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第安人问题,是美国社会发展进程中的一个重要问题。美国政府对印第安人的政策,经历了一个错综复杂的演变过程,其大致可分为五个阶段,而各个阶段所采取的政策,往往是不同的。这些政策不仅对印第安人的历史命运和传统文化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而且对美国社会历史的发展也起了不可低估的作用。本文试图对此作点探讨,以就正于学界前辈与同仁。 怀柔笼络稳边疆,武力高压镇内地 第一阶段(从建国初至1830年),美国政府对印第安人采取“怀柔笼络稳边疆,武力高压镇内地”的政策。 刚刚诞生的美国,面临着十分严峻的局势。一方面,处在英国、法国、西班牙等殖民主义者包围之中,新生的共和国随时有被扼杀的危险;另一方面,又面临着严重的经济困难,通货膨胀严重,国家财政入不敷出,综合国力十分薄弱。再加上在欧洲列强的怂恿、唆使下,美国边境印第安人不断与白人发生流血冲突,边境局势动荡不安。而当时,印第安人却拥有广袤的土地,且资源丰富,令人眼红。因此,如何处理与印第安人的关系,即采取何种印第安人政策成为摆在联邦政府面前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 为了国家的安全和边疆地区的稳定,为了出售印第安人世代居住的西部土地来充实国库和开发印第安地区的资源以渡经济难关,从建国初到19世纪30年代,美国政府对边疆印第安人采取了“怀柔笼络、分别控制”的政策。首先,注重发展与印第安人的“友谊”,努力树立“和善友好”的形象。早期美国政府曾主动邀请印第安人代表团访问华盛顿,给予隆重的接待,并与印第安领导人交换礼物。其次,在法律上给予印第安人一定的地位。例如宪法第一条第八款规定:“国会有权……管理对外国的、各州之间的以及土著部落的贸易。”1790年通过《贸易交往法》进一步赋予国会处理印第安人事务的全权,强调“只有联邦立法机关而非各州地方政府能够同土著部落举行谈判和订立条约”。〔1 〕最后,设置专门机构,负责处理印第安人事务。1776年政府成立了“印第安事务临时委员会”。1806年设立印第安贸易局。在此基础上于1824年设置了印第安事务署,负责管理全国印第安事务。 当然,美国政府对印第安人实行怀柔和管理控制政策的目的绝不是真正给印第安人以平等地位,而是软硬兼施、分而治之。对边疆印第安人因鞭长莫及,采取貌似友善的态度,而对内地印第安人则采取“顺吾者昌,逆吾者亡”的态度;对那些抗拒白人文化渗透、拒绝交出土地的印第安人,则不惜诉诸武力,迫其就范,1794年发生的“倒树之战”最为典型。可见,早期美国政府对印第安人政策虽然具有两面性,但从根本上说,是能笼络者笼络之,能利用者利用之,如遇反抗者则镇压之、消灭之。这些政策虽然通过法律形式,确定了印第安人在美国社会中的特殊地位,使印第安人具有同联邦政府谈判、订约的权利,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印第安人的自尊,保护了印第安人的利益,但从根本上说,是满足了上升时期美国资产阶级的要求,适应了美国资本主义发展的需要。实际上,只要西部边疆印第安人仍保留大量尚未开垦的土地,白人社会和部落社会也就不可能建立起真正的“友好”合作关系,白人必然会去掠夺,两者之间的矛盾必然会日益尖锐,政府也必定会为白人的利益对印第安人采取更加赤裸和残酷的政策。 西迁印第安人,推行保留地制 第二阶段(1830-1880年),美国政府采取强迫印第安人西迁,推行保留地制,实行种族隔离的政策。这一政策是杰克逊当选总统后开始实行的。 当时美国政府对印第安人政策的改变,主要是美国国内多种因素综合运作的结果。第一,基于国内经济的发展,美国政府急欲拓展白人的生存空间。19世纪上半期,美国资本主义有了很大的发展。随着人口的激增和大量移民的涌入,东部变得拥挤起来,白人社会在土地资源方面承受着越来越大的压力。于是密西西比河以西的广袤土地成为人们关注的目标。把东部印第安人迁往西部,不仅成为白人社会拓展生存空间问题的新选择,而且也是联邦政府减轻东部人口和土地压力的最有效途径。第二,为了消除种族冲突,将印第安人与白人隔离开来。尽管早期美国政府曾对印第安人采取怀柔政策,避免正面冲突,然而由于白人对印第安人的种族歧视和巨大的文化差异,白人完全不愿和印第安人“比肩而居”。〔2〕东部地区的印第安人与白人混居, 两者经常发生血腥的种族冲突;西部的游猎印第安人也不断袭击和骚扰边疆的白人移民。而越来越多的边疆白人移民则强烈呼吁政府对他们加以保护,限制印第安人的范围,“应该将印第安人置于他们自己的地方”。美国政府在种种压力下多次对印第安人用兵,但效果不大。现实使美国统治者意识到,印第安人与白人不可能同居一处而相安无事,与其让印第安人无休止地抵抗下去,不如在他们传统的领地上圈给他们一些地盘,既可从中获得大量剩余土地,又可避免与之发生冲突。第三,印第安人的无力抗争使得西迁和保留地制的推行成为可能。由于白人的不断侵袭,印第安部落不断遭受到毁灭性的打击。印第安人不仅饱尝连年战乱的蹂躏,还经受了疾病瘟疫的摧残,致使人口锐减,力量衰微,逐渐陷入无力与白人社会抗争的境地,最终被赶往西部,圈进保留地。 1830年美国国会通过“印第安人迁移方案”,规定原居住在密西西比河东岸的切罗基族、乔克托族、奇卡索族、克里克族和塞米诺尔族印第安人部落(约24万人左右),必须远离家园,由印第安事务署负责迁移到当时美国西部边境的密西西比河西岸的路易斯安娜荒野上,建立1-00多个部族“保留地”,让其居住,使其与白人社会隔离开来。印第安人的西迁,可以说是印第安人历史上十分悲惨的一页。印第安人把他们向西退却的道路称作“血泪之路”。可以说,随后美国西部文明的建立正是以牺牲印第安人为代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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