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日本的女子教育思想与当时的中国女子教育思想相符和,也与康、梁维新派的强种保国思想相吻合。1902年吴汝纶在《东游丛录·前山阳高等女学校校长望月与三郎来书》中记有望月向吴汝纶力说女子教育的必要:“欲获人才,须造良家庭;欲得良家庭,须造良母。贤母养成之道,在教育女子而已”。[18]吴汝伦深以为然。中国人对于女子教育的观念自昔就是以顺为正。戊戌之后,虽然举国知变法之重要,就是当时一般自命为明达的人,创办女学也只以上可相夫、下可教子、近可宜家、远可善种的理论为根据[19]。宣统元年3月25日发行的《教育杂志》第一年第四期的“记事”栏记有;“学部议厘订女学规则,以贤妻良母派为全国女学教育宗旨”[20]。康、梁维新派的女性解放思想是将女性作为母亲看待,强调母亲的重要性,要强种保国首先母亲要接受教育,将女性培养成贤妻良母。梁启超在《论女学》中指出当时的中国有三大事:“曰保国、曰保种、曰保教”。“欲保国必使其国强,欲保种必使其种进”,“欲强国必由学校,欲强国必由女学”。家庭中的母教是“教育学一切之始基”,“治天下之大本二,曰:正人心、广人才。而二者之本,必自蒙养始,蒙养之本,必自母教始,母教之本,必自妇学始。故妇学实天下存亡强弱之大原也”。“是故女学最盛者,其国最强”。“西方全盛之国莫美国若,东方新兴之国莫日本若。男女平权之论倡于美,而渐行于日本。日本之女学约分十三科:一修身、二教育、三国语、四汉文、五历史、六地理、七数学、八理科、九家事、十习字、十一图画、十二音乐、十三体操”,此乃日本强盛之因[21]。因此、梁启超主张中国女子到日本学习其女学。总之、当时日本的女性教育思想正好迎合了清末中国人的女性教育主张。直到北洋政府时期教育部正式将贤妻良母主义纳入女子留学教育宗旨,并规定留学女生“所须学术,应以师范、医学、美术、音乐为要”[22]。这也是当时中国女子到日本选择家政、音乐、美术等与艺术相关科目学习的原因。 再次,中国女性选择与艺术相关的学科学习与中国教育改革急需各类女子艺术教师有关。清末学制改革,全国遍设学堂,但男女有别,不能同校上课,各地各类女子学堂急需女教师。当时“内地欲立一女学校则求一女教师不可得,欲设一幼稚园则求一保姆不可得”。培养女教师成为当务之急。下田歌子在实践女校为中国女子留学生设速成师范科和速成工艺科的目的就是以“期养成教师保姆之才能”“凡适于为师及为幼稚园保姆各种紧要科目则使学生共修之”。[23]与实践女校同时附设有中国女子留学速成师范学堂的东亚女校,本科修业二年,并有修业六月之音乐专修科和游戏体操专修科,该校“闻清国大兴新学,盛建学校,所需男女教师必多。……更查中国现在之情形,设两种之别科:一为音乐专修科,一为游戏体操专修科,使少期间同其大意”。[24]其学制大多以速成为主的特点,以适应中国教育改革急需女教师的需要。 留日女性大多选择艺术,还由于当时中国女子教育尚未发达,女性文化程度不高。一些女生是随丈夫、父兄赴日,当时日本的一些私立女子学校为适应中国留日女生的这一情况,特开设各种速成科,学期短,学费便宜,入学门槛低,不用考试即能就读(如女子美术学校、日本女子大学、帝国女子专门学校、日本女子体育专门学校、东京音乐学校选科等校均一直到昭和时期不用考试)[25],毕业水平仅及小学程度。中国女性到日本以后,大部分选择这类女子学校就读。入校后又大多选择家政、工艺、音乐、美术等文化程度相对要求不高的技能型的专业学习,这对她们来说较为容易一些。直到1910年宣统2年7月《官报》44期“学部札监督处女学生送学补费办法文”,才对女子留学生的文化程度正式提出了要求:“查女生游学为养成母教之基,关系极重。而留学外国以进求高等专门学艺为主,故部章:凡出洋学生必须有中学毕业程度,方能派遣。目前女学尚未发达,学校无多,虽不能限以中学毕业程度,矣应慎重选择。嗣后女生自费赴日留学……必须在本国受过教育,中文明顺,品行聪淑者,方予给资。若识字无多,文理不明,未受教育者……毋庸咨送出洋留学”。[26]这说明当时留日女生中,有不少人出国前未受教育,识字不多,文理不明。民国时期随着中国女子教育的发展,女性文化程度的提高,选择医学、理工等专业学习的女性人数才有所增加。 中国女子留日学生大多选择与艺术相关的课目学习还在于:在宣统2年5月学部限制女生游学以前,清政府除了对女子留学没有明确的条件限制外,对日本的学校制度和实际情况也缺乏了解(当时日本对中国掀起的留日学潮,对汹涌而至的中国莘莘学子,纷纷开办各级各类速成学校,鱼龙混杂,良莠难辨),对女生申请官费也无明确的学校限制。光绪年间女性留日学生人数很少,女性进入女子学校以后,财政情况好的省份,较容易获得官费。如在明治40年入东京音乐学校选科就读的四川学生徐竹素、徐竹筠两姊妹向游日学生监督处提出官费申请,四川学司即给予年400元的官费补助[27]。随着留日女生的增加,加强统一管理的必要性日益突出:“唯女生补费一节尚无定章,从前人数不多,间有一二人禀请补给官费,以无定章可守,自应为之咨请本省,核夺准驳一听之各省,……来者日众,咸纷纷援例请求,函牍纷驰,日必数起。……有同校之学生,此省准补而彼省则驳,则彼省学生彼援此省为例而腾为口实。有同省之女生,前者准补,后者则驳,则后者又必援前者以为例而肆其烦言。往往一咨不已,必求再咨,一电不已必求再电。似此纷扰不休,殊属不成事体。伏思女子教育各国均极注重,岂能不谋补助,以期女学之兴。而内地财政情形亦不能不兼筹并顾。为此,禀请钧部裁夺,详加训示,明定章程,以归划一而资遵守”。不胜盼切待命之至。宣统2年5月11日[28]。自此以后,各省官费留学生无男女之限制,同时亦取得与男生一体挨次补给官费之同等权利,官费生出缺即以女生考入东京、奈良女子高等师范和蚕业讲习所者替补[29]。自1910年以后女生入艺术类学校申请官费不再容易。如广西女生李郁暄1909年考入东京音乐学校选科,从此她就为争取官费而一再提出申请,最终广西省以“东京音乐学校向不给与官费”而拒绝了她的官费请求[30]。 女性选择艺术学习的另一原因在于,女性天性中的多情、敏感、细腻,对艺术有一种与生俱来的喜爱和渴望,因此,清末留日女生大多学习艺术。这在《官报》中也明显地反映出来。尤其是唱歌、跳舞是女性天生的爱好,这也是音乐女生人数大大超过音乐男生的原因。只可惜当时中国女性大多缠足,不能尽情舞蹈。在《官报》中笔者只发现了一个学习体操、舞蹈的女性--王慧贞,她就读于东京女子体操音乐学校本科。她也许是中国留日女子学生中第一个学习体操、舞蹈、音乐的人[31]。 遗憾的是,清末留日女生由于大多是随父兄夫君赴日伴读,没有明确的留学目的,当丈夫父兄学成归国,她们也辍学同归,真正完成学业者甚少。因此笔者在《官报》中发现有不少学生自称考上了学校,申请官费。但在当时的留日学生名簿或《东京音乐学校一览》等资料中却未见其名,她们也许是考上学校不久,就随父兄丈夫回国了,故各学校及名簿未搜录她们。她们在中国近现代艺术史上的影响,也因自身的学识粗浅,学期短暂,传统的相夫教子思想浓厚,学有所成者很少,与男子相比较影响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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