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由于战乱和大灾不断,太平天国辖区内瘟疫流行,无法控制。呈现出时间长、范围广、程度重、死人多的特点。其中以江苏、浙江、安徽等省为最。各种自然灾害、粮食危机和瘟疫肆虐,成为比清军更为可怕,更不可战胜的强大敌人。上海《北华捷报》在社论中就情不自禁地欢呼:“长毛(太平军)已被自然界的凛冽神威征服……长毛的进军已被人类所无法控制的天然障碍阻止住。”[47]可见,日益严重的粮食饥荒、瘟疫流行和自然灾害,不仅使民众的生理需求得不到保障,而且已经对太平天国的发展构成了极大的危害。 太平天国出现如此严峻的生存危机,其原因主要有连年战争的破坏,自然灾害的侵袭,清军的肆意抢掠等,但最主要的原因还在于太平天国自身。孙中山先生曾指出:“中国人民遭到四种巨大的长久的困难:饥荒、水患、疫病、生命和财产的毫无保障……其实,中国所有一切的灾难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普遍的又是有系统的贪污。这种贪污是产生饥荒、水灾、疫病的主要原因。”[48](p89)的确,在后期,太平天国各级领导人完全抛弃了前期保障民众生理需求的政策和措施。利用职权,趁机勒索,加重苛派,贪污自肥,中饱私囊,对民众进行无情盘剥。在上层,洪秀全、杨秀清、李秀成等也贪婪地聚敛财富。一个外国人记下了东王府的情况:东王“以天下的珍奇瑰宝、美味嘉肴来充塞他的宫室殿堂;那里有最上等的酒浆,质地最精良的药品,还有西洋乐器,等等。总而言之,凡是太平天国境内所有至精至美的物品,他无一不可以随心所欲,纵情享用”[49](p74)。在下层,各级官员更是穷凶极恶,苛捐杂税多如牛毛。在安徽,“到后期,附加税和临时摊派明显增多,加重了人民负担”[50](p113)。在苏南、浙江不少地区,所收赋额亦“并未比清制减轻,甚至加重的事实”[51](p475)计有红粉捐、军需捐等各类杂捐共34种[51](p527~528)。“款目繁多,民间负担加重”[52](p209)。不少蜕变的将领及混进乡官队伍的地主胥吏,利用权力,横征暴敛,以饱私欲。如陈炳文为造王府,向人民征收砖瓦捐;常熟谢家桥军帅归二“召属下重征厚敛,勒索十万浮余,自谓无枉乡官之名……百姓怨毒已深”[53](p180),反映了太平天国与人民关系之紧张。1860年以后,苏浙地区所收捐税上缴者“不过十之二,三,已能足额,余尽入己”[13](p191)绝大多数被私人贪污。1860年,太平军陈炳文部的汪心耕一伙,总理嘉兴粮饷,利用公款、公物,假借公营的招牌经营商店,获取暴利后携款潜逃[13](p187)。常熟钱桂仁竟发布告示:“如佃农匿田抗租……本人处斩。”[54](p415)强行收租。1862年,借庆贺李秀成生日之名,向嘉兴的濮院镇和新塍镇分别派捐六百元和三、四百元,后者还加犒赏军队银元宝六十只[54](p214,197)。1862年,安徽、江西等地捐税猛增。一个小铜匠作坊的凭照费,也高至二元[54](p129),即便“担柴只鸡”[14](p50)也要交税。甚至连天京城内也无一幸免,洪秀全的家族“满城逢屋查过,有米银物合其用,任其取用,不敢与争,日日按户查寻,男女不得安然”[3](p533)。为非作歹,肆意勒索,使得“城市和乡村都是一片荒凉”[11](p138)。马克思、恩格斯指出:“我们应当确定一切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也就是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这个前提就是: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衣、食、住以及其他东西。”[55](p32)太平天国正因为利用并满足了民众“生存的第一个前提”,因而谱写了一曲高歌猛进的辉煌乐章。同样,也正因为太平天国丧失了民众“生存的第一个前提”,因而最终奏响的是一首教训惨痛的历史悲歌! (二)民众安全需求与太平天国的衰亡。 太平天国后期,随着封建化程度的不断加深,整个社会秩序混乱,治安形势恶化,生活环境恶劣,民众的生产劳动和生命财产受到极大的威胁,安全需求得不到保障,甚至遭到严重破坏。突出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乱用重典,滥用酷刑,滥杀无辜。动不动就“点天灯”、“五马分尸”。参护李凤先路遇东殿兵部尚书候谦芳没有让路,“东王坐殿吊他质讯”,并判以“死罪”[11](p387~388)。韦昌辉的哥哥与东王妾兄争住宅的小事,也被判以“五马分尸”[15](p669)。“凡反草通妖之人……通馆通营皆斩首”[8](p231),“不遵条规当娼者,合家剿洗”[3](p90)。天京大屠杀,杀杨秀清及部下数万人,杀人如儿戏。面对如此淫威,连翼王石达开都恐惧得“惶悚流汗”[8](p48)而最终“负气出走”,那更何况一般的普通民众呢?因此,天京事变后出现“军民之心散乱”[3](p489)的危机正是广大民众人人自危、失去心理上的安全感的最好说明。 第二,太平军纪律废弛现象十分严重。由于会党队伍、土匪、地痞、流氓、清军的败兵溃勇大量涌入,太平军被严重腐蚀了,流匪习气加剧。虐待百姓、烧杀抢掠、奸淫之事时有发生。民众的“屋舍被毁,财物被掠,耕牛被宰”[56],直接破坏了社会生产力,恶化了太平军与老百姓的关系。忠王在自述中就记述了自己部下李昭寿部、陈坤书部和辅王杨辅清部及英王所部“害民烧杀”,“扰乱民间”[3](p499)之事。侍王李待贤在分析浙江一带土匪群起原因时说:“皆因众兄弟杀人放火,势逼使然,非尽关百姓之无良。”[57](p34)甚至连天京城内的守卫军也参加土匪行列,天京城内“盗贼峰张,逢夜间城内炮(枪)声不绝,抢劫杀人,全家杀尽,抢去家内财物”[3](p535~536),其中“以清军之降附者,尤为凶残贪暴,绝无人心”[15](p470),掳掠奸淫者“大抵以湘鄂皖赣等籍人”[15](p480)最为严重。1862年,面对苏州“良民流泪来禀”[58](p126),李秀成也只有望天兴叹,毫无办法。尽管在太平军“害过之处所”,李秀成“无不差官前去复安,给粮给种,招民给本钱而救民命”[3](p499),但仍无济于事。军纪如此败坏,加剧了太平军的腐败,瓦解了军队战斗力,连清方都认为太平军是一群“乌合之众”,“比于初起时衰矣”[59]。1860年,太平天国统治区域内的一位“乡民”是这样表明他的政治倾向:“不论咸丰或者天王做皇帝,对我们都没有什么关系,只要让我们过和平安静的日子就够了”,并且“这是一般人民的普遍意见”[16](p230)。此话反映出天国后期民众不再像从前那样安居乐业了。太平天国已严重地失去了民心,丧失了民众的支持,连地主阶级人士也认识到,“贼行无民之境,犹鱼行无水之地,岂能久之理?”[58](p126) 第三,维持地方治安,保一方水土的乡官残害百姓,为虎作伥,堕落成为危害社会、危害百姓的罪魁祸首。以苏浙地区乡官为例:常熟、无锡、苏州、昆山、钱塘、仁和、象山、慈溪、海宁、宁波、奉化等地的乡官,“多市井无赖”[25](p802),“半皆市井无籍之徒”[44](p193)。大量资料表明,太平天国后期的乡官大部分由地主、士绅、胥吏、流氓、土棍、地痞充任。这些人利用职权、横行霸道、胡作非为、残害百姓。他们不仅自己强行购买田宅[60](p189),“占民田,毁庙宇”[28](p21),还帮助地主强行收租,为虎作伥。桐乡乡官钟良相要求佃民“不得抗欠”[54](p73);常熟乡官钱桂仁规定佃农“霸租、抗粮”,“犯者处斩”[54](p390);石门乡官邓光明鼓励地主对抗租的佃户放胆控告[61];周庄乡官费玉存竟把太平天国派来的监催银米的官员“缚而沉诸河”[62]。这些残害百姓的行为和保护地主的措施,不仅遭到许多太平军将士和广大农民的激烈反对,激起各地不断发生抗租斗争,而且更严重的是地主阶级政权和封建土地关系没有被废除,太平天国农民政权已完全蜕变为地主阶级政权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