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无庸讳言,职业妇女显然是技术革命的直接得益者,然而她们为此付出了高昂代价。首先,妇女(尤其是女工)像男子一样加入到了雇用劳动者的行列,成为靠“自由地”把自己的劳动力当商品出卖给资本家的劳动者,更有甚者,妇女成为首当其冲的受害者。资本家买取妇女劳动力要比买取男子劳动力所花的钱(即所付的工资)便宜得多,因此只要能雇用女工的工厂是绝不会用更贵的价钱去雇用男工的,在女工身上将可获取更多的剩余价值。当时法国男女工人干同样时间的劳动所获工资的差别令人难以置信:1848年时,一个男工平均日工资是1.78法郎,女工是77生丁,不管从事什么职业,女工工资比男工至少低一半。女职员的情况也一样,邮电部门和教育部门男女工资的差别与上述相差无几。(14)此外,现代科学技术不仅使机器大工业越来越发展,而且被用来对生产过程进行“合理”的组织,资本家利用先进的技术(如摄影)把最强壮、熟练、灵巧的工人操作时的过程纪录下来并加以“科学”分析,定出所谓最“合理”、最“标准”、效率最高的操作方法,以此来衡量工人的劳动定额。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后开始施行的这种对劳动的“合理”组织在相当范围内是建立在妇女劳动基础上的;她们被认为更灵巧、更耐疲劳、更适合做简单的重复性劳动,而且拥有更廉价的劳动力,这正好成为资本家最大限度榨取血汗的对象。 其次,妇女进入劳动力商品市场客观上必然成为男工的竞争对手,这无疑使她们已经很悲惨的境遇更加严重。更多的男工失业了,资本家以此更加倍地压低男工的劳动力价值。男工们往往把矛头指向女工,要她们返回家庭,把她们排斥在工会之外,甚至不支持女工为改善劳动条件和工资待遇而进行的斗争。在1866年于日内瓦召开的第一国际代表大会上,法国支部提出了一个提案,谴责家庭以外的妇女劳动。(15)最典型的是1913年里昂印刷工人工会阻止女工艾玛·库里欧参加工作和工会的事件,这件事甚至引起了一场波及全国的对妇女劳动问题的大辩论。(16)可见,女工们常常要在两条战线上作战:在工厂中为反对剥削与资本家斗争和在工人中为争取男女平等权利而斗争。 再次,已婚或已经当了母亲的妇女如果就业就要作出更大的牺牲。新的技术发明为她们“解决”了同时承担职业和家务两份劳动这个难题。19世纪下半叶,缝纫机、打字机等的发明使她们有希望在家里就职做工,第二帝国末期出现了一股返回家庭劳动的浪潮,20世纪初,法国有几十万妇女在家就业。(17)劳动者家庭省吃俭用后分期付款买一台缝纫机就是为了使妇女“摆脱”去工厂的麻烦,能在家里接收老板给的缝纫活以补充家庭收入,同时又能照顾家务。缝纫机成了血汗工资制的一种工具,它把女工“解放”出来,使她们去从事没有止境的劳动。如果说此前二三十年,人们对作为妻子和母亲的女工离开家庭到车间劳动的悲惨境遇感到震惊的话,现在情况变了,一个社会教权主义者在1909年证实,“几年来,人们则对在家劳动的女工境遇感到震惊了”。(18)她们不仅没有被解放,反而受到了双倍的奴役,劳动日是无尽头的:一份低收入的工作加上精疲力竭的家务活。由此可见,技术革命对这些妇女来说究竟是起了“解放”的作用还是“奴役”的作用就不言自明了。 未婚妇女和寡妇似乎比母亲们的运气好些,她们可以无“家务”这个后顾之忧而自由地去从事她们的职业。然而正因如此,为了不重蹈母亲们的覆辙,她们不得不过独身生活,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夕,三个邮电职员中就有一个是独身女子;(19)而在当时的法国,从妇女在国家机构就职的人数看,邮电女职员的人数仅次于女教师。她们以独身主义来换取人格上的独立,在身心上受到的摧残却无可挽回。 最后,第三产业某些部门就职妇女的遭遇说明了另一种形式的歧视和剥削。例如打字机的问世使妇女特别是年轻妇女可摆脱工厂的沉重体力劳动,但打字员只是办公室里一项辅助劳动,她们打的是别人写的文件,或者完全格式化的公文,她们仅仅是男人的助手,受男人的支使和调配,是依附于他们的。1879年,P. 勒罗瓦-博利欧在他的著作《19世纪的妇女劳动》中是这样说的:“应该说妇女是出色的职员、合适的秘书、可靠的出纳员。对登记、抄写、记帐、开收据、分发通报、票据、广告等所有这些简易而无需创造性的工作,妇女至少和男人同样能干。她们缺少的是思想,除此而外,她们比我们更出色。”(20) 又如,女教师是最令妇女向望的职业,可是请听听政界要员茹尔·西蒙在1889年是怎么说的:“夫人们,从某种程度上讲,你们都是小学教师……不仅作为一个家庭中的母亲你们不得不这样,而且你们对教育感兴趣……你们教自己的孩子说话、走路、读书,然后是写字。你们时而作为主妇时而作为你们丈夫的助手注视着孩子们的成长。可以说这是你们职责中的不可缺少的部分。”(21)妇女即使是作为教育者,在当局的眼里这个职业也仅是母亲天职的延伸,起辅助丈夫的作用。正因如此,小学女教师仍然是受歧视的,以下事实便是明证:当时的法国小学男教师只要拥有小学毕业文凭,而人们向小学女教师索要的是高一级的文凭。 大批法国妇女相继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中就业,的确在一定程度上和一定范围内使她们获得了经济上的独立、人格上的自由和尊严、生活上的安全感,然而她们并没有得到真正的解放和尊严,她们的所得是与她们继续受奴役和受歧视并存的,只是这种奴役和歧视是产生于与以往不同背景下和不同范围内罢了。在技术革命冲击下,她们是得益者,也是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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