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关于后黎朝初年的政绩。黎嵩在《总论》的最后一部分,简述了黎朝开国君主黎利的政绩。1418年黎利起兵反明,明还国(1427年),1428年建年号顺天元年,即帝位,自称太祖高皇帝(1428—1433年),史称后黎朝(1428—1789年)。黎利即位伊始,实行了一系列的政策,对巩固新王朝的政权很有利。《总论》说黎利对“二十余年之乱,一旦削平,山河为之改观,海宇为之宁谧。”然后制订“兵农有法。谕以十条军政,布以六条教化。慎重行罚,谨号令之信也,结好明国(指明朝),存交邻之礼也。设学校,以明人伦,……圣朝宏远规模可得而见矣!”从这段文字可窥见黎嵩对黎利大定初年的事业称颂不绝于口。这当然是为了取宠于当朝黎襄翼帝,表白他对黎朝忠贞无间。但从历史上看,黎嵩实确看到,经过常年之乱,政局一旦稳定,黎氏君主对越南社会的进步实起了推动作用。黎嵩在其文中的结束语里以“帝王大业洪图,与天地同悠久矣!”这当然是过分对黎利个人的政绩夸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