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将权利从思想和语言变成宣言和法律 然而,法国革命以一种突然而坚决的方式抛弃了特权而凸显了权利。它将权利从思想和语言变成宣言和法律,进而力图将其变为制度和实践。1789年8月4日晚,制宪议会改变议程,讨论农村秩序的重建问题。诺瓦耶子爵提出:当务之急是宣布各个等级纳税平等和废除各种封建特权。他的意见得到大贵族埃基荣公爵的支持。一名来自布列塔尼的贵族代表用农民的语言要求贵族们放弃一切封建特权。当然,考虑到特权仍普遍被视为一种财产,所以,他提出将其折算为货币,由人们赎买。在一种“牺牲”的氛围下,贵族、教士、法官和地方政府的代表纷纷表示放弃他们的特权。作为旧制度社会基础的主要特权,如永久地租、税收、领主狩猎特权等经济特权和司法权、什一税,豁免权等,在这一晚全部被废弃了。代表们激动万分,觉得他们是将这些特权置于民族祭坛上进行了献祭,由此,会出现一个新的社会。至11日,各个相关的提案成为法令,并得到通过。制宪议会发布《1789年8月4日-11日废除封建制等法令》,又称《八月法令》。法令宣布全体法兰西人享有同样的权利,履行同样的义务,可以担任所有的职务,缴纳相同名目的捐税。各省、各封地、各地方、各乡镇、各城市和各居民共同体所有的特权全都撤销了。议会还宣布,国王是法兰西自由的恢复者。 在《八月法令》摧毁革命前社会的基础后,8月26日通过的《人权宣言》则进一步使用了权利的语言,明晰而确切地宣告了权利的神圣性。《人权宣言》和1789年原则确立了新社会的原则和基石:这是一个建立在权利和公民,而非特权和臣民之上的社会。《八月法令》、《人权宣言》和1789年原则,法国大革命才真正具有了革命意义。 革命带来了更为“革命性”变化 令人遗憾的是,随着革命的发展,《人权宣言》的原则在实践中不断遭到背弃。大革命并未带来自由和平等,相反,为了秩序与和平,法国人放弃了自由和平等,成为拿破仑的臣民。不过,特权社会消逝了,这是法国大革命的重要成就。无论是拿破仑帝国还是复辟王朝时期,尽管社会身份的不平等显而易见,但它们更多源于财富而非特权。贵族仍然在经济、社会和政治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他们也不再享有过去的特权。富裕的有产者可以获得旧制度下难以获得的职位。税收制度亦发生了重大变化,贵族同样必须纳税,豁免权不复存在。普通人的政治权利被剥夺,但法律上的权利却得以保存。拿破仑的民法典承认并保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许多方面而言,1815年的社会更接近于现代社会而非旧制度。 从稍长的时段来看,法国大革命所带来了更为“革命性”变化。它改变了法国人的自我认同,使他们由臣民变为公民,由此使得一个基于权利和公民的现代社会成为可能。无论是拿破仑,还是路易十八和查理十世都无法从根本上逆转这一趋势。在19世纪,大革命变成了一种传统和记忆,并为民众争取权利的活动和诸多革命提供正当性。民众对政治权利的追求虽暂时受到限制,但他们很快就会为其它权利而斗争。同时,革命还创造出了一个“想象的共同体”:法兰西民族。在法国民族主义的传统中,这个共同体的核心是公民、权利和意愿。 近年来,法国革命史成为中外学者的研究热点,有了新进展。(1)学者认为,把法国人由臣民变为公民是法国大革命中革命者的共识和追求的目标。(2)学者认为,旧制度、特别是它的崩溃和法国大革命的爆发之间的关系至关重要。改革失败的根源在于具体举措上的激进性,思想层面又激起了公众舆论对于旧制度各种弊端的激烈讨论,这些因素相叠加,无疑就动摇了旧制度的根基。(3)学者认为,托克维尔的《旧制度与大革命》没有停留在政治制度层面考察民主,而是深入到社会关系、人的思想情感和民情里考察民主,反映了一个专制传统深厚的国家进行改革的必要和艰难。 (责任编辑:刘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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