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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封建社会农民的生活状况与社会发展的关系(2)

http://www.newdu.com 2017-08-28 《历史研究》 王渊明 参加讨论

那么,此时法国有多少农民的占地数量达到这一水平呢?1305年在博雷克圣·伯丁修道院的一块地产上,70%的佃农占有份地不足4公顷,43%的佃农少于2公顷。在那慕尔地区的三个村庄中,分别有72%、54%、38%的农民占地不足4公顷。在冈图瓦斯地区,大多数农民仅有2-3公顷土地,在波尔多地区,通常情况也是如此。(17)在法兰西岛,66%的农民份地少于5-6公顷。(18)康布雷齐有3/4或4/5的农民份地不到5公顷。(19)法国1330年左右大约有1700万人,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90 %以上,即1530万以上,耕地面积约为800-900公顷,人均不过0.56公顷。(20)可见,此时法国大多数农民单凭份地难以维持生存,必须借助于做短工、兼营家庭副业。有人统计,在1300年的康布雷齐,12%的农民没有土地,靠作雇工和乞讨为生,33%的农民土地甚少,遇到灾疫歉收,必须作雇工,36%的人大体上可以自足,19%的人稍富。
    十四世纪中叶至十五世纪中叶正值黑死病流行、英法进行百年战争时期。法国农民大批死亡,人口锐减,生存者经常流徙,生活没有保证。本来,随着人口的减少,有较多的抛荒地可为幸存农民使用,但由于缺乏安定的社会环境,这种可能性并没有成为现实。布瓦对诺曼底的一个小地区土地耕种情况的研究结果表明,在1347-1397年,种植的土地占总耕地面积的85-90%,到1424年跌落到58 %, 到1447年更降为33%,到1474年增至49%,直到1526年才恢复,达到90-95%。(21)
    粮食产量在这一时期大幅度降低,富坎指出,在1340-1450年间,在巴黎盆地,谷物产量降低了50-60%,在法兰西岛,降低了60%以上,在康布雷齐,十五世纪中叶较之1320年,小麦产量降低了60%。(22)
    诚然,这一时期封建主的剥削量有了明显的减少,但封建国家对农民的赋税压榨却加重了。总的看,这一时期,广大农民生活贫困。
    十五世纪下半叶,由于有不少抛荒地,农民占地一般多于十三、十四世纪的水平。这从诺曼底纳夫堡地区六个村庄农民占有的份地规模的比较中可以证明。农民份地面积在4-5英亩(约折3-3.75公顷)以上者,由1397-1398年的22.9%上升为1496-1497年的32.5%,增长9.6%,在7.5公顷以上者由1397-1398年的7.7%上升到1496-1497年的10.5%,不足2.5公顷者却下降了。这说明大部分农民占地面积有所增长。百年战争结束后,有了发展生产的安定的社会环境,尤其这一时期封建剥削较轻,农民的经济状况比较优裕,大都有一定剩余。在西方史学家笔下,十五世纪下半叶和十六世纪初期,通常被描写成农民经济繁荣的时期。
    从十六世纪中叶到十八世纪,法国农民生活日趋下降。从十六世纪中叶起,就整个法国而言,绝大部分农民的土地锐减,北法约有60-70%的小农占地少于1 公顷。(23)在布瓦图南部一个地区,88%的农民份地少于2.5公顷。(24)在法国南部农民份地可能稍多一些。这时,法国农村中没有土地的雇农阶层有了发展。
    从剥削量看,封建地租中以短期地租租率较高,占总收入的30-50%。(25)分成制租也大致在这一水平。但分成制租下,出租人常常要负担半数种子和2/3的生产费用。(26)农民的土地大部分是传统的份地,交纳固定货币租或实物租。在西部行省,十六世纪实物租常变动于5-20%之间。(27)农民还要向教会交纳毛收入的1/10。(28)“领主权利”剥削各地不一致,1480年蒙彼里埃周围地区,“领主权利”剥削量占农民总收入的5%。(29)此外国家赋税也很沉重。国家总收入在1449年约为230万里佛尔,到1482年增至510万,1543年为560万,1547年达740万。(30)其主要部分是来自赋税的增加。税收负担自然主要压在农民头上。有人估算,在十五世纪至十七世纪,各种封建负担约占农民毛收入的一半。(31)农民自己的剩余率不足以维持生计。
    十七世纪农民生活继续恶化。法国史家库伯曾对十七世纪下半叶博韦地区农民的经济状况作过估算。他指出,在农民的毛收入中,地租约占20%,什一税等占12%,国家赋税占20%,种子和各种生产费用占20%,这样,一个佃农一年到头自己到手的粮食只占毛收入的30%,一个自己拥有土地的小农,也不过占50%。在博韦地区约有3/4的农民依靠土地不足以维持生存。(32)
    农民悲惨的处境,十七世纪农民起义的频仍可资证明。在普罗旺斯某地,1596-1685年间爆发了108次起义,1635-1660年间为156次,1661-1715年为110次。起义的主要矛头是针对封建国家的繁重赋税。在一个不足六万人口的地区,119 年中竟发生374次起义,是相当说明问题的。(33)
    十八世纪,农民生活不见好转。英国史家多伊尔曾将法国大革命前的农村人口分为如下几个阶层:(1)极少数大农。 他们拥有或者从“不在地主”手中承租大片土地,将生产与市场联系起来。这是富裕阶层,人数约为60万,占当时乡村人口总数的2.78%;(2)自给自足的农夫。这个阶层人数多于大农, 但在整个乡村居民中仍为很小一部分。他们基本上能自给自足,或多或少有些剩余。但到七十年代后,其自给自足的经济地位也难以维持了;(3)不能自给自足者。 他们占乡村人口的绝大多数,一般占有或租佃小块土地,因面积甚少不得不借助于作短工、乡村工匠及家内手工业(尤其纺织业)维生,并被迫经常借贷,一遇歉年,只得作乞丐。他们中最下层的是没有土地的雇农,人数约有几百万。(34)
    十九世纪法国史家泰纳(Taine)曾对十八世纪后期农民经济负担作过统计。在一般省份,达依税占农民岁入的1/6,此外还有达依税的附加税、人头税、徭役代役税三种直接税,总计为达依税的2.53倍,假如农民岁入为100法朗,那么,他负担的直接税为(100×1/6)×2.53=42法朗15生丁,另外加上11法朗的廿一税,(35)直接税总共为53法朗15生丁。什一税占净收入的1/7(什一税规定为毛收入的1/10,泰扣纳除种子和生产费用,估计占净收入的1/7),为14法朗28生丁。再加上封建主的捐税(不是佃农也要交纳,相当于封建主所属的地方税)14法朗28生丁,总共需交纳81法朗71生丁,占岁入的81.71%,农民自己仅能享有岁入的18.29%,此外还要负担间接税。(36)泰纳的这一估算大体上是可信的。十八世纪的一个农民说:“我是悲惨的,因为我被人夺走的东西太多……,当我得到100法朗收入时,须将53法朗或更多上交领主,另外14法朗纳什一税,在所余18或19法朗中,我还要满足间接税税吏的榨取……”。(37)大量农民不堪忍受这种搜刮,被迫流亡异乡,衣食无着,常常一批批暴尸城市街头。(38)
    由以上估量可知,中古法国农民的物质生活状况是不断变化、升降不定的。应该说,法国的情况对其它国家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但是,有的学者在进行劳动者生活状况比较研究中,常常拿某一国家,某一地区在某一时期的农民的生活状况,简单地、笼统地与另外国家进行比较,如将英国十三世纪农民的生活状况作为整个西欧封建社会中农民生活状况与其它国家进行比较。这在方法论上似不可取。以点代面,以偏概全,难以反映历史的真实性。我们应有整体性观念,从整体出发,明了劳动者生活状况发展变化的全部情况,再行比较,这样误差会小些。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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