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兰西认为,前提(经济结构)和结果(政治组织)之间的联系并不是简单的和直接的,仅凭经济事实不能对一个民族的历史进行证明,阐明其原因是一个错综复杂的任务,为此需要对一切精神的和实际的活动做深刻而广泛的研究。他说:“直接决定政治行动的不是经济结构,而是对于经济结构的解释以及对于支配经济结构发展的所谓的法律的解释。”⑥当然,葛兰西也并不否认上层建筑--霸权以及它贯穿国家组织的延伸--与生产关系密切相连,“尽管霸权是政治一道德的,但它也必然是经济的,必然以经济活动的决定性核心中的领导集团所履行的决定性职能为基础。”⑦但是,他所强调的始终是精神因素,这一点是他的霸权理论的基本点。 为了阐述霸权理论,葛兰西对基础与上层建筑、市民社会与国家进行了新的研究。在他的理论体系中,市民社会、上层建筑和国家有了新的内涵。 在马恩的论述中,市民社会与国家是对偶概念。“市民社会包括各个个人在生产力发展的一定阶段上的一切物质交往。它包括该阶段上的整个商业生活和工业生活”,是“直接从生产和交往中发展起来的社会组织,这种社会组织在一切时代都构成国家的基础以及任何其他的观念的上层建筑的基础”。⑧从这里可以看到,马恩所讲的市民社会,实际上就是指经济基础,是经济关系的王国。然而,在葛兰西的霸权理论中,“市民社会”却是指一社会集团对整个社会的政治和文化霸权。指国家的道德内含,从而变成了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⑨ 葛兰西所讲的上层建筑包括市民社会和国家两部分。他说:“我们现在所能做的是确定两个主要的上层建筑‘层面’:其一可称为‘市民社会’,即通常被冠以‘私’字的有机组织的整体,另一个即‘政治社会’或国家。这两个层面一方面同统治集团运用于整个社会的霸权相对应,另一方面与透过国家和‘合法’政府实行的‘直接统治’或控制相对应。”⑩葛兰西把市民社会界定为上层建筑要素,博比奥称这一点为“意义深远的创新”。(11)对葛兰西来说,市民社会不是“物质关系的总和”,不是商业和工业生活的总和,而是意识形态一文化关系的总和,是精神和智力生活的总和,或者说是意识形态、文化关系、精神与智力生活以及这些关系的政治表现的综合体。因此,尽管马恩和葛兰西都强调市民社会,认为市民社会是理解资本主义的关键因素,但两者对市民社会的界定却大相径庭。从渊源上来看,葛兰西的市民社会概念与黑格尔的学说有密切关系。黑格尔的市民社会概念就是一个上层建筑概念,它不仅包括经济关系领域和阶级结构,而且也包括司法管理、警察组织和市政当局,包括反映经济关系的依自由国家诸原则而定的外在法规。这种界定实际上指的是资产阶级社会和资产阶级国家。葛兰西的市民社会概念与之是相似的。 葛兰西的市民社会概念作为一个上层建筑要素,在他的理论体系中,与霸权概念和国家概念密不可分地连在一起。实际上,葛兰西的市民社会概念和霸权概念都是他的国家理论的组成部分。 葛兰西的国家理论与马克思或列宁的理论有明显的不同。一方面,他把作为上层建筑的国家视为理解资本主义发展过程的首要因素,另一方面,他不再仅仅把国家视为资产阶级的强制工具,他认为国家还具有霸权功能。关于霸权与国家的关系,葛兰西似乎没有作出完全单一的明确界定,在《狱中札记》中他似乎有几种说法。 他的一种界定认为,霸权(指导)属于市民社会,强制(统治)属于国家。在市民社会与国家之间存在一个对照:统治阶级是透过市民社会实施霸权并透过国家及其合法政府实施直接的统治。霸权可以使统治者获得被统治者的同意,国家可以使统治者实施强制。 他的第二种界定认为国家包含市民社会。他说:“有关国家的一般概念包含这样的因素,它需要反过来论及市民社会概念,在这个意义上人们可以说国家=政治社会+市民社会,换言之,霸权受到强制甲胄的保护”。(12)在这种界定中,国家乃是同意与强制的综合,其中包含“市民霸权”和“政治霸权”的对照。按照这样的界定,霸权无处不在,国家变成了霸权工具。“国家是实践活动和理论活动的完全复合,统治阶级不仅借此证明统治有道理和维持统治,而且用以争取它所统治的那些的人的积极同意。”(13) 不管怎么说,葛兰西所讲的国家乃是一种扩大了的国家。所谓扩大,是指职能和社会基础的扩大。这种国家已不仅仅是统治阶级手中的强制性镇压工具,它还具有意识形态功能,等于专政加霸权。由于它亦表述了除统治阶级之外的其他阶级的利益,包括了被统治者的积极同意,所以它的社会基础也扩大了。 恩格斯在晚年曾意识到自己过分地看重了社会发展的经济方面,指出“并不是只有经济状况才是原因,才是积极的”,政治、法律等等亦会对经济基础发生影响。(14)然而,即使在这样讲的时候,他仍然认为归根到底具有决定意义的还是经济条件。在这里,葛兰西是把马恩的论断颠倒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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