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世纪30、40年代,在希特勒大肆推行反犹政策、并在欧洲大陆掀起灭绝犹太人狂潮的同时,来自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不同阶层的人们反对纳粹迫害犹太人的斗争也在悄然兴起,并逐步形成了反对迫害、组织营救乃至武装抵抗的浪潮。这即为笔者所理解的“反犹抵抗动动”。本文试图勾勒出这场运动发展的主要线索,并对这场运动兴起和发展的时代背景、性质、特点作一初步探讨。 一德国社会内部反对希特勒迫害犹太人的斗争 1933年希特勒攫取政权以后,反犹便成为纳粹德国的既定国策。希特勒上台伊始,德国法律公报就刊登法令,对犹太人的任职权、公民权进行了限制。1935年《纽伦堡法》颁布,出生在德国的犹太人被取消国籍,也不准他们再同有德国血统的人结婚。随着反犹的13条《补充法令》陆续颁布,犹太人被逐渐剥夺了生活中的一般权利和自由。1938年以后,希特勒对犹太人的限制更为严厉,犹太人除了不准从事牙医、律师、医生等职业外,还逐渐被清除出交易所,不准再从事股票交易。紧接着,犹太人的银行、企业、商店、住宅及存款、地产均被没收,他们逐渐丧失了在德国经济领域内活动的全部权力①。 从1933年开始,纳粹分子对犹太人的暴力行为也时有发生。他们搜捕犹太教堂,毁坏犹太宗教标记和象征,并对做礼拜的犹太人进行攻击②。1933年3月, 纳粹分子袭击了布雷斯劳法院的犹太人律师和法官,杀害了35名犹太人③,制造了公开屠杀犹太人的第一次惨案。自此以后直到1945年德国战败投降为止,犹太人一直遭到纳粹分子的肆意污辱和摧残。1938年“水晶之夜”以后,大批犹太人被逮捕、拘留,并被送进集中营和灭绝营。他们的商店被捣毁,住宅被砸烂,教堂被焚烧,反犹行动逐渐发展成为一场毫无控制的破坏运动。德国社会内部人们反对纳粹迫害犹太人的斗争,就是在这样的情形下兴起的。 希特勒日趋严厉的反犹政策,首先遭到德国统治阶级内部温和派的抵制。 温和派多为德国政府民事部门和经济部门要员,他们以帝国银行总裁沙希特、内政部长弗里克、财政部长施维琳·冯·克罗西亚、司法部长古尔特和教育部长罗斯特为代表。他们反对希特勒的反犹政策,主要有两方面原因:其一,他们担负着恢复德国经济的任务,因此不希望在经济领域内把富有经验的犹太人完全清除出去;其二,他们身为政府部门要员,从德国的现实利益考虑,反对希特勒把反犹的政治运动发展成为一场失控的破坏运动。从前者看,在当时的德国,犹太人已成为经济领域中的重要一员。他们不仅在工厂、企业、商店等行业中占据着重要地位,而且在那些规模巨大的企业中,还有相当数量的股票,不是业主,就是主要业主④。除此之外,犹太人在银行、信贷、保险、外贸等部门也发挥着重要作用。这一事实使得温和派难以赞同希特勒把经济领域内的犹太人完全清除出去的主张。从后者看,温和派只希望通过反犹来打击政敌和扩大纳粹党的社会影响,而不希望把这场政治运动发展成盲目的屠杀和肆意破坏运动,更不希望因反犹失控而损害到德国的国际形象,因此,他们不主张把反犹运动进一步升级。他们指出:经济领域内许多富有经验的犹太人遭受冲击,已影响了德国经济的发展,已使国家蒙受了较大的经济损失,特别是因此而把国外市场拱手让给了英国人,使得德国国际贸易地位遭到严重削弱;而现在采取更严厉措施,在经济领域内完全清除犹太人,势必要造成德国经济秩序的混乱,而混乱只能给德国的经济恢复和振兴设置障碍。所以,在经济领域内大肆清除犹太人的行动应该立刻停止。他们认为:对犹太人的野蛮屠杀,是一种“不法行为”,它给德国带来的,只能是政局的混乱和国际形象的损害。因此,他们要求希特勒对“这种野蛮的单独行动”给予制止。他们希望,德国的犹太人问题最好能够通过“法律程序”而不是暴力行动来解决⑤。 温和派对反犹的抵制,使希特勒很为恼火,也招致激进派的怨恨并在党内形成和温和派的对立。但是,沙希特等人的社会地位及政治影响使得希特勒在1933年至1935年这一时期,不得不慎重考虑温和派的意见。1935年,希特勒颁布了《保护日尔曼血统和荣誉法》,开始把反犹从党内移至法律,这可以看作是希特勒在温和派的斗争下所作出的一点让步。1935年以后,在反犹问题上温和派和激进派矛盾激化,希特勒倾向激进派。1938年,激进派制造了震惊世界的“水晶之夜”事件,公开向温和派提出了挑战,温和派的政治影响遭到削弱。1938年之后,温和派因公开谴责希特勒的反犹政策和激进派的劣举而遭到排挤和打击,以沙希特被迫辞去帝国银行总裁职务到印度“考察”为标志,温和派走向解体。 温和派的斗争,虽然难以从根本上改变希特勒的反犹政策,但在一定时期内遏制了反犹运动恶性发展的趋势,他们的斗争是为“反犹抵抗运动”初期发展阶段。 温和派为什么能够在党内形成公开反对势力并在反犹问题上迫使希特勒做出某些让步呢?这和某一时期纳粹党魁的政治倾向影响有着直接关系。如“水晶之夜”事件发生后,戈林对戈培尔的反犹行动进行了指责。他认为:“一个不负责这方面工作的人,一方面毁坏了如此众多有经济价值的东西,另方面又在经济生活中闯出如此多的乱子,从而打乱了我们如此困难的计划,这是不能容忍的!”⑥希莱姆也认为:戈培尔在国内外政治局势严重的情况下发起这一行动,不是头脑空虚,就是为争权夺利之故。这些纳粹党魁在纳粹统治初期,和温和派一样反对用昂贵的代价去屠杀犹太人,这样就影响了某一时期党内舆论,客观上为温和派坚持反对迫害犹太人的主张,并在党内形成一股公开的反对势力创造了条件。 希特勒的反犹行径,也遭到德国社会下层人民、军队中的下级军官、政府部门中低级职员的反对。 被犹太青年赫舍尔·格林斯潘误杀的德国驻巴黎使馆秘书冯·拉特是千万普通德国人中的典型代表,他本人是“反犹主义者的仇敌”。他因反对纳粹的反犹政策而遭到盖世太保的调查⑦。“水晶之夜”事件的发生,引起了人们的愤怒,德国被称之为野蛮国家,许多“正派”德国人都“同意此说”。由于越来越多的德国人认识到希特勒反犹的本质是对人类道德、道义的粗暴践踏,其结果不仅仅是致使犹太人毁灭,还将会给本民族带来灾难,因而,也就有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反对希特勒的反犹政策。但是,由于当时德国客观条件的限制,德国下层人民反对纳粹迫害犹太人的斗争是秘密和零散的,在希特勒的高压政策下,他们不可能公开打出反对纳粹迫害犹太人的旗号,并象温和派那样,在德国社会内部聚集成一股公开的反对力量。尽管如此,在德国社会内部却一直存在着正义力量和邪恶势力的对抗,正义力量虽然暂时弱小,但它却呼唤着正义和道德。随着希特勒反犹政策的不断升级和温和派的解体,下层人民的反抗斗争也逐渐从秘密变为公开,由零散趋于集中,并慢慢成为德国社会内部“反犹抵抗运动”发展的主体力量。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