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世纪三十和四十年代,在阿拉伯民族主义思潮的发展轨迹线上最重要的代表人物是阿卜杜勒·阿拉伊里。他在《阿拉伯人的民族构成》一书中从理论方面论述了阿拉伯民族主义概念、宗教在国家的地位和政治纲领的实现问题。他把阿拉伯意识看成物质的、精神的和现实生活的综合体,这种意识也就是阿拉伯的民族意识。他的民族主义的理论特色是系统论证了产生民族感情的诸因素。他把语言作为产生民族感情的第一因素,指出“语言是建立一个稳定民族大厦的最重要的基石”;(20)同时阿拉伯世界有着共同利益,“尽管宗教信仰有其多样性,但在同一领土上的共同利益是团结性形成的基础”。(21)他把被理想和希望所溶化的共同利益,作为产生民族感情的第二因素,是有其独到见解的。他认为地理环境是第三个因素,共同地域不但是生存空间的需要,而且对民族的智力、性格和内在气质都有重要作用。当他谈到产生民族感情的第四个因素时,他强调了“血缘纽带是人类群体最古老的纽带,它是人类历史最先涉及的文明内容”,(22)至今仍有不可忽视的团结、协调、凝聚价值。第五个因素是历史,把阿拉伯民族感情集中在阿拉伯史这个凝固点上,“对于产生一致的、专一的感情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23)他把共同的风俗习惯列为民族赖以产生的第六因素,对于风俗习惯的共识就等于是对民族感情的认同。最后他归纳说,具备了这六大因素的阿拉伯民族,自然而然地对他们的祖国、他们的地区充满了热爱。 阿卜杜勒·阿拉伊里并不忽视伊斯兰教的意义,不过他的民族宗教观是世俗的民族宗教观。他不允许宗教和民族主义发生抵触。他很赞赏凯末尔的限制宗教力量干预政治的世俗化政策,主张伊斯兰教成为教导人们怎样在天国生活的“自发宗教”,而不应教导人们如何在现实生活中与民族主义相冲突。显然,这种世俗化的观点从阿拉伯民族主义的发展轨迹来看,很可能是阿富汗尼和穆罕默德·阿卜杜的逻辑结果,(34)也接近卢梭的“市民宗教”的理论思路。 阿卜杜勒·阿拉伊里的理论是相当系统的,更重要的它是有针对性的。当时面临阿拉伯民族主义的历史课题,不仅仅是“何谓阿拉伯民族?”,而且是“阿拉伯民族主义本身倒底包含着哪些含义?”第一次世界大战后,阿拉伯地区被划分为许多国家,这与泛阿拉伯主义的统一阿拉伯国家的理论相矛盾。当时出现的“宗教主义”(“伊克利米亚”)这个新术语,就是企图为新出现的阿拉伯诸国正名。为了防止混乱,阿卜杜勒·阿拉伊里的理论便应运而生。随着他之后的是阿布德·拉迪夫·沙拉腊。沙拉腊除了强调民族感情的真实性、客观性之外,给“民族”下了定义:种族气质及其行为方式,诸如语言、感情、愿望、目标、抱负的一致性,就是阿拉伯人所谓的“乌玛”,也就是西方的所谓民族。他的贡献在于澄清了四个容易混淆的概念,即认为“祖国”(瓦坦)是人群生活于其中的土地和地带;“人民”(沙伯)是生活在共同地域、有共同政治体制、共同历史渊源的人群;“国家”(达乌拉)是人群在祖国建立的政治组织和制度;而“民族”(乌玛)比“国家”的含义广,比“人民”的范围大,比“祖国”的概念丰富。他的民族概念包括民族语言、理想、抱负、历史遗产和特有的道德精神为其成员纽带。(25) 沙拉腊深入地论证了民族感情,但作为全面论证民族和民族主义的,还应当是阿拉伊里。不过他的名著《阿拉伯人的民族构成》比较难读。它似乎是以不熟悉的方式来论述不熟悉的问题,而且行文艰涩。萨提·胡斯里(26)将阿拉伯民族主义普及于中东地区,而进一步系统发展了的则是米歇尔·阿弗拉克和纳赛尔。关于后者,我有另文论及,此处不再赘述。(27) 三 米歇尔·阿弗拉克是非穆斯林的阿拉伯人,他是大马士革的基督教徒。我在本文第一部分提到主张政教分离的奈吉希·阿佐里,在第二部分提到反对把伊斯兰教作为阿拉伯民族主义基础的夏德蒙德·拉巴斯,都是非穆斯林的阿拉伯民族主义者。 非穆斯林的阿拉伯民族主义者从本世纪30年代起,活跃于阿拉伯世界的政治舞台之上。他们的代表人物首推凯哈里利·伊斯凯达尔·库鲁伯。他虽然是一个正统的基督教徒,但言论却很象正统的巴勒斯坦人。1931年他在开罗发表了《拥抱伊斯兰教吧,基督教徒!》他从人类都需要宗教、但又不要把宗教作为压迫其他民族的工具的前提下,来分析阿拉伯基督教徒与穆斯林之间的关系的。他指出,产生于东方的宗教后来成为欧洲人的信仰,后来欧洲人又设法用宗教来统治东方,在宗教范围内排挤基督教徒,把阿拉伯民族视为劣等民族,扭曲了东方传去宗教的仁爱本意。既然上帝的宗教从古到今都是一个,区别只是形式不同,因而应当摒弃门户之见,基督教徒应当同穆斯林团结起来,共同反对欧洲人的压迫。他号召阿拉伯基督徒和穆斯林一起,从英国人及其他外国帝国主义者和犹太复国主义者的枷锁下解放出来。他的团结起来、共同对敌的主旨,是他思想中的可贵之处。 值得提出的是阿卜德·拉赫曼·巴扎兹,他系统而合乎逻辑又用完美的形式,总结了阿拉伯民族主义与伊斯兰教的关系问题。他在《阿拉伯民族主义与宗教》中断定,阿拉伯民族主义和伊斯兰教几乎在一切方面都是一致的。伊斯兰教是一个政治性的宗教,是阿拉伯人自己的宗教。他强调指出,作为一个穆斯林,决不应当轻视伊斯兰教产生以前的阿拉伯历史,它和后来的历史有不可分割的继承性。在他看来,只要把民族主义界定为“一个政治和社会概念,一个基于语言、历史、文化、习惯和道德的意识形态与运动”,(28)就可以把伊斯兰教看作是阿拉伯民族的天才贡献,而穆罕默德就可以视为阿拉伯的民族英雄。这样,阿拉伯的非穆斯林就可以完全接受阿拉伯民族主义的基石是伊斯兰教基石的结论。他明确表示他是阿拉伯民族主义者,而不是泛伊斯兰主义者,(29)而且阿拉伯基督徒中忠诚的民族主义者都必须懂得,伊斯兰文明是阿拉伯民族文化遗产中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作为一个阿拉伯民族主义者必须同穆斯林兄弟一起爱护它。 巴扎兹为了论证他的理论,提到了阿拉伯基督徒康士坦丁·祖莱克。祖莱克曾以一个基督徒的身份,发表了纪念先知穆罕默德诞辰的讲演,认为每个阿拉伯人,不论其宗教和教派如何,都有崇敬先知的天职和关心伊斯兰教的信仰。先知的功绩是统一了阿拉伯人,使他们从纷争的人群变成了统一的整体。另一位阿拉伯基督徒查理斯·马里克在《近东:寻求真理》一文中反映出比祖莱克更稳健的意见,详细阐述了“伊斯兰教何处去”的问题。(30)他指出,对近东的基督徒而言,伊斯兰文化在深层上说是他们的文化。他围绕这个问题,提出了涵盖面颇广的、带有总结性的38个问题,号召用一颗纯洁的心和一个真诚而不懈的坚定意志,去探索和发现这些问题的全部真理。纳比赫·阿明·法里斯在1947年发表的讲话中,发挥了马里克和祖莱克的观点。不过,他把阿拉伯民族主义上溯得很远,认为“先知的诞生即是阿拉伯民族主义的诞生。”(31)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