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易洛魁人氏族社会中种种社会生活现象表明,原始社会中存在着需要进行管理的公共事务,存在着按一定方式管理公共事务的活动,存在着执掌公共权力的管理机构(氏族会议和各级酋长会议)和人员(氏族首领、酋帅和其它公职人员)。这些社会现象显然都是社会的政治现象。摩尔根的贡献即在于他详细地记述了氏族社会的这些政治现象,揭示了氏族社会的内部组织的典型形式及这些组织的管理方式,用事实否定了当时欧美盛行的原始社会无政治、无政府、对社会生活无管理的所谓“自然状态”的说法;并且明确指出了原始社会中的氏族既是“一种特殊性质的社会组织”,又是“一种社会政治制度的基本组织”;氏族会议“是处理政治事务的机构,又是统驭氏族、部落、部落联盟的最高权力机构”;部落的酋长会议是部落的“最高政府”,“这样的政府机构,显然在形式上是寡头的,实际上却是代议制民主政体”。 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出版后,马克思、恩格斯给予高度评价,对摩尔根确认原始社会有政治现象的见解,都未加否定,而是在事实上表明了肯定的态度。例如,摩尔根指出氏族会议是氏族社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以下简称《国家的起源》)也说氏族议事会是氏族的“最高权力机关”。马克思在其《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摘录》中也持同样观点。从广义上说,权力机关也是政府机构,都是处理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机构。确认原始社会有权力机构,就是说原始社会有政治。这是很容易明白的道理。 又如,马克思在《摘录》中说:“氏族这种社会组织单位在本质上是民主的,所以由氏族组成的胞族,由胞族组成的部落,以及由部落组成的部落联盟或部落融合……所组成的氏族社会,也必然是民主的”。又说:“氏族制度本质上是民主的,君主制和氏族制度是不相容的。氏族、胞族、部落--每一个这样的机构都是完整的自治组织”。恩格斯也曾指出氏族社会实行“原始的自然产生的民主制”。大家知道,民主是政治的一种方式。当马克思、恩格斯说原始社会是“民主的”、实行“民主制”等等的时候,实际上是说原始社会的政治是民主的,也即原始社会在管理公共事物的方式上是民主的。至于马克思指出氏族、胞族、部落等是“完整的自治组织”,也同样是指政治方面而言的。 又如,马克思曾指出:易洛魁人氏族社会的这种“世袭酋长的统治团体在形式上虽然是一个寡头政治,实际上却是古老类型的代议制民主政治。”试想,如果原始社会没有政治,怎么会有“形式上的寡头政治,实际上的古老类型的代议制民主政治”呢? 又如,摩尔根、马克思、恩格斯都曾讲到氏族社会有战争。战争是什么呢?毛主席在《论持久战》一文中说得最清楚:“‘战争就是政治的继续’。在这一点上说,战争就是政治,战争本身就是政治性质的行动,从古以来没有不带政治性的战争。”原始社会既然有战争这种现象,这就从另一方面表明原始社会有政治现象了。摩尔根、马克思、恩格斯还都提到易洛魁人氏族社会中有宣战、媾和、结盟和组织防务等活动。美洲印第安人部落的酋长会议都执掌着这方面的权力。大家知道,这些活动都是由战争派生出来的,是任何时代的政治体的最高权力机关行使管辖权(即主权)的表现。这些调整部落间关系的活动无疑也是政治活动。原始社会有这些活动,也同样可以说明原始社会有政治现象。 马克思、恩格斯早在1845-1846年间合写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讲过,当野蛮社会向文明过渡、部落制度向国家过渡,也即原始社会向奴隶社会过渡的时候,“随着城市的出现,也就需要行政机关、警察、赋税等等,一句话,就是需要有公共的政治机构,也就是说,需要政治。……”马克思、恩格斯在这里明确指出了在原始社会过渡到阶级社会时,出现了城市国家,才需要政治的;在此以前,即在原始社会里不需要政治,因此也就没有政治。我认为,马克思、恩格斯在讲了上述这些话大约四十年以后所讲的话更值得我们重视。前面我们引述的马克思、恩格斯的种种论述,表明他们在四十年后对于原始社会有没有政治的问题有了完全不同的论断。这没有什么可奇怪的。因为马克思、恩格斯同任何人一样,必然要受同时代的知识水平的局限;他们对事物的认识必然有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看来,他们在这个问题上的认识的变化,是因为在此三十多年内欧美学术界对原始社会的考察与研究取得了较大的进展,特别是摩尔根于1877年出版了《古代社会》这部原始社会史巨著,使马克思、恩格斯掌握了更多的事实材料,因而使他们在这个问题的认识上有了新的发展。 如何理解马克思在《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的摘录》中的一段话:“……在某些地区,例如墨西哥峡谷,绝对没有存在过政治社会,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存在过这种社会。在氏族制度之上,不可能建立一个政治社会或国家。”有的同志认为,马克思在这里非常明确指出,在氏族制度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社会里绝对不可能有政治。但我认为,如何理解马克思的这段话,有必要进一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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