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罗的海区在呢绒出口中地位仅次于尼德兰和德国,贸易由东地公司经营。东地公司在16世纪末人数由65人发展到134人,其中竟有122人是12个同业公会的商人,占91%。⑧自公司成立之后,向这个地区出口的呢绒数量迅速增加。英国主要用呢绒换取这个地区生产的谷物、木材、亚麻和帆布等物。从1575年到17世纪二十年代,贸易一直保持出超,英国商人经营所得,利润率估计在40%左右。⑨ 东地中海区的市场在英国呢绒输出的数量上占第三位,贸易掌握在利凡特公司商人手里。这个公司也是由伦敦大批发商建立起来的,公司受他们操纵。贸易公司每年运入君士坦丁堡、叙利亚、埃及和开俄斯岛的呢绒价值约15万镑。从各港口运回生丝、药材、香料、蓝靛和无核葡萄干等物品。仅无核葡萄干一项,在90年代里,每年进口2300吨,为公司创造了11500镑的利润。⑩当代的英国学者威兼·坎登(1551-1623)证实,利凡特贸易从一开始就十分赚钱,利润率达300%。(11)一位威尼斯共和国驻土耳其的代理商在1607年报告他们的政府,说驻土耳其英商所积蓄的财富多达10万至50万克朗,相当于25000至125000镑。(12)这个数字显然有所夸大,不过说明英商可能确实获利不少,所以在外商眼里他们是巨富。 对俄国的中亚的贸易受俄罗斯公司垄断。俄罗斯公司刚成立时,在特许证书上列名的201个股东中,伦敦商人占3/4左右。(13)由于俄国人对英国呢绒的需要有限,这里作为呢绒市场是无足轻重的,每年至多运入1600匹。但是,在俄国的出口商品中,蜡和绳索是英国政府大量需要的两种物资。公司从成立到1566年,由于垄断了俄国蜡之向英国和西欧大陆的输入,并且把大部分绳索的输入掌握在手,估计股东分得红利12%-20%。(14)80至90年代是16世纪英国对俄贸易最兴旺发达的一个时期,1587年从俄国进货实际价值达75000镑。(15)根据资料记载, 英俄贸易存在逆差,由政府用黄金弥补,但对公司商人来说,做本国政府同俄国之间的转手买卖,始终有利可图。此外,在1573-1581年期间,俄罗斯公司又曾开展对波斯的贸易,输出呢绒,贩运香料和药材到欧洲,使股东获利106%。(16) 都铎王朝统治末期,英国人又拓展了亚洲市场,发展了对印度和南洋等地的贸易,由东印度公司操纵。公司商人向印度输出呢绒、铁、铅、锡等物,将印度香料、棉花、棉布、生丝、蓝靛、硝石运回英国。但是东印度公司的建立並不以推销呢绒和交换一般产品为主要目的,而是大量购买和猎取香料、奢侈品。第一次出航集资57473镑,共得胡椒1030000镑,运到欧洲和近东高价出售,获得惊人的利润。第二次出航集资6万镑,利润率近100%。第三次出航集资53000镑,利润率达234%。(17)东印度公司刚成立时,也是以伦敦商人为主体,它的主要成员同时是利凡特公司的骨干。公司成立以后,在英国的贸易扩张和商人财富的积累上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16世纪期间英国正规的对外贸易和海上掠夺密不可分,海上掠夺活动带有更大的冒险性,但是它一旦成功,会使投资者一夜间成为暴发户,所以它在一定时期里也是伦敦商人致富的一个重要途径。英国人主要劫夺的是西班牙得自美洲殖民地的财富,分享其殖民掠夺的成果。海掠活动一种是专业性的,用合股的方式筹集费用,活动终了,按投资额瓜分掠夺物。除贵族以外,商人也是重要的投资者。海掠活动最经常和最大量的一种方式是在贸易航行中伺机掠夺,采取这种方式的大都是伦敦商人,其中商人寡头占支配地位。一般说他们的活动规模不大,但是不用专门筹集出航的资本,因此将掠夺所得积累起来也很可观。 要对16世纪后期伦敦商人海上掠夺所得作出全面和精确的估计是困难的,不过通过局部资料也可以窥见一斑。1589-1591年期间,有记录的海掠活动共299次,知道其中145次猎获物的价值为279713镑,伦敦城有71次,其中41次所得,价值97283镑。1598年一年共76次,其中44次猎获物的价值38811镑,伦敦城44次中的21次所得,价值25055镑。(18) (二) 都铎王朝时期伦敦商人财富的积累有两个显著的特点,一个是财富以异常迅猛的速度增加;另一个是货币所占的份额越来越突出。从15世纪中叶到17世纪初的一百多年里,伦敦商人财产的占有前后变化很大,首先对15世纪的情况作一简要的剖析,以便通过对比说明16世纪期间他们财富增加的幅度。 研究伦敦商人财产状况的资料主要有商人的遗嘱、财产清册、征收议会补助金的登录册等等,从中反映出商人的财产大致可分为动产和不动产两类。前者包括货币、库存商品、船只、金银餐具和饰物、家具什物;后者主要是房屋和地产。首先看看动产的占有情况:根据对1350-1497年期间245个伦敦商人财产的抽样调查,可知动产在400镑以下的有169人,占69%(其中不到100镑的有58人),400镑到1000镑的有48人,占17%,1000镑以上的有33人,占14%。又据1380-1506年期间67个杂货商的遗嘱记载,动产在400镑以下的有36人,占54%(其中不到100镑的有16人),400镑到1000镑的有19人,占28%,1000镑以上的有11人,占18%。(19)杂货商的富裕程度仅次于丝绸商而居第二位,因此1000镑以上的人数比例较高。尽管如此,动产不足400镑的,其比例数字虽然比整体商人的低,但是也超过了半数,其中100镑以下的均占1/4。至于商人的投资情况,15世纪后期多数伦敦商人的经营资本在20至200镑之间。当时要想参加一个较大的同业公会,独立开业,至少要有40至50镑。以杂货商为例,1480年规定的最初资本是40镑,丝绸商1503年定为100镑。现代经济史学者瑟拉普由此得出了这样一个结论:15世纪,就全体伦敦商人而言,死时动产在300镑左右的就算中等富裕水平。(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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