。有的人还主张,历史思维的性质更接近于法理思维(即法官判案的那种思维)而非科学思维。 分析派的一般倾向大都认为历史研究并不是科学,至少不是自然科学那种意义上的科学,而只是对于历史文献及其结构的意义与认识的研究。波普尔在他的《科学研究的逻辑》一书中谴责了一切思辩的历史理论,说它们只能是伪科学;在他的《历史主义的贫困》一书中又论证说,人类知识的进步是不可能预言的,而历史的行程又在极大程度上受到知识进步的左右,故而历史行程就是不可能预言的,也就是说历史的进程并无客观规律可寻,--历史是不能预见的,未来是不能预知的。波普尔又指责思辩的历史哲学所依据的并不是真正严谨的科学推理,因为思辩的历史哲学没有能满足为严谨的科学推论所必须具备的两个条件,即(一)概念上的科学确定性,和(二)观察上的可验证性。按照他这种说法,要想构造任何历史理论或历史哲学都成为不可能的事;历史学只是,也只能是知识在人们日常生活中的一种实际运用罢了。波普尔研究历史解说的性质,一定程度上反映英语国家分析派的特色。而大陆的当代历史哲学家们则带有较浓厚的生命哲学的传统色彩;然而,双方的结论却往往有殊途同归的地方。阿隆(1905-)的历史哲学探讨了历史的客观性;梅洛·庞蒂(1908-1961)则强调历史的主观性,认为历史从根本上说乃是人类主观的产物,并不具有客观性,因此也就并不存在什么历史的客观规律性。 维根斯坦(1889-1951)在当代分析哲学的领域享有极高的声誉,在历史哲学方面也有其影响。他的若干追随者们在历史哲学领域几乎都不同意人类的行为和事迹之中有任何因果关系可寻。 P. 文茨更进一步发挥了维根斯坦的论点,以为人类行为之有无意义并不取决于研究者,而是取决于行为者对意义的理解。另一个当代分析派的大师罗素(1872-1970),他本人就对历史很感兴趣;但他有关历史学的专著,如早年的《自由与组织》、晚年的《论历史》,都几乎把历史说成是人们思想的随心所欲的产品。当代还有人(如A. 坦托)以为人们对同一件史实的理解,既可以是思辩的, 又可以是分析的,两者并行而不悖,并且可以同等地是真的。又有人(如谢诺波尔)以为历史的动因包括意识的力量与无意识的力量两者都在内。当代有关历史学知识论的理论是如此之纷纭繁多,这里没有必要一一加以列举。 总的说来,分析派的办法是从历史规律转而研究历史认识的性质和可能性,把它隶属于科学哲学的认识论之下而重新考察思辩历史哲学的前提和假设。这个工作如果做得正确,当然不失为一项具有科学价值的工作。但是他们进行这个工作的时候,却摆脱不了自己狭隘的哲学观点的束缚;其结果是犯了一场“演丹麦王子而没有哈姆莱特”的错误,所谓的历史哲学竟致把历史本身(这本来是历史哲学的最重要的对象和前提)轻而易举地一笔勾销了。 二十世纪以来,由于分析学派在西方(尤其是在英、美)哲学界几乎占有压倒的优势,从而影响及于西方历史哲学也日益把注意力转移到对历史学命题的语言意义分析方面来;尽管也不乏有某些人(例如汤因比就是其中突出的一个)仍然在努力构造其思辩的体系,但普遍的趋势却是更着重于对历史理论的知识论研究。分析派所特别指出并批判思辩的历史哲学的一大缺陷,是它没有能认识到历史的自律性(Autonomy)。这一批判对某些(特别是对实证派)思辩历史哲学来说,在一定的限度之内有其合理性的一面。但是自律性是不是就与客观必然性彼此排斥而互不相容?对于这个问题,分析派的历史哲学家迄今为止并没有做出真正令人满意的答案,而他们在某些基本论点上似乎还没有超过康德所做的答案的水平。诚然,一切思辩的历史哲学,在其企图根据纯理性的推论而对历史上的经验世界得出一套逻辑的结构时,总会不可避免地在许多根本之点的论断上失之于武断和臆测,从而也就为分析派的攻击敞开了大门,使分析派理所当然地得以指责他们“不科学”。但是,对于不同的思辩历史哲学体系,我们应该进行具体分析,尤其是对一些古典的、体大思精的思辩历史哲学体系,对其中所饱含着的时代合理性以及其中许多洞见的深刻性,决不是简单地以“不科学”的名义所能一笔抹杀的。在人类的认识史上,以往一些有价值的思辩历史哲学体系虽则并没有、也不可能掌握历史的真实和全貌,但它们是有贡献的。它们的贡献在于它们各得大道之一端,即在某些环节或某些方面触及到了历史科学的某些根本问题。这是没有一个严肃的历史哲学家所能轻易忽略而不去认真汲取其中的合理成分的。还不用提即使是最极端的分析派也不能不承认的,这些思想理论作为一曲“概念诗”(Begriffs diohtung)对于时代和历史的发展所起的巨大的推动和鼓舞的作用。 反之,分析派有关历史哲学的许多论点,严格分析起来,是不是就全都那么“科学”呢?把对历史的理解局限于语言的和逻辑的分析,或者是把历史的作用力全然归结于主观思想的功能和活动,其结果就势必导致完全无视历史发展中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客观价值、客观的物质基础和物质动力。归根到底,历史哲学终究是有其不可否定的和不可弃离的客观对象及其问题的。当然,我们可以而且应该承认,当代的分析学派在语言意义和逻辑概念的分析技术上,确有其细致深入的一面。这在许多哲学问题上,包括在历史哲学问题上,有助于人们思想的澄清和认识的深化。在历史哲学上,确实也有真命题、假命题之分,有意义的语句与无意义的语句之分,对一个判断究竟是可以证实的还是不可以证实的之分。分析的历史哲学在这些方面以及在许多别的方面确实做出了一定贡献,对于某些问题的提法的精确度和明晰性都超过了十九世纪以前的思辩历史哲学。然而,对语言意义和逻辑概念的分析研究虽则有助于,但却终究不是、也不能代替人类对客观世界(包括历史在内)的知识本身。一种思想方法,无论多么正确,终究不是知识本身,尽管它有助于知识。这一点对于一切知识来说莫不皆然。对于历史知识或历史哲学来说也同样有效。 正如同分析哲学的那些分析研究,不管做出了多少进步,并不能取消或者代替哲学问题一样,分析的历史哲学也不能取消或者代替历史哲学本身固有的问题。逻辑分析归根到底是不能提供、更不能偷换对历史哲学具体内容的答案的。至于分析的历史哲学,其前途如何,这个问题固然将取决于整个分析哲学的前途如何;但在更大程度上则将取决于历史科学本身的实践如何,即历史科学在吸收思辩的和分析的历史哲学中的合理成分并扬弃和批判其中不合理的成分的同时,怎样在自己的科学实践中确立它自己的科学的尊严。历史哲学并不是历史科学,它只能是对历史科学的哲学批判。这个哲学批判的工作怎样进行和进行得如何,都将随着历史科学本身的科学自觉而转移。 注释: ①②《康德论文集》,莱克拉姆出版社,第232、222页。 ③④黑格尔:《历史哲学》(英译本),第18、19页。 ⑤汤因比:《历史研究》,第10卷,第12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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