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3年的第四次中东战争,埃叙军队以突然袭击拉开了战幕,这使自称“军事大国”的以色列陷入被动的泥潭,遭受了重大损失。战后,各国军界纷纷评说以军初期失利的原因,认为是由于埃叙军队战前成功地组织了战略欺骗、埃叙军队选择了最为有利的开战时间和以军的情报掌握不准等等。对上述原因我并无悖议。但通过对已有资料的研究,笔者认为,以军战争初期失利的主要原因还在于战略指导的失误。 一、过于信赖事实上已经失灵的“遏制战略”,影响了临战准备。 1967年的“六·五”战争结束以后,深信自己战无不胜的以色列确定了“遏制战略”这样一条国家安全政策。所谓遏制,实质是指让对方通过对战争的利害得失作出合理的判断而产生恐惧心理,进而使其不敢发动战争。一般来说,这种目的的实现,首先是以强大的军事实力为后盾的。以色列的遏制战略的基本设想是:在短期内,加强对危险地区的防御,在军事上保持快速反应能力,严密警戒边界,随时击退阿拉伯人的进攻,以这种实力打消阿拉伯国家的进攻念头。同时,不断发展本国的综合国力,保持战争潜力,以军事上的绝对优势迫使阿拉伯人放弃继续战斗的意志。以色列认为,“遏制战略”成立的基本条件有两点:一是埃军渡过苏伊士运河发动进攻时,在其桥头阵地的初期阶段就会被以军的快速反击所粉碎。正象国防部长摩西·达扬所宣称的那样:“任何企图渡过运河的埃及军队都将在24小时内被消灭”(《陆上自卫队干部学校记事》1978年10-12月号)。所以,他们坚信,在“遏制战略”的威慑下,埃军是不会冒险发动战争的。二是如果埃及因此不发动战争,那么其它阿拉伯国家也不会单独轻举妄动。这一战略和两个基本条件,在埃及面临“六·五”战争的军事遭到失败,经济濒于崩溃,政治处于孤立的时期,应该说是成立的。但到了第四次中东战争爆发之前的1973年,形势却发生了变化。埃及得到了苏联军事上的援助,得到了越来越多国家的支持。而这个时期,以色列却仍认为“六·五”战争的事实已向阿拉伯人证明了以色列军事力量的强大和阿拉伯军队的不堪一击。而这种证明恰好为遏制战略增加了威慑力。达扬和他的同事们认为:以军第一线守备旅的坦克营就能够击退阿拉伯国家军队的骨干分队;空军也具有压倒阿拉伯国家萨姆防空导弹火网的能力(《中东战争全史》解放军出版社,日本田上四郎著,第364页)。所以,在后来的国防发展道路的选择上,要么是使防务的努力继续下去,要么是转向重视加强未来的国防措施。以色列不顾事实上潜伏的危险,选择了后者。从此,以色列的国防政策开始出现“松动”。国防预算由1970年占国民生产总值的26%削减到1973年的20%;减少了第一线守备兵力,把劳力和资金一方面向民间公司开放,一方面重点用在军事工业上,以加强武器装备的自给体制;士兵的服役期限从36个月缩短为33个月,预备役训练的时间也减少了一倍;甚至连西奈和戈兰两个热点方向的阵地都缩小了。到1970年,巴列夫防线的支撑点已从最初的40个逐渐减少到16个,埃以双方力量对比变成了12∶1,第一线兵力竟达30∶1(《中东战争全史》,第364页)。这种力量对比的高速“逆转”说明,以色列“遏制战略”的设想和成立的基本条件已不复存在,也就是说,阿拉伯国家已经具备了主动进攻的能力。然而,以色列对此没有作出任何反应,仍坚持认为:“以色列对阿拉伯国家的‘遏制战略’正在发挥着有效作用,今后十年内可以维持现状。”(《中东战争全史》,第360页)事实上,这种盲目的自信和实际力量的脆弱,正好成了阿拉伯国家所谋求的突然发起进攻的最为理想的条件。由此可见,以色列在战争初期的失利,是因为错误地估计了形势,没有及时对国防战略作出相应的调整,缺乏必要的临战准备。 二、坚持并不成立的两条假设,致使战略判断失误。 以色列具有比较庞大的情报系统,对埃及进行战争准备的动向早有察觉,并作出了分析判断。但由于“六·五”战争的迅速胜利和一度占有的军事优势,以及由此产生的自信,使以军的情报部门,甚至包括统帅部都产生了严重的麻痹轻敌情绪,从而导致了战略判断的失误。以色列情报部长泽拉对埃及能否发动战争曾提出两条假设:第一,埃及在能够轰炸以军机场、瘫痪以空军之前是不会发动进攻的,而要具备这种能力恐怕要到1975年-1976年;第二,叙利亚没有能力单独发动进攻(《中东战争全史》,第383页)。第四次中东战争爆发之前,以色列情报部门把这两条假设奉为金科玉律。凡是符合这种假设的情报资料就搜集,反之,就拒之门外。使用资料是为了验证这种假设,情报成了假设的证明和注解,而不是对假设的修正。由于这种假设本身就是脱离实际的一厢情愿,所以,由假设推导出来的判断结论也必然是错误的。比如,他们认为“埃及到1975-1976年才具有轰炸以色列机场、瘫痪以色列空军的能力”,而事实上,埃及空军在“六·五”战争之后恢复发展很快。他们在总结战争失败教训的基础上,制定了空军重建计划,新建和重建了指挥中枢、指挥控制机构、早期预警系统、通信联络和导航设施。飞行员注重利用现有基地进行起飞、着陆训练,提高在各种条件下的适应能力和实战条件下超低空攻击技术。此外,还将“幻影”式飞机作为“米格”--21式飞机的空战目标进行反复训练;直升机飞行员反复组织夜间人员着陆和器材空投训练。为提高各种专业军官的技术水平,安排他们到军外、国外进修,并采取各种手段提高他们的预防故障和排除故障的技术;地面指挥人员重视提高在电子干扰下进行指挥的能力。在“必将雪耻,重振军威”的情绪激励下,1973年埃及空军的飞行小时为1967年的2.5倍;战斗轰炸机的起飞次数提高了18倍,轰炸次数提高了21倍(上述资料参照“第四次中东战争讨论会资料”--《埃及空军在十月战争中的作用》),由此使空军的技术、战术水平大幅度提高。从飞机的数量对比方面看,阿拉伯国家也占有绝对优势。10月6日开战时,阿以空军兵力对比是:埃及、叙利亚和伊拉克等国共拥有作战飞机1254架,而以色列只有468架,实力对比为2.7∶1(飞机的技术、战术性能基本相同)。这说明,阿拉伯国家在1973年已经具备以军“假设”中认为不能具备的“轰炸机场”的能力。事实上,战争一开始,阿拉伯空军就炸毁以色列设在吉夫加法、萨马代和阿里什的空军基地,压制了12个“霍克”导弹基地及指挥中枢、雷达基地和电子干扰站。由此可见,以军对阿拉伯国家空军实力和发展水平的推断是错误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