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畿内庄园解体过程中的商品经济(4)
第五,在商品经济的侵蚀下庄园领主经济也发生了新变化。 日本庄园制解体、特别在畿内型庄园解体过程中,在商品货币关系呈现广泛发展的条件下,庄园领主本身也发生了某些质的变化。在此过程中,庄园领主制的衰落,不仅表现在领主土地权益数量大小的变化,而且,还出现了领主经济结构中不同经济成分的消长。佐佐木在研究庄园解体过程中领主经济变化的一些典型事例,为我们提供了论证畿内经济在庄园制解体后可能实现由农本而重商的例证(45)。 以14世纪后半叶寄进型庄园解体时期的大德寺为例,该寺成立不久,便成为天皇祈愿所,接受天皇寄进庄园。1325到1339年间,在畿内外的山城、摄津等12国,有庄园7座、所领11处。另外,在京都等地还有一批宅基地。南北朝内乱中,畿外庄园大多易手。据1371年的账目(46),大德寺的收入,有来自两个庄园的年贡钱430贯、来自宅基地的地子钱3贯,再加上其他收入,共得钱439贯、米30石。在支出部分,有维持寺僧40人的经常开支159贯及15项临时开支244贯,共400贯。这些数字表明,(1)收支两抵略有剩余,领主经济还没有发生严重危机;(2)收入的主体仍是庄园年贡,但已有新辟财源的动向,如收地子钱;(3)庄园收入中,实物年贡仅有米30石,如以1石值钱1贯计,仅30贯,只占全收入的6.6%, 表明庄园收入转入钱纳年贡的深度;(4)支出部分,有许多仍注明支拨实物的项目如米、盐、油、炭、衣料等,实际一律用钱支付,说明已不能按传统惯例支拨实物而必须依赖市场了。据上述各节可知,以庄园年贡收入为基础的领主经济,仍可正常维持,但无论在收入和支出方面,都深深卷入货币商品关系之中了。这是14世纪庄园领主经济的实况。 及至15世纪后半叶至16世纪前半叶,畿内型庄园解体,大德寺的下属寺养德院便呈现出一种不同于14世纪后期的庄园领主经济状况(47)。养德院的经济过去是依存于大德寺,也是以庄园的年贡收入为基础的。从1413年至1498年,该院在京都北部及摄津、近江拥有8处庄园和所领。当时庄地面积约79町余,收入年贡米200石、钱8贯左右。但1485至1524年间。养德院曾通过51次买卖、抵押、寄进等方式,共得1町8反余庄园农民的名主职、百姓职、作职等农民的土地权益,年收加地子699石余。另外,又从洛中6处宅地收地子钱12贯余及米1石。如将庄园领主经济中收入的近200石米、8贯钱与从地主经济中收入的近700石米、12贯钱相比较,则可知构成养德院的整个寺院经济的主要成分,已不是庄园领主的年贡而是由收购农民土地权益而得地主性质的加地子地租了。 又以统一运动即将兴起、庄园体制即将全面消失的16世纪前半叶的松原院为例(48),则可看到庄园领主走向地主高利贷化的最终历程。松原院也是大德寺的下属寺,也是依存于大德寺的,也是以庄园制的年贡、公事为其经济基础的。但在15世纪末特别16世纪前半叶,在其经济收入中完全看不到来自庄园的收入。据1498年至1553年留下来的史料,松原院的收入有这样几项:通过买卖百姓职、作职,得9 反地主制性质的土地权益,年收加地子12石4斗;通过宅地出租,年收地子钱2贯;通过发放高利贷祠堂钱,从阿波屋、扇屋商人及堺市商人得相当数额的利息,据说幕府还为此作出月利二分的规定。可见,此时的松原院虽有庄园领主之名,但实际已不再拥有庄园的任何收入了。其整个经济已由于收购小块土地的收租权及发放高利贷而变成地主高利贷经济了。 以上三例都是畿内地区形成较晚、规模较小的寺院庄园领主,在整个庄园体制中,并不具有代表性。但是它们却反映了庄园领主制在商品经济的侵蚀下已逐步向地主高利贷制发展的一般趋势。可以说,13世纪中叶后的畿内庄园普遍开始了由领主自给经济向商品经济的转化。在畿内庄园制进入解体期后,商品经济已逐步呈现出对庄园领主所有制的改造作用。如果这种趋势得以继续发展,日本庄园制解体后,并非注定不能实现由农本而重商的历史转折的。所以,在探讨庄园制解体过程时,是不应把商品经济发展的因素排除在外的。 (三) 在解体期的畿内型庄园制下发展起来的商品经济不同于解体期的寄进型庄园制下的商品经济,它不是以年贡物的贩卖为基础、不是只在流通领域才形成的;而是以小农经济的商品生产为基础、在生产过程中便已形成的。因此,它的存在和发展,也不象寄进型庄园制下的商品经济那样,不要求改变庄园制的所有形式和农民的经营方式,不改变庄园经济的自给性质;而是要求不断改变庄园制的所有形式和农民的经营方式,要求改变庄园制的自给经济的分工体制,要求扩大非庄园制的地域的农业、手工业与商业的社会分工和城乡的社会分工,推动整个社会经济实现由农本而重商的过渡。 日本中世的历史并没有直线地向前发展,由于占有全日本94%以上的耕地和人口的是分布在广大中间边远地区的寄进型庄园(49),由于寄进型庄园的内部结构的特点,造成了力图强化城乡封建农本经济的地方领主势力对畿内的层层包围,使畿内农民运动被镇压、自治城市被城下町化,终致在地方领主联合政权的统治下,使畿内庄园制解体中出现的由农本而重商的历史动向,又被推回再度强化农本经济的老路。 “一般和整个说来,经济运动定会为自己开辟道路”(50),畿内商品经济一度自由发展的影响,仍在后来日本近代化过程中打下了自己的烙印。中世末期农村的商品生产流通和城市的商业手工业自由发展以形成国内市场的道路,虽由于整个领主统治势力进驻城市而受阻,但绕过领主驻在的城市而先从农村形成国内市场的动向仍在前进(51),这应是15、16世纪畿内农村商品经济自由发展势头的结果。日本封建领主的集居城市,使整个领主阶级赖以生存的基础不再限于土地权益,而且要求拥有市场经济的权益,使领主的各个阶层都在不同程度上转入商品经济的漩涡,导致明治时期上层领主的普遍分化和纷纷由土地贵族转化为货币贵族;导致领主下层的没落武士成批出现成强有力的维新指导者。中世以后的城市商人虽然由于城市的城下町化而御用商人化,但当维新运动进入倒幕以后也能解囊向维新政权作政治投资,当不外是出于对昔日海外豪商地位的憧憬。总之,完成日本由农本而重商的历史转折的明治维新,既是在广大农民和城市贫民运动的推动下进行的,又带有相当明显的上层的和渐进的性质,这种情况,说明了中世庄园解体后商品经济自由发展势头受阻的后果,也说明了这种势头曲折前进的历史必然。中世庄园解体后畿内商品经济的发展,不失为日本实现由农本而重商的历史转折的第一个回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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