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王以他自己的名义垄断着全国的土地,他本人只直接统治着其中的一部分,其余则以分封的形式交给王族、贵族、官僚和寺庙去占有或管理。例如:阇耶跋摩七世时,巴扬庙就拥有一块包括13500个村庄和30万人口的大领地。这种领地正是扶南时代的那种‘邑’,前者同后者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如果说区别,只是真腊和柬埔寨时代‘邑’比史书中提到的扶南的‘邑’在数量上更多了。”“封建论”者的这段叙述也把人搞得很模糊了。扶南时期的分封,史书是明确记载的,真腊、柬埔寨时代的分封不知见于何处?巴扬庙这样的领地就是扶南时代的“邑”,两者没有本质上的区别,直至有了“真腊和柬埔寨时代的‘邑’,人们也许会问:扶南的邑=真腊的领地=真腊和柬埔寨的邑,这个等式是如何作出来的?扶南“邑”的内部状况和性质如何,真腊的领地又为何物,(除巴扬庙那条材料外)均未见“封建论”者有所描述和说明,怎么能把它们视为同一物?乃至在柬埔寨时代还有“邑”的存在?我亦尚不知记载真腊、柬埔寨“邑”的史料在何处?特别是还在数量上作了比较,作出了真腊、柬埔寨时代的“邑”比扶南时代的“邑”还多的判断。这种数量多少的判断是依据什么作出的呢?4>3,有“数”的根据,不同时代“邑”有多少不同,有这样数的依据吗? --在描述了柬埔寨时代国王派员收税的情况后,“封建论”者写道:“从本质上说,真腊、柬埔寨时代的这种地租同扶南时代的‘贡赋’或‘税’也没有什么不同。如果说有什么不同的话,只能说这时封建主对广大村社农民的奴役和剥削比之扶南时代更重了,封建化的程度比之扶南时代更深了”。实在说,我怎么也不知如何才能“从本质上说”清楚扶南时代的“贡赋”或“税”与真腊、柬埔寨时代的地租“没有什么不同”,因为“封建论”者压根儿就没有向人们说明过。“贡赋”包括“土贡”和“赋税”,是二者的合称。(“贡赋”中含“税”,不等同“税”)“土贡”是藩属向君主的进献,包括土产、珍宝和其它财物。真腊、柬埔寨时代也是如此吗?有,见之何处?至于说封建主的奴役和剥削真腊、柬埔寨比扶南更重,封建化的程度更深,更值得思忖了。轻与重,深与浅表现的是“量”的概念,必须有量的依据。某甲体重120斤,某乙100斤,甲比乙重无疑。某钻井队丙日钻800米,某钻井队丁日钻600米,丙比丁钻得深无疑。如无此种表示量的材料,何言“更重”,“更深”? --扶南社会的特征同整个东南亚地区封建社会具有共同的特征,因而扶南“也是一个封建社会”。“封建论”者如是说,并列举出四大共同特征:土地属于国王或以国王为代表的国家所有;封建土地所有制都是以国王的名义直接统治一部分地区,其余则分封给许多王族、贵族、官僚和寺院,形成一个个的“邑”;国王和各个“邑”的领主也都是通过传统的村社来统治和剥削广大人民的;都存在着一些奴隶或奴婢。我不谙除柬埔寨以外的东南亚各国史,不敢对上述四大特征及其比较妄加评断,我只想提出一些感到模糊的疑点,比如:扶南的分封及形成的“邑”是否与东南亚各国的分封及形成的“邑”一样,后者的史料记载是否明确?本属扶南的“邑”是否就是越南的各个“庄园”、缅甸的各个“谬”、泰国和老挝的各个“孟”、马来半岛、印尼群岛和菲律宾群岛一个个“小土邦”?从何判定它们都是与扶南的“邑”相同?又怎么说缅甸的“日哇”、泰国和老挝的“班”、越南的“社”、马来半岛的“甘榜”、印度尼西亚群岛的“徒萨”、菲律宾群岛的“巴兰盖”都是“一样”,而且同扶南的“村社”(如有的话),真腊、柬埔寨的“村社”(不知见于何处)又如何一样?如不把这些具体问题说明白,又怎能划出如下等式:扶南社会的特征=真腊、柬埔寨时代的特征=整个东南亚社会的特征=封建社会(接“封建论”者的表述列出。)可惜,“封建论”者并未对上述问题哪怕是略加说明,只是列出而已,让人怎不感到模糊不清? 其二,“生产力的角度”模糊群,含如下模糊点: --一种社会形态向另一种社会形态演变,必须是生产力发生根本变化,这是不错的。但“封建论”者认为,从扶南时代到真腊、柬埔寨时代生产力发展水平没有什么变化,更不用说根本。“封建论”者倾向认为,铁器的广泛使用,标志着封建时代的到来。因此提出:“在公元3世纪时,即扶南建国不久,铁器的应用就已比较普遍。”并举出在造船、斗鸡、审理罪犯者等方面的例子,但如果在农业生产方面不见铁器的广泛使用,是很难说明封建时代的到来的,于是,又写道:“铁制农具虽未提及,但在扶南这个以农业为本的社会里,其它方面都已普遍利用铁,铁制农具想必也是普遍使用的。”没有史料记载,能“想”出个铁制农具的普遍使用,从而与封建社会相连?在别人想来,会越想越模糊的。 --从农业“一岁种,三岁获”,“封建论”者认为“须有较高的生产才有这种可能”,“这些都是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扶南当时的生产力水平”。人们不知“这些”里除了“一岁种,三岁获”之外还含什么?也不知从这条记载怎样反映出扶南当时的生产力水平,多高的生产力水平?又怎么从“须有较高的生产力”而推断出有这种生产力(“才有这种可能”)?真腊时期,周达观在《真腊风土记》里载及农业生产状况时,有“耕不用牛”,“大抵一岁中,可三、四番收种”,据此,“封建论”者又得出结论:“看来也没有明显超过扶南时代的迹象”。人们也不知是如何“看”出这种迹象的。“一岁中可三、四番收种”比“一岁种,三岁获”是进步还是落后?一次收获量的多少是反映生产力水平的,但无明确记载,何以判断真腊没有超过扶南?“耕田不用牛”是否就意味着落后?牛是中国农民普遍使用的,外国不用牛,是否用别的动物代耕,或者就用人拉,无记载,是难以判断的。以此认为真腊的生产力水平没有超过扶南,似根据欠明确。 --“想”,加上一“看”,“封建论”者断言,“其实,在整个东南亚地区,直到西方殖民者入侵之时,生产力的总体发展水平也只是扶南时代的水平。我认为,甚至在某些方面还不如扶南。”水平的高低应该是有衡量标准的。将比较双方拿去衡量,决出高低。称整个东南亚地区(殖民者入侵时)生产力的总体发展水平只是扶南时代的水平,是以什么作标准呢?又是如何衡量出来的?甚至某些方面还不如扶南,又是哪些方面不如,怎样不如?如果仅凭一“想”、一“看”的内容是很难作出如此判论的。不知是否还有新依据,若有,又是什么? 其三,逻辑模糊群。“封建论”者在“逆向证明”时在逻辑上也留下一些模糊之点: --包括柬埔寨和东南亚地区在内的人类社会在历史的长河中是前进、停滞或后退?按“封建论”者的说法,柬埔寨和东南亚地区是停滞,某些方面甚至还在倒退。“从生产力的方面来说,扶南同真腊、柬埔寨时代乃至整个东南亚封建社会的历史时期也没有什么根本的差别”,“生产关系”亦“没有发生根本的变化”。“封建论”者如是说。两千年来,柬埔寨是在停滞中度过的,“某些方面还不如扶南”,意味着还在倒退?这不是套不套得上理论框框的问题,而是说,符不符合柬埔寨发展的实际?柬埔寨人会接受这个“现实”吗? --以自己的看法作唯一正确的定论,反推别人的意见的谬误,“封建论”者写道“既然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没有发生根本的变化,承认真腊、柬埔寨时代的社会以及整个东南亚那些与之有共同特征的社会都是封建社会,却把扶南时代的社会说成是奴隶社会,是没有道理的。”凡与“封建论”者意见相反的看法都被斥之为“没有道理”,只有自己一家之言有道理,唯一正确的,那还何需讨论?“换言之,如果说扶南社会是奴隶社会,那就等于说,直到西方人入侵之前,柬埔寨和整个东南亚的那种与扶南具有共同特征的社会都还是奴隶社会,这不就更成问题了吗?”这是一种以“唯我正确”的口气在作结论。反推别人得出的结论就“更成问题”,如按自己意见,即柬埔寨和整个东南亚在西方人入侵之前一直是封建社会,就不成问题,就顺理成章。 在“逆向证明”下,人们看到的是有关扶南社会的众多模糊之点,以至越看越模糊,实难看清扶南社会的真实面貌。这可能是观者有“盲点”,但亦不排除逆光之下的变形、走样,从而显得模糊。此法是否可取,似可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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