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近代欧洲绝对君主制
一、绝对君主制的概念与性质 中世纪后期和近代早期,欧洲多数重要国家都先后建立起集权的君主制度。这种集权君主制首先是在15世纪后期到16世纪初出现于西欧的法国、英国和西班牙,接着出现于北欧的瑞典和东欧的奥地利,最后在17世纪出现于俄国、普鲁士。在西方学术界,对于欧洲这种集权君主制有一个公认的特定概念,即“绝对君主制”(absolute monarchy)或“绝对主义”(absolutism)。 长期以来,我国学术界通常把欧洲这种君主制称作“专制君主制”,或“君主专制制度”、“专制主义王权”。这一名称往往容易与东方国家的皇权专制主义混为一谈。马克思、恩格斯在他们的著作中,如《共产党宣言》、《论住宅问题》和《家庭、国家和私有制的起源》等,在论述近代欧洲这种特有的君主制时,使用的就是“绝对君主制”(die absolute monarchie),以区分于东方帝国的“专制主义(专制制度)”(despotismus)。中文译文把“绝对君主制”翻译成“专制君主制”,不利于我们理解东西方历史发展的差异,不利于理解欧洲向资本主义转变的历史条件和历史过程。因此,我们主张使用“绝对君主制”的概念。[①a] 国外学术界一般认为,绝对君主制的形式特征主要有两个:1.君主是世间的唯一法律来源。当然,如果他破坏了上帝的法律或自然法,人们还保留着某些反抗的权利。2.君主凭借着常备军和官僚机构进行统治[②a]。按照这两个标准,英国都铎和斯图亚特王朝不是典型的绝对君主制,因为它们一直保留着议会,而且英国也没有可与欧洲大陆相比拟的军事官僚机器。因此,一些学者认为,英国不属于绝对君主制。但也有的学者认为,英国的集权君主制是最虚弱的、最短命的绝对君主制[①b]。我们采用这后一种观点。附带说,俄国沙皇专制的性质比较复杂。可以说,它兼有东方专制主义和欧洲绝对主义的特征。 关于绝对君主制的性质和功能,国外学术界有三种观点:1.强调封建贵族是绝对君主制的主要社会基础,认为绝对君主制是封建制度的延续(英国佩里·安德森);2.强调绝对君主制促进资本主义发展的工具性功能,认为绝对君主制是资产阶级国家机器(美国伊曼努尔·沃勒斯坦);3.强调国家的自主性,认为绝对君主制是过渡时期建立在新兴资产阶级与贵族之间均势上的过渡性政体(法国罗兰·穆尼埃)。这三种观点都可以在马克思、恩格斯的著作中找到相应的论述。我们认为,这三种观点都有一定的道理,但都偏执一端。根据马克思恩格斯的论述,根据历史的实际情况,综合起来则可以形成一个比较完整的认识。可以说,绝对君主制是在欧洲封建主义衰落和向资本主义转变这一过渡时期的一种典型的政体形式。它本身是封建君主制的发展,维护封建贵族的利益,但是它也极大地破坏了封建制度,对资本主义的发展起了重要推动作用。 二、绝对君主制的产生 绝对君主制是欧洲封建主义发展的结果,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对封建主义的扬弃。 马克思指出,欧洲封建主义的特征是“土地占有的等级结构以及与此相联系的武装扈从制度”[②b]。其具体表现是分裂、分散的封建权力结构和农奴制的结合。 中世纪欧洲封建制度的权力结构有两个明显特点:因等级分封而造成的间接统治,因权力分散造成的重叠权力。国王通常只是因为血统和占有最大领地的缘故而成为君主,他同其他封臣形成保护与效忠的契约关系。他的权力是极其有限的。在多层领主-封臣关系中,君主和大领主不能直接行使对所有居民的统治权力。由于封地(采邑)有各种不同的来源,有的封臣不只效忠于一个大领主。唯一拥有全欧性权力的是罗马天主教会,但教会的权力主要是意识形态方面的;罗马教会也是一个大领主,星罗棋布的教堂、修道院,也占有土地并行使司法权。因此,君主、贵族、主教、自治城市等等构成重叠的、犬牙交错的权力网络。如果以权力统一、领土明确为国家标准,当时欧洲几乎谈不上有“国家”。农奴制是封建权力结构的经济基础,因为农奴对领主的依附关系与领主的直接司法权是相辅相成的。 但是,国王毕竟享有名义上的世俗最高权力。他可以在庄严的场合召见领主,和他们商议国家大事。尤其在军事活动中,他是当然的统帅。军事性是欧洲封建领主的社会属性。封建领主是以战争为职业的土地所有者阶级。欧洲封建社会内部的典型竞争手段是军事,而国王的权力正是在这种军事竞争中发展起来的。在11~13世纪的中世纪盛世,在反对地方封建诸侯、教会权力或外来入侵者的斗争中,王权的集权化已经缓慢地进行着。 14、15世纪的“封建主义危机”是欧洲历史的一个转折点。农奴制在“封建主义危机”中衰落了。饥荒、黑死病、战争接踵而至。人口大量死亡,人口与土地的比率变得有利于农民。农奴制瓦解了。安德森指出:“到1450年,在法国、英国、德国西部、意大利北部和西班牙大部分地区,用奴隶般的劳动耕作领主土地已不合时宜了。”[①c]当然,农奴制的瓦解并不意味着封建关系的彻底终结。私人超经济强制、人身依附关系、直接生产者与生产工具相结合这些封建生产关系的特征并未完全消失。但农奴制的瓦解毕竟削弱了封建领主的权力。 逐渐发展起来的货币经济和13~15世纪的军事革命使得君主在军事竞争中占据了明显的优势。一方面,君主为了进行长时间的战争,实行兵役免除税:骑士可以用货币来替代一年40天的兵役。君主可以用钱来雇佣职业士兵。另一方面,军事方面的一系列变革也使重甲骑兵变得过时了。先是长矛和硬弓团队显示了对重甲骑兵团的优势。接着各种火器,尤其是大炮引进来了。武器的改进有利于君主。因为君主比封臣有更大的能力征集或调动资金来购置大炮。面对大炮,城堡不再是保护封建领主安全的屏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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