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网-历史之家、历史上的今天!

历史网-中国历史之家、历史上的今天、历史朝代顺序表、历史人物故事、看历史、新都网、历史春秋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世界史 > 世界古代中古史 >

日本畿内庄园解体过程中的商品经济

http://www.newdu.com 2017-08-28 《武汉大学学报(社科版 童云扬 参加讨论

(一)
    杉山博在《庄园解体过程之研究》中说,日本庄园的解体,从外部、上部来说,是由于武士的介入;从内部、下部来说,是由于庄民的自立化。他还列举一系列反映武士介入与庄民自立的种种事例,如镰仓幕府在庄园设置集庄官与地方军政长官职能于一身的“地头”、幕府怂恿地头强迫庄园领主接受平分庄地的“下地中分”、室町幕府实行征收庄园领主一半年贡收入进而征收一半庄地以充当武士军费开支的“半济”及镰仓、室町时期的农民逃亡与起义……等等①。这就是说,日本庄园制是由于长时期的地头庄官与农民的反对庄园领主的斗争而解体的。至于庄园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商品经济的发展,并不被视为考察庄园制解体的直接因素。这种以地头庄官等地方领主的武士运动和农民的反庄园制的斗争为全线来说明日本庄园解体的思路,可说是日本庄园史研究者的一种共识②。
    在12世纪普遍形成的由地方开发领主向中央僧俗贵族寄进而成立的寄进型庄园中,中央贵族在名义上对庄园拥有领有权并据以取得年贡,但却不能不把实际管理庄园的庄务权以庄官的名义委诸开发领主。这些拥有庄官名义的开发领主在武士兴起的浪潮中不断武士化而取得幕府御家人的地位,又成为幕府派驻庄园的地头及管辖地头的守护,使每个庄园都存在庄园领主--庄官--庄民和幕府-地头--庄民这一双重统治体制。在这种体制下的地头,一方面兼有庄官的职权,为庄园领主催征年贡和统治庄民;一方面又以幕府地方军政长官的名义对抗庄园领主,成为能上抗庄园领主、下压庄园农民的一大中间势力。正是这种势力,使寄进型庄园从存在之初起,便一直处于农村地方领主与城市庄园贵族的尖锐对立之中。这种不同封建领主集团的长期对立,既易激起农民的反抗,又易瘫痪领主的统治,从而推动了农民运动的持续发展,终于促成日本寄进型庄园的提前解体。可以说,日本寄进型庄园的解体,主要不是由于经济发展而是由于政治矛盾所促成的。正如恩格斯在《关于德国农民战争》中叙述德国封建制度解体时说的那样,“德国从来没有充分发展的封建制度在诸侯的压迫下瓦解”③的。所以,杉山的论断,大体符合日本广大中间、边远地区寄进型庄园解体时的实况。
    畿内型庄园无论从内部阶级构成和经济发展水平方面,都与寄进型庄园有明显区别。畿内型庄园的解体,自有另行探讨的必要。本文拟从商品经济发展的角度来探讨畿内型庄园的解体过程。
    (二)
    关于西欧封建庄园解体与商品经济发展的关系,皮朗说,“老的庄园组织,只适合于缺乏市场因而土地生产物不得不就地消费掉的时代,但当固定的市场出现、保证土地生产物能按时销售的时候,它就必然要让位了”。所以,他指出,在欧洲,“领主制的衰落和商业的发展是成比例地进展着”④的。商业发展水平高的地方,封建庄园的解体就早,反之就晚。但就中世纪的日本来说,情况恰恰相反。商品经济发展水平不高的寄进型庄园,早在14世纪30年代的南北朝内乱期就率先逐步解体,而商品经济发展水平一向处于优越地位的畿内庄园,却推迟到15世纪农民运动高涨和60-70年代应仁、文明之乱时期才开始走向解体。但是,如从商品经济对整个封建体制的冲击程度来看,则畿内型庄园的衰落无疑早于15世纪。
    畿内型庄园所在的畿内、近畿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平在历史上一向高于广大中间边远地带。在庄园制时代以前,畿内拥有在全日本最为发达的条里制水稻作业⑤,有在全日本为数最多的非农业的隶属的技术劳动者⑥,有联结全日本各水陆官道的中枢地位,有集中全日本各地财富的权力中心和消费这些财富的城市人口。这一切,即使在庄园贵族致力于家产自给经济的年代里,也是自给经济的一种潜在对立因素。一到庄园商业发轫的13世纪中叶前后,这种潜在的因素,便迅速在畿内明朗化起来。标志领主自给经济解体的名的分化,在畿内最为普遍⑦。出现庄园市场的中心地带虽不在畿内,但就畿内的15个庄园市场来说,有2/3是出现在南北朝以前⑧。代钱纳虽主要集中在中间地带,但在1250年前畿内代钱纳事例居于全日本的首位,超过其他地区总和的一倍⑨。以后迅速减少,则主要是庄园领主在远地收钱、在近地征收实物的租税政策所致,并非畿内商品经济发展程度的反映。
    庄园解体期的14、15世纪畿内商品经济发展情况,在许多经济史著作中都有突出的描述,今从以下5 个方面说明庄园解体期畿内及其周边商品经济发展的水平和趋势。
    第一,农业中自给经济的名田经营迅速向从事商品生产的自立小农经营转化。
    畿内名田经营不同于中间和边远地区,名田规模比较均等。名田内部等级差别与经济权力也不如中间边远地区那么悬殊。在名主百姓与庄园领主之间,没有强大的地方领主势力⑩。在名田体制健全的中世前期,庄园耕地多由领主的自营田和名主保有的名田组成(11)。自营田中的“佃”,由名主、小百姓提供力役劳动,收获物全归领主。自营田中的另一部分是每年一度租给小百姓耕种的“散田”,小百姓向领主交纳年贡和公事。名田的主要部分,由名主自己耕种,向领主交纳羊贡公事。另一部分拨给下人或租给小百姓耕种,名主提供住屋、农具、种籽,为自耕地换取力役,是为“下向农料”的耕作方式。随着时间的推移,小百姓、下人经济实力逐步上升,对土地的权力也逐渐强化,他们耕作的佃、散田、名田的区别日益淡化,于是在庄园领主的土地册中,便出现反映名田解体的名主与大量名主职持有者的田亩记载。所以,名的解体,不仅意味着自给经济的征收机构的崩溃,还意味着小农民的自立化和农民商品经济普遍发展的可能性。因为贫困的小百姓和下人,由从属或隶属地位上升为基本自立的农户,为他们扩大再生产提供了前提。永原认为,南北朝、室町时期农业经济发展的标志之一是“下向农料”的耕作方式的绝迹,便是对小百姓和下人成为独立生产者的重视(12)。近畿播磨国矢野庄旧名解体之后,当时1.5町以下的自立小农民占全体农户总数的77%,经营耕地占全部耕地的40%,这表明了小农民自立经营方向的确立(13)。小农民在自立过程中,促使水稻农业更加集约化,出现适应各种地形、气候的早、中、晚稻,实行二季、三季轮作(14),从而使畿内有些地方的单位面积产量高于东国的3到4倍。自立小农民还广泛开垦已耕地周围的小块旱地,大量种植早地经济作物,为农民由自给经济转向商品经济提供了突破口。有这种能种植适应市场需要的旱地经济作物的优势,又进一步提高了小农民的自立程度(15)。

(责任编辑:admin)
织梦二维码生成器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栏目列表
历史人物
历史学
历史故事
中国史
中国古代史
世界史
中国近代史
考古学
中国现代史
神话故事
民族学
世界历史
军史
佛教故事
文史百科
野史秘闻
历史解密
民间说史
历史名人
老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