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意志式国家不是城邦(2)
二、德意志式国家也是最早的国家 在五世纪罗马帝国覆灭前,欧州古代世界基本上是以城市为中心,在一个狭长地带建立了奴隶制文明。在此界限之外的广大地区,有的是处于原始社会阶段,有的正从原始社会向文明社会过渡。公元五世纪,日尔曼蛮族在欧洲的横行,既使希腊罗马文明成果荡然无存,也把整个欧洲拉回了从粗野的原始状态向封建文明的过渡时期。 日尔曼蛮族在进犯与占领罗马帝国的过程中建立了很多由野蛮状态向封建社会过渡的王国。从公元前两千年,希腊建立诺萨斯奴隶制国家以来,这是欧洲第二次重新向文明社会的转变。这次转变,突破了从前以城市为中心的狭长领地的限制,而开始了全欧洲性的向文明社会的前进;这次转变,在时间上,虽然比第一次迈入了文明社会晚了两千五百年,但是,这次向文明的进军地域却是更为广大的。德意志式国家的建立,标志着整个欧洲原始社会的结束,因而它起码是欧洲最早的国家。从其形成德意志式国家的典型性和代性上看,又是具有普遍意义的。 历史中断了日尔曼蛮族由原始状态向奴隶制社会的独立发展,他们却在全欧洲建立了一些德意志式国家,开始了全面而广泛的向封建社会的过渡。封建制与奴隶制,是源于一、又分为二的两种社会制度。欧洲的封建制对奴隶制来说,并非完全是一个发展系列上的续承关系,它是奴隶制度在特殊历史条件下的变种,“是奴隶制的另一种形式即农奴制的形式重新出现”。⑦ 罗马帝国最后几个世纪的没落,日尔曼蛮族的征服,使生产力遭到了极大的破坏。农业衰落,工业一蹶不振,商业停顿,城乡居民大大减少。罗马的经济由大庄园收缩为小农业和小工业。适应一落千丈的生产力水平,应运而生了隶农制和高卢的保护制。这仅仅是罗马奴隶制社会的部分质变。奴隶制仍然成为社会的基础。但封建制因素已经在发展。封建制起源于日尔曼蛮族的军事制度--武装扈从队制度。扈从队的成员和高卢地主构成了新封建贵族的主要成分。土地占有的等级结构与武装扈从队,是封建主支配农奴权力的主要保障。在征服罗马帝国后,日尔曼蛮族所选择的生产方式与社会制度,受到罗马帝国末期很低的生产力水平的制约,查理曼企图把奴隶制劳动和大规模徭役劳动嫁接到皇室田庄上,结果以失败而告终。日尔曼蛮族在灭亡罗马帝国时,是与帝国处于同一经济发展阶段--农业的小生产经营阶段。罗马共和国时期,以自由民农民为社会基础时的生产力水平,与此有些相似。在任何一个国家奴隶制社会早期,这似乎是生产力发展必经的一个阶段。因而,在日尔曼蛮族的故乡,它所实行的温和的隶属形式--不充分发达的奴隶制(既没发展到古代的劳动奴隶制,也没有发展到古代东方的家庭奴隶制⑧,在野蛮阶段只是零散地存在着),才被移入了它所占领的地区,在与其相适应的生产力水平基础上,与隶农制、保护制相互影响,发展起来,并提高到普及的地位。租佃、分成、纳贡⑨、奴隶有房屋和家庭等温和的剥削形式,无论在古代东方各国,也无论在希腊罗马,还是在日尔曼蛮族的隶奴制发展史上,都是无独有偶的。盛行的徭役劳动,既来自罗马奴隶制时期的安加利,即为国家所服的强制劳役,也源于日尔曼马尔克成员为公共目的而出的工役。 从罗马隶农制、高卢保护制和日尔曼奴隶制的劳动者中,从法兰克的自由农民(从日尔曼马尔克公社成员演化而来)中,产生了农奴的基本成分。武装扈从队队员高卢地主是封建主的基本来源。 封建的生产方式,是揉合了日尔曼人的奴隶制、马尔克制,又吸取了罗马的奴隶制,又吸取了隶农制、安加利制和高卢的保护制,它们相互作用,形成了一种新的综合的生产方式。新的封建的生产方式,是适应罗马帝国末期衰落的生产而出现的。新的封建的生产方式,不象奴隶制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那样,为适应各自产生它们的旧社会后期突飞猛进的生产力而出现的。因此,“在罗马帝国存在最后数百年间,城市丧失了从前乡村的统治,而在德意志人统治地位的最初数百年间,也没有恢复这一统治”⑩。没落时期帝国的“生产力水平在以后四百年间,并没有根本性的下降和上升”(11)。 生产力在徘徊了四百年后,由农业与工业发展程度很低的总状况,必然产生“有权势的地主和服劳役的农民之间的关系,对罗马人来说曾经是古代世界毫无出路的没落形式,现在对新的世代来说成了新的发展的起点”(12)。 总之,中世纪封建制和奴隶制同源于原始社会制度,它对奴隶制并不是同一发展系列上的续承关系。在原始社会和奴隶社会早有的几种经济制度混杂的基础上,封建制是适应奴隶社会末期衰败的生产力(与奴隶社会初期小生产经营的生产力水平很相似)而产生的。在它产生初期,社会生产力长期裹足不前。封建制的本质与奴隶制是一样的,不过是奴隶制的另一种形式,是人类文明社会曾经存在的一大奴隶形式。因此,德意志式国家也是最早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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