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关于泰国是否将成为亚洲第五条“小龙”的讨论,已经成为东亚研究中的“热门”话题。但是,战后泰国经济的发展经历了一个漫长而曲折的过程。经济走向繁荣,开始于沙立和他侬的军人独裁统治时期(1958——1973年)。在这十五年中,除了1968——1971年三年间曾一度允许政党活动,都由军人实行全面的独裁统治。然而,也正是在这十五年间,泰国的经济发展开始引人注目。著名的发展经济学家J·丁伯格1972年在为关于泰国经济发展的一部专著写的序言中称, “泰国是东亚(在经济发展)方面有着惊人记录的国家之一,是一个令人感兴趣的例子。”①然而,更令人感兴趣的是,以军人统治和经济发展为主要特征的这十五年的泰国史,反映了泰国乃至不少发展中国家现代化过程中的历史复杂性和矛盾性。 一、沙立和他侬的独裁统治及其统治哲学 在战后泰国的历史上,沙立和他侬统治时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时期,其统治的主要特点是,借用泰国古代的传统,明确否定西方式的民主政治,实行全面的军人独裁统治。这两个人都是土生土长的,所受的完全是泰国式的教育,长期为职业军人而最后建立独裁统治。沙立(1908—1963年)生于曼谷,但他的少年时代,却是在泰国最落后的地区东北部度过的。1929年毕业于泰国陆军军官学校后,一直在军中任职,1948年已任在泰国军队中具有举足轻重地位的陆军第一师师长,1955年升任陆军元帅,成为1932年革命以来年纪最轻的元帅。他侬(1911—)生于泰国东北部的达府,1929年与沙立同时毕业于陆军军官学校,也长期在军中任职,并为沙立的部属。沙立和他侬的经历和所受的教育,对于他们后来选择军人独裁的统治方式,起了不容忽视的作用。但是,沙立毕竟是行伍出身,对于治国,并没有一套完整的东西,还得靠军师、谋士来出谋划策。銮威集·瓦他干(1898—1962年)就是这样一个“智囊”,对沙立的统治哲学和统治方式,影响极大。銮威集曾是泰国最有影响的民族主义思想家之一,而其思想的一个特点,就是颁扬泰国古代(特别是素可泰时期)的带有浓厚的宗法色彩的父权制专制统治。沙立对此人佩服得五体投地。1958年10月发动政变前曾多次向他讨教统治方术,明言“泰国陆军需要一个銮威集这样的人,帮助指明政治行动的方向。”②政变之后,又以銮威集为顾问、助理。沙立的许多讲话稿,都出自这位谋士的笔下。可以说,銮威集是沙立及后来他侬所实行的统治方式的设计师。 沙立——他侬的统治作为一种统治模式,作为一个历史阶段,严格来说,应该从1958年10月19日沙立第二次发动政变算起,到1973年10月泰国民主运动推倒他侬政府,整整历时15个年头。而从1957年9月16日沙立第一次发动政变到1958年10月,则是沙立式军人独裁统治的准备阶段。在这一年中,先后有泰国前驻美国大使沙拉信(1957年9—12月)和他侬(1958年1—10月)出任总理,政治制度上沿袭1955年以来的允许除共产党之外的多党活动的制度。沙立并没有亮出自己的政治主张,而是与銮威集频频策划于密室。他侬面临国内混乱的局面,一筹莫展。1958年10月沙立发动第二次政变后,很快明确提出其统治哲学,确立其统治模式。1963年12月沙立死后,他侬执政,基本上完全接受了沙立的政治遗产,承袭了由沙立确定的统治模式。他侬在1968年到1971年一度开放党禁,只不过是迫于内外压力,不得已而为之,而且只是昙花一现,成为其十年统治中的一个插曲。因此,可以把1958—1973年这十五年,看成沙立式的军人独裁统治时期,或者“沙立——他侬式”的军人独裁统治时期。 沙立——他侬时期与泰国现代史上别的时期的军人统治的一个重要不同之处,是提出了一套较为完整的政治哲学或统治哲学。这个统治哲学的核心,是强调泰国的或泰人的传统,以“国王、民族、宗教、统一”为旗帜,赤裸裸地主张父权制式的专制统治,公开反对现代民主制度和政党制度。1958年10月沙立发动政变后,他的“革命团”所发表的第四号公报,就攻击政党制度,说政党“滥用宪法给予的特权和自由,阻碍国家进步,造成国内冲突,使人与人之间彼此敌对,将最终导致国家的瓦解。”该公报给所谓“共产主义威胁”等等所加的罪名,就是说它们企图“颠覆君主制,毁灭佛教,推翻泰国民族所珍视的制度”。③1959年3月, 沙立的谋士之一他纳·孔曼在《曼谷邮报》上发表文章,明确强调沙立所要建的制度的“民族”、传统特点。他说,“过去我们政治不稳定的基本原因,就在于未经过充分的准备,特别是没有考虑到我国的环境和我们民族的全部特征,就把外国的制度移植进来。结果,这些机构职能混乱。回顾我国历史,可以清楚看到,在一个统一的政权下,国家搞得很好,相反,如果没有这样的政权,分裂的成份起作用,国家就遭到一个又一个的灾难。”④1965年,他侬政权的发言人则更为直截了当地宣称,“1958年10月20日革命取消了从西方借来的民主思想,提出将建立适合于泰人的特点和现状的民主制度。”⑤ 沙立政权和他侬政权所一再强调的“泰人传统”或“适合于泰人的特点和现状的民主制度”的一个主要的原则,就是泰国封建社会特别是素可泰时期的父权家长制和专制原则。沙立对此并不讳言。他在1959年4月27 日的一次讲话中说:“在现时代,不管政治科学方面取得了多大的进步,传统的泰人政府的一个原则仍然是有用的,这个原则就是Phoban Phomuang(即“家庭之父,国家之父”)。 国家好比一个大家庭,府总督(府尹)、副督和县长,好比各个家庭之主。”⑥1961年8月,他在乡村头人会议上又说,“古代泰国政府的传统观念维护父亲治理的原则。今天,尽管政府制度已不同于古代……,我仍然坚持古代泰人关于父亲治理子女的观念。”⑦从这样的观念出发,沙立认为,政府官员应服从和服务于长官,服从于他沙立,做他的“耳朵、眼睛和心脏”,而人民则必须俯首贴耳,“至少在当前,他们应保持农民的思想和状况,让政府考虑他们的物质要求。”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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