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网-历史之家、历史上的今天!

历史网-中国历史之家、历史上的今天、历史朝代顺序表、历史人物故事、看历史、新都网、历史春秋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世界史 > 世界古代中古史 >

法国封建社会农民的生活状况与社会发展的关系

http://www.newdu.com 2017-08-28 《历史研究》 王渊明 参加讨论

本文试图对法国封建社会农民的生活状况与社会发展的关系,作些初步探索,并就某些理论和方法问题谈点粗浅看法。
    
    首先,对法国封建社会中农民的物质生活状况作些估量。
    法国封建社会农民的身份地位、所受的剥削程度、占有的土地数量和质量以及家庭结构都各不相同,因而他们的生活状况也显出很大差别。所以,我们难对法国农民生活状况做出比较精确的估量,只能就其基本阶层勾勒出大致的轮廓。
    五--九世纪,在法国,乃至在整个西欧,农民生活得很苦。这在当时人的著作中已有所反映。都尔主教格雷戈里曾写到,在585年, “差不多整个高卢都遭到饥荒。许多人被迫用晾干捣碎的葡萄核或榛子花加少量面粉来做面包,而另外的人则用羊齿植物的根。许多人割下青麦秸,用同样的办法加以处理,而另外许多根本没有面粉的人,就拔来各种青草充饥,食后周身肿胀而死。商人们极其恶毒地掠夺人民,因之一蒲式耳谷物或半蒲式耳酒几乎用1/3枚金币也难买到。穷人们为了一口食物,自卖为奴隶”。①《莫塞尔年代纪》描写到八世纪的一次大饥馑说:“人们相互食用彼此的粪便,人相食,兄食其弟,母食其子。”②868 年在阿奎丹和勃艮第,因饥饿而死者甚众,以致找不到任何人来掩埋死者,“在桑斯,一天有五十六人死亡。”“有些人将饥饿者邀至家内杀死,然后腌到盐缸里。”③就是在风调雨顺的岁月,农民仍处于饥饿贫困之中。当时农民的收获极少。810-820年安那贝王室领地的财产清册记载,播下的种子量与收获量相比,双粒小麦为1∶1.8,大麦为1∶1.6,黑麦为1∶1。④农民留足种子,所得甚少,还要承担封建主的各种剥削。许多农民为饥饿所迫,自卖为奴。七世纪时有这样一个为人熟知的程式:“人人皆知,我为贫困和歉收所迫,衣食不能自足。在我的请求下,你同意给我一点钱和衣服,……如果我不能向你偿还这笔钱,我将向你交出我的自由,将我作为你的奴隶处置。”⑤许多农民因此丧失人身自由,沦为农奴。
    十一--十三世纪农民生活有了很大好转。约从十二世纪中叶开始的土地垦殖活动,使许多森林、沼泽和荒地变为农田,因而农民占地数量明显增加,作物产量也有较大提高。这个时期,大部分地区播种量与产量之比为1∶4或1∶5,1∶6。⑥与卡洛林时期相比,在相同面积的土地上,农民的收获量有了数倍的增长。至于封建剥削量,总的看,不会比五--九世纪时更重,甚至有所减轻。因为自前一世纪以来,农民对封建主进行了各种方式的斗争,迫使大部分领主将其剥削量固定化,习惯化,使他们不再能对农民任意搜刮。所以,这一时期农民的物质生活状况比较好,相当多的人在维持生产和生活之外尚有一定剩余。法国史家迪比的研究表明,十三世纪法国社会各阶层的饮食成份都有好转,大部分人,包括农民,不再满足于仅仅食用谷物,除面包之外,肉、蛋、鱼、酒等项消费有了显著的增长。⑦农民经济的富裕还可由下面两种现象加以印证。第一,相当多的农奴开始用货币赎买人身自由。赎金的数量各地不一。在巴黎地区,1281年克里特尔每个农奴的赎金约为6-20里佛尔,1266年苏锡一个八口之家共交纳120里佛尔。⑧这是一个很大的数目。1270年,地产庞大、依附农众多的圣·丹尼斯修道院全部剩余不过659里佛尔14苏11丹尼尔,而全部“桑斯”租收入也不过433里佛尔16苏2丹尼尔。⑨当然,有些农奴的赎金可能是借来的,但其主要部分源自农奴自己的经济积累,这与五--九世纪农民自卖为奴的状况形成了鲜明的对照。第二,法国人口从1086年到1348年大约增长三倍。⑩这也说明农民生活有了改善。
    十三世纪末至十四世纪上半叶,大部分农民生活又转向贫困。我们可以从此时粮食产量、封建剥削量以及农民占地数量几个方面综合加以考察。
    法国各地的粮食产量水平不一。在巴黎以北平原上,小麦播种量与产量之比为1∶8。在冉纳维利埃,谷物为1∶8-9,燕麦为1∶10。往南偏低,在朗格多克,小麦仅1∶4-5。塞纳河上的巴尔地区,燕麦仅为1∶3.2-4。在普罗旺斯的阿尔卑斯地区,一般为1∶3-4。(11)就法国总体看,种子与产量之比为1∶2-10, 大多数地区平均为1∶4左右。(12)
    十三、十四世纪的法国农民主要受下述几种剥削:(1)地租。 地租剥削量在里昂内山区,通常占收获量的1/4。在格拉维和波尔多丘陵地带的葡萄地,一般占收获量的1/3、1/4和1/5,在波尔多地区草地,为收获量的1/3。在加斯科尼谷物地,为收获量的1/5。总的看,在法国南部,地租剥削量约占总收获量的1/5。在北部地区较轻。塞纳河的巴尔地区,谷物和葡萄一般均为收获量的1/12,在法兰西岛谷地,通常为1/10、1/11、极少数为1/12。在巴黎附近,葡萄通常为1/9或1/10。大致上讲,北部地区实物租剥削量约占总收入的10%左右。(13)(2)禁用权等封建“领主权利”。根据这些权利,农民必须在领主磨坊磨面,用领主的器具造酒,等等。由“领主权利”所产生的剥削是农民的一项沉重负担。(3)什一税。约占农民总收获量的10%左右。(4)国家赋税。十四世纪初国家开始征收炉灶税、达依税等直接税,还有盐税等间接税。(5)少量劳役。有的史家认为,所有这些封建剥削一共约占农民总收入的50%左右。(14)
    根据粮食产量和封建剥削量等因素,西方史家对此时法国农民维持最低生活水平所需的土地面积曾作过估算。庞兹估算,在实行三圃制的土地上,维持一个农民家庭所需土地最少为4.5-6.5公顷。富坎估算,最少需4-5公顷(15)。奈沃认为,在巴黎盆地,最少也需5-6公顷。(16)以上主要就法国北部而言,在法国南部,所需土地还要多。

(责任编辑:admin)
织梦二维码生成器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栏目列表
历史人物
历史学
历史故事
中国史
中国古代史
世界史
中国近代史
考古学
中国现代史
神话故事
民族学
世界历史
军史
佛教故事
文史百科
野史秘闻
历史解密
民间说史
历史名人
老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