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会从《东南亚》杂志上读到贺圣达同志论述早期东南亚国家社会性质的文章①,不禁勾起我六年以前读较早一篇关于扶南封建论的论文②时的回忆,记得那时也是很为欣喜的,因为关于扶南的社会性质,除奴隶社会说之外,终有不同意见发表了,而且以其“封建论”针锋相对。学术研究就是在不同意见的争论中发展的。因此,这无疑是一件极好的事。 我是扶南奴隶制说的主张者之一,与其他持相同意见的同行一起形成了这种学术观点。我们与扶南封建论者之所以存在不同学术观点的分歧,我以为,大致来源于三个方面,即:研究方法的不同,对马列经典作家理论理解的差异和对具体历史问题认识分析和结论的不一样。欲展开讨论,势必要从这三个方面进行。我意从每一个方面写成一篇文章,申述我的观点,进行我的答辩。 先说研究方法。本文就是关于研究方法的讨论。 众所周知,科学的方法会引导出正确的结论,非科学的方法难免不使人陷入谬误,即使是所依据的材料相同和所处的环境相似。在两种不同学术观点的讨论中,我想从研究“封建论”者的研究方法入手,引出我赞成并运用的研究方法,将两种方法加以比较,让人们判断:哪种方法更好些,更科学些,有采用价值。《扶南封建论》是一篇全面论述这种观点的文章,有一定的代表性,该文所使用的方法也是有代表性的。因此,我拟对该文所用方法进行剖析,以找到比较的对象。 《扶南封建论》的论者为了使该“论”立起来,依次采取了三种方法:一是全面否定别人--奴隶制说;二是“逆向”证明自己,在肯定真腊--柬埔寨社会和东南亚其它国家是封建社会的前提下,“逆向”证明扶南也是封建社会;三是以面概点,树立自己的观点。整个东南亚地区具有继原始社会之后没有经过奴隶制社会阶段便直接进入了封建社会阶段的特点,扶南自然也应具有这个特点。如此一来,扶南封建论似乎就成立了。依我看,问题首先就出在研究方法上面。下面容我依次一一作出分析和评述。 否定别人并不等于树立起自己 用否定别人观点来树立自己观点的做法,在学术界似乎司空见惯。你既然全面否定了别人,一定要拿出比别人更高明的东西,方能使被否定者心服,也才能使自己站得住。既然别人的观点一无是处(“封建论”一文确是如此),你就要充分讲出自己处处是的站得住的理由,要不,何以能否定别人呢?既要在否定别人上做文章,又要在树立自己上下功夫,“封建论”者承担着双重任务,比着正面展开论述自己观点的一重任务来,显得更为繁重、艰巨、困难! “封建论”者对别人的否定是极为彻底的。在点名介绍我的学术观点时,接连使用的是:“这个结论只能是一种推论”,“这个结论也是有问题的”,“这种解释和比附都是没有道理的”。从“推论”到“有问题”再到“没有道理”,步步升级,否定到顶。如果与对程爱勤同志的否定相比,我还是幸运的,尚可聊以自慰。《扶南封建论》一文发表后,程爱勤同志写出了《〈扶南封建论〉质疑》一文③,就扶南的社会性质“与何平同志商榷”。这是一篇从正面展开论述自己观点的文章。一年以后,何平同志以《再论扶南的社会性质与柬埔寨的奴隶制问题》一文作答④。在他读程文后“觉得该文牵强附会之处颇多,观点和研究方法都很成问题,故特撰此文,针对〈质疑〉一文,就扶南的社会性质和柬埔寨的奴隶制问题作一些补充论述,希望能够解〈质疑〉作者之疑。”在文章最后,是结论式的训诫:“至此,但愿〈质疑〉作者的疑会少了些。如果还有许多疑的话,那就请从具体史料入手,实事求是地重新再把这个问题琢磨琢磨。更多的史料恐一时也难找到,只需把我提到而程爱勤同志‘还没有发现’的这些资料找来看看,或许就不会再有这许多‘疑’了。”这里摘引的只是文章头尾的话,文内的类似语气,恐怕就不是一、两处了。 如果你能否定得了,别人倒也无话可说。而问题在于,别人实在大有话讲,而且还可能讲出点道理。由于材料稀少,探讨扶南的社会性质,本是个难度很大的问题,除非你占有比别人更多的也更为可靠的材料,怎么能以1+1=2这样肯定的口气去否定别人肯定自己呢?即使把程爱勤同志还“没有发现”而何平同志已提到的那些材料找来看了,似也不能以如此口气作出评判。既然“更多的史料恐一时也难找到”,我们不能不采取谨慎的态度,严肃地进行学术探讨。下边我作的答辩,拟取此态度。 关于“推论”。“封建论”者为了说明我是在“推论”,竟然按照自己的意思来摘引和概括我的观点。在说我在一系列文章中肯定地认为扶南社会是奴隶社会之后写道:“其最主要的依据就是我国史书《南齐书·扶南传》中的一条记载:扶南国王范蔓曾‘攻略傍邑不宾之民为奴婢’。据此,陈显泗同志认为,‘在他把周围邻国征服之后,把俘虏变为奴隶,其数必不会少,也必然会把相当一部分投入生产使用’。从而断定,扶南社会中的主要生产者就是奴隶……仅凭这一条唯一的有关掠奴的记载是不能说明问题的。”故而“这个结论只能是一种推论”。我读后甚为惊讶!这段话本身便充满着推论,却以推论去斥别人为“推论”。不信,请看: --所谓“其最主要的依据”,“仅凭这一条唯一的……记载”云云完全是“封建论”者给人强加上的。我论述扶南的社会性质是从多角度、多侧面进行的,包括了从经济基础到上层建筑的一些重要方面,比如亚细亚生产方式的特征、扶南的“邑”、王位继承制、租税合一等。经过多角度的综合论证,尔后得出扶南是奴隶社会的结论。如此多侧面的论述难道仅凭唯一的一条材料么?事实上,仅凭唯一的一条记载是不可能做出那么多文章来的。 --“从而断定,扶南社会中的主要生产者就是奴隶”云云是“封建论”者自己的“断定”。“封建论”者前引的那段文字出自《扶南古史杂考》一文,在该文第四部分“邑辨”内第四点探讨的是“在‘邑’内,情形又如何?特别是从事劳动的劳动者是什么身份的人呢?我的回答是:“虽然我们对扶南‘邑’的内部情形特别是其中劳动者的身份,由于史书记载不很明确,知之甚少,但亦不是没有线索可寻。一些材料直接或间接证实,在扶南时期,奴隶是比较多地存在的。”直接或间接的材料举出有四条:“攻略傍邑不宾之民为奴婢”、昆仑奴在东南亚的广泛流行(扶南属昆仑,昆仑奴里含有扶南奴)、《真腊风土记》关于奴婢的记载、陈序经的看法。仅仅作为“线索”的这些材料所要证实的是扶南时期奴隶是比较多地存在的,而且是正在进行学术研讨,讨论“邑”的问题,在这里没有跟扶南的社会性质直接相连,更没有什么“断定”的话。如能查阅《中国古籍中的柬埔寨史料》一书的第309页,真象即可大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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