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一千纪中叶在恒河流域出现的印度“第二次城市革命”中,以骄萨罗和摩揭陀为首的强大的君主国崛起并逐渐占了上风,摩揭陀最终在吞并邻国的战争中取胜。孔雀王朝在此基础上建立了第一个统一南亚大部领土的帝国。在这个过程中,在印度的西北部和东北部也产生了带有共和制色彩的政体。从佛经文献的记载看,在公元前六世纪佛的时代,恒河中下游有着以强大的跋耆共和国为首的一批共和国;据希腊作家记载,在亚历山大率马其顿军入侵印度时,希腊人目睹印度西北部的一些带有民主色彩的自治政体;直至笈多王朝在公元四世纪武力征服北印度大部领土时,还有西部一些共和国存在的记载。由此可见,共和政体在印度历史上曾有过一度辉煌,前后存在了近一千年。 印度古代共和政体:刹帝利军事种姓的集体权力机构 这个时期的特点是君主政体和共和政体都在种姓制的框架中存在。种姓制这时趋于成熟,成为印度文化的标志和最稳定的社会结构。它是正统婆罗门教的社会基石,就连反婆罗门的派别也只能在它的框架中求生存,所争论的只是在它的等级制中各种姓的相对地位。例如两个高级种姓即婆罗门和刹帝利谁高谁低。佛教主张刹帝利高于婆罗门,这并不是偶然的。佛所出身的释迦共和国和其他许多共和国实际上都是刹帝利军事种姓集团的集体权力机构。而在由吠陀社会发展来的君主政体中,君权神授的概念已逐渐确立,婆罗门祭司是传达神意的媒介。君主靠武力和政治手段夺取政权,往往并不能立即使社会承认其血统高贵、纯粹,就要靠婆罗门的支持来巩固王权。婆罗门与王权结合。使其在种姓等级阶梯中占有至高无上的地位。但是在共和政体中,每个男性成员都是“王者”、“罗耆”,一个共同体中有成千上万的“王者”,都属于一个刹帝利种姓的一个支系。他们的权力来自于他们全体对自然资源和生产资料的控制,来自于全民皆兵的对外军事力量。这种权力不与居住在他们的领土上的外族人分享,包括经商的、做工的,奴隶更不用说了。因此,即使是在婆罗门教占主导地位的共和国里,刹帝利种姓的权威也是不可动摇的。有些共和国以其强悍的军事力量著称。大约与佛同时代的梵文语法家帕你尼曾列举一些“尚武的共和国”(Ayudhajivins)。〔1〕他在谈到跋耆这个政治共同体时, 指出它的政治体制为“罗耆家族组成的共和国”(Ganarajakula),也就是由刹帝利种姓支系构成的政治共同体。〔2〕亚历山大来到印度时,也屡屡遭遇尚武强悍的共和国。 在解释国家起源的争论中,人们往往提出对外军事斗争的需要是促使领袖个人权力增长并形成王权的重要因素。但是从印度北方早期国家形成的过程来看,你死我活的军事竞争既可以促进以常备军为主要军事力量的君主制国家机器的形成,也可以促成全民皆兵的共和政体的形成。这种现象也不仅限于印度。希腊的斯巴达就是以全民皆兵的尚武精神著称的非君主政体。 由于有关这个时期的共和国的信息主要来自佛教和耆那教文献,我们对于东北地区异教发祥地的共和国略有所知。也由于这个时期印度北方的文化和政治重心已向东移,在恒河中下游产生了最强大、最成熟的国家,佛教和耆那教都对当时发生的社会分化与巨变,对于国家的产生和根源作出描述和解释。而沿吠陀传统而来的婆罗门教也对国家的产生和起源提出了理论根据。不同宗教体系提出的正统和非正统的政治学说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君主制和共和制在意识形态上的分歧与对立。 政治学说:婆罗门教与佛教的对立 吠陀时期的神话以神与阿修罗的战争为背景,表现出以因陀罗为代表的军事领袖的必要性。这种必要性发展成为王权的理论基础之一。在吠陀社会逐渐向国家发展的过程中,婆罗门教的王权理论也逐渐成熟。王权理论在以后成书的各种婆罗门教文献中都有所阐述发挥,例如史诗《摩诃婆罗多》、《往事书》、《政事论》以及《摩奴法典》。不过由于王权思想不是本文的研究对象,这里不必详述,仅为了与反专制主义理论思潮进行对比,略述其轮廓。 婆罗门教王权理论的大意是,在远古的大同世界衰落之时,发生了干旱,出现了大鱼吃小鱼的混乱局面。也就是说,在自然资源紧张的情况下,社会出现了不平等和压迫。人们开会商讨还是不能解决问题,最后不得不求助于神。神指定摩奴为王。摩奴最初不情愿接受这个统治的职责和行使惩罚的权力。最后同意以人民生产的谷物的十分之一,牲畜的五分之一,最美丽的年轻女子和人民所积功德的四分之一为报酬,来行使国王的职责。〔3 〕总之,国王的权力是神给的,人民为了被统治必须付出代价。 在历史进程中,王权神授的思想进一步发展完善。在《政事论》(约前2-2世纪)中, 骄底里耶论述国家机器的构成应为“七支”(Saptanga),即国王、大臣、国土、设防的都城、国库、军队或强制机构、盟友。〔4〕《摩奴法典》则明确指出, 国王是神指定来保护人民的,是由战神、风神、死神、太阳神、火神、水神、月神、财神的颗粒组成的。因此国王光辉照人,威力无比,臣民都必须服从。〔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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