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主义萌芽问题新论(5)
4 有一种意见以为,在西欧以外的国家,譬如中国这样的国家,未发现像西欧那样的“外放分工制度”(putting-out system), 因而不能说它有资本主义萌芽。这种看法恐怕不妥。 这只是形式问题,而不是本质问题。判断是否存在资本主义“萌芽”,主要应看是否有新的生产关系产生:(1 )看它的生产是否以利润的追求或以出售为主;(2)看它是否采用了工资雇佣劳动形式;(3)看劳动者是否摆脱了依附关系而拥有人身自由。离开了这些标准,即避开争论的本质问题,来谈是否存在“萌芽”问题,在学术上是没有意义的。我们说在西欧之外在历史上存在着资本主义萌芽,认为这在奥斯曼、中国和日本都不存在问题,正是根据这些标准。 讲到形式,还必须指出:第一,“外放分工制度”的采用,并非仅在西欧国家发现过,在东方某些国家或地区也存在过,如日本的“前贷制度”即是。在中国也有类似的例子。第二,在西欧各国,在所有已发现有资本主义萌芽的地方,也不一定主要采用这种所谓“外放分工制度”,如在佛罗伦萨的毛织业中,虽然也采用过“外放分工制度”,但“合伙制”似乎更流行;第三,“萌芽”并非限于纺织业,在航海业和采矿业中或许出现更早,在这样的情况下自然谈不上什么“外放分工制度”,对此马克思曾有过明确的诊断。因此,不能以此为标准来否认西欧之外的资本主义萌芽。 其实,如前所述,资本主义萌芽并非什么神秘的“天外来客”,它乃是社会经济生活走向商品化的必然产物,无论什么地方只要社会经济的发展有了这种趋势,也就有了产生资本主义萌芽的可能性,因为它是孕育资本主义的温床:第一,它培植了商业资本家;第二,它刺激了对商品的社会需求;第三,使封闭的农本社会发生结构性解体,所有这些都为一种新的生产关系的形成必不可少。正如马克斯·韦伯所指出的:“走向资本主义的决定性作用,只能出自一个来源,即广大群众的市场需求”,或叫做“需求的大众化”(注:马克斯·维贝尔(韦伯):《世界经济通史》,上海译文出版社1981年版,第263页。)。 当然,就“萌芽”本身而言,从全球的角度观之,有几点尚需在此说明:第一,就“萌芽”的时间来看,虽然东方和西方都先后发生了“萌芽”,但比起西方来东方显然来得要晚,至少要晚大约二三百年。第二,其发展过程前途很不一样,大致可分为如下三种类型:(1 )持续发展型(如英国);(2)中间断裂型(如意大利);(3)藕断丝连型(如中国)。第三,从总的趋势看,西欧各国虽然有些曲折,但最终基本上确立了资本主义体制,但只有英国堪称成功的“典型”;而东方各国虽有所发展,但最终基本上都失败了,而未发展成独立的资本主义形态,只有日本是个“例外”。从而在东西方之间显示出巨大的差异来,这其中包涵的丰富的历史内涵,是难以用三言两语来说明的,当专文论述。 但尽管如此,我们终不能武断地说,资本主义萌芽仅是西欧某一国才有的历史现象,而它以外的任何国家和地区都与此无缘,根本无产生资本主义的可能性。这既不符合商品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也不符已发现的历史事实,乃是一个应当抛弃的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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