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这种“君权神授”和“君神合一”的国家观和王权观相对照的是佛教对国家起源和存在的论述。佛教也追溯远古的大同世界,那时连人的身体都是透明发亮的。可是有人开始品尝了泥土的滋味,觉得味美,贪婪之心顿起,人体也就变得污浊,各种争夺和社会弊端由此产生。社会的混乱越来越不堪忍受,人民决定选举一个相貌最端正、最受爱戴、最有吸引力、最能干的人来主持公道。这个人称作Mahā-sammata,佛经解释为“大选举产生”之意。〔6 〕这位领袖人物接着又被称为Khattiya,即梵文的“刹帝利”Kshatriya。 不过佛经对这个词的词源的解释不同于婆罗门教文献对“刹帝利”的词源的解释。梵文的“刹帝利”一词来自Kshatra,即武力或权力。而佛经解释Khattiya 的词源为“土地的主人”(可能来自梵文土地kshetra一词), 也称为“罗耆”(Raja),因为他像光辉一样具有魅力(raj为动词词根, 意为“闪耀”)。既然这位领袖是大家选出来的,大家就要给他报酬,每人要拿出一些稻米来;他则要行使权威、扶正抑邪、维护社会安定。〔7〕也就是说,领袖和推选他的民众的关系是契约的关系,无须神的旨意。选出来的领袖虽然也称作“罗耆”即王,比起神授君权的王来,其权力自然受到很多限制。当然,推选出来的领袖也可能建立君主制国家,历史上不乏这样的例子。希罗多就曾描述一个狡黠的米底人如何通过争取民心被推选为王,把米底建成君主国家。〔8〕但是, 从佛本人出身于共和国并一生支持共和国的事业来看,佛经文献提出的以契约为基础的“罗耆”既无以长子继承制为代表的亲族体系对王权的支持,又无神意的支持,更像是共和国的领袖,而不像是君主。 在共和制和君主制的激烈竞争中,共和国怎样才能保持繁荣强盛呢?释迦牟尼作为共和国的支持者也提出了一套见解。这段著名的论述以两种场合见著于佛经文献。一次的背景是释迦牟尼向栗占婆--跋耆共和国联盟的成员之一--的代表解释共和国应该如何保持长盛不衰;〔9〕另一个背景是摩揭陀君主阿耆世遣派婆罗门大臣瓦梭伽罗前往释迦牟尼处,请教如何才能攻破强大的跋耆共和国。佛没有直接回答他的问题,却逐条询问弟子阿难,跋耆共和国是否维护他所谈到的那些原则。佛听到阿难回答跋耆共和国确实遵守了那些原则,宣布说,照这样下去跋耆共和国是打不倒的。〔10〕佛所说的原则简言之可归纳为七条:一,按时召集大会;二,团结一致;三,遵守古老的规章;四,听从长老的话;五,不强留或绑架本族的妇女;六,膜拜城里城外的庙堂(chetiyas),不废供养;七,护佑和供养高僧,使他们能从远道而来,生活舒适。〔11〕佛的这七条,总结起来就是要跋耆人遵循民主传统,即召开全体大会和听从长老意见的传统,并支持宗教,包括遵循当地古老的宗教习俗和支持佛教这个新的意识形态。〔12〕可见释迦牟尼本人把佛教与共和国如何紧密的联系在一起,如何把佛教--共和国的联盟与婆罗门教--君主国的联盟相对立,提出了与君主制截然不同的国家理论。 恒河中下游的共和国 在佛所生活的时代,恒河中下游有强大的跋耆共和国联盟。这个联盟有多少成员构成,每个成员是否都是共和国,是个有争议的问题。各种信息来源对此记载不一,说明它有可能不是个稳定的联盟。在群雄争立的时代,军事斗争的需要可能造成重新组盟。可以肯定的是,跋耆共和国联盟最主要的成员是以吠舍厘为中心的栗占婆;其次是以米提罗为中心的毗提诃;耆那教大师大雄出生在吠舍厘附近的一个小共和国,叫做那雅(Naya),也是联盟的一员。跋耆联盟之外,释迦共和国不是大国却很有名,因为它造就了释迦牟尼。摩罗共和国(Mallas)是佛经列举的十六大国之一。还有一些不大出名的共和性质的政治共同体。我们对于这些共和国的了解都很有限,只知道它们不同于君主国,每个国家都有或成千或上万的“王者”,也就是男性公民。现只能借助耆那教和佛教文献对最强大的跋耆共和国联盟和著名的释迦共和国做简单的描述。 跋耆共和国联盟的首都即栗占婆的都城为吠舍厘,当时是一座著名的繁华城市。《佛本生故事》说城中常有7707名王者居住,并有同样数量的副王、军事首领和管家人居住。城周有三重墙,有三座带城楼的城门。〔13〕这里的7707人显然不是统计数字。“王者”可以理解为成年男性公民,可能是一家之长。前面曾提到语法家帕你尼谓跋耆共和国是“罗耆家族构成的共同体”。骄底里耶也把栗占婆和跋耆归类到“以‘王者’为头御的共和国”。〔14〕副王可能是未成年或在家中尚未当权的男子。“王者”、“副王”、“军事首领”、“管家人”等称谓都与君主国的统治机构中的各种称谓相同,但含义绝非一样。“王者”一类称呼只能说明共和国的全权公民属于刹帝利种姓。总的来说,吠舍厘城至少居住着几万居民,其中有全权的公民,也有他们的家属和服务人员。玄奘于公元七世纪初到印度时,记载吠舍厘城已是一片废墟,人口很少,旧城基“周六七十里,宫城周四五里”。〔15〕玄奘距跋耆共和国联盟的灭亡已近千年,但栗占婆人的共同体在联盟灭亡之后一直存在到公元四世纪以后,其都城也未见迁移。玄奘在六世纪看到的遗址有可能反映吠舍厘城当年的规模。他说的“宫城”有可能是内层城墙围住的地方。 我们对于跋耆共和国联盟如何行使主权、进行行政管理,所知甚少。前面提到佛曾解释,只要跋耆人经常召开大会、尊重长老、礼佛拜塔等等,就能繁荣昌盛。阿难也曾向佛报告跋耆人是在遵守这些原则。其中,栗占婆的公民集会称为“加纳”(Gana)或“僧伽”(Sangha),前者意为“众多”,后者意为“集合体”,佛教僧团的组织“僧伽”即源于此。栗占婆的全体几千公民参加这个大会是可能的。但这样的大会只能对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处理日常具体事务还要有规模较小的机构。耆那教文献经常提到“栗占婆的九王会议”(nava Lecchaī ganar āyas)可能就是指首领和八个家族之长组成的议事机构。 政府事物的执行可能是由首王、副王、将军、财务官员组成的机构进行。〔16〕具体的司法、行政程序如何,我们没有资料可询。但是作为国家,它也行使国家机器的职能。佛经中有一段对话提到,就是在那些共和国里,例如跋耆和罗摩那里,只要是在国家的领土里,该被判死罪的就会被判死罪,该被罚的就会被罚,该被驱逐的就会被驱逐。〔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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